在生活中,你有過證明「你媽是你媽」等類似的奇葩遭遇嗎?近日,雲南宣威一男子持有身份證去當地銀行辦理業務時,被要求開具戶籍證明。為此,當地警方霸氣「懟」銀行稱,按照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已不再出具此類證明,若再讓群眾往返,將通報銀行單位的紀檢部門,此回應獲網友力挺。
其實,公安部2015年就公布了18種不在公安機關辦理範圍內的證明,其中諸如「個人身份證明」「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實際居住地證明」「生存與死亡證明」等。但是,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還會遇到要求開這些證明的情況,這些證明究竟在哪開?今天,小編告訴你!
居民身份證從15位升至18位后,原號碼不變,需要證明是同一人的。
解釋:居民身份證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驗碼,採用11進位,其中第11個數(即10)用「X」表示,其由固定公式算出。
咋辦:相關單位可登錄互聯網自行查詢核對,無需公安機關出具證明。
2.姓名寫錯
非公安機關原因將姓名填寫錯誤,如:銀行存單、保險單、學校、單位等檔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證明是同一人的。
解釋:造成錯誤的責任主體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應出具證明。
咋辦:公民應當到公證機關,由公證機關來公證證明。
3.身份證丟失
居民身份證丟失或損壞,需要乘機、取款、報名、考試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證明的。
解釋:公安機關在辦理補辦身份證上沒有附加條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咋辦:對於身份證損壞丟失的,市(縣、區)局都有身份證辦證中心,到那裡不但能補辦,還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
4.身份證就代表身份
持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等合法證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證明的。
解釋: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是公安機關為公民發放的法定身份證件,派出所無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證明。
咋辦:身份證和戶口簿本身就能代表公民身份,可以直接使用。
5.償還能力證明6.生存(健在)、死亡證明
7.親屬關係證明
8.婚姻狀況證明
9.居民身份證丟失證明
解釋:公安機關對丟失居民身份證的補辦沒有附加任何條件,丟失即刻給予辦理,同時可辦理臨時身份證。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咋辦:丟失后立即補辦,或者辦理臨時身份證,即不需要開身份證丟失證明。
10.家庭收入狀況證明14.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解釋:違法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內部掌握情況,對個人不予出具。
咋辦: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調查或企事業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需要調查了解的,應由需要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到公安派出所給予出具證明,對個人一律不予出具。所以單位需要此證明的,事先請讓單位開介紹信,免得折騰兩次。
15.各類證件、印章的丟失證明
解釋:公民因各類證件、印章丟失到派出所登記備案的,派出所給予出具報案登記證明,只證明該人曾報過案登記,至於是否丟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證明。
咋辦:對於證件、印章丟失的,報過案的,派出所只給開報案登記證明。
16.非組織行為索取現實表現證明
解釋:現實表現證明屬於政審範疇,應由組織出面了解,個人索取屬於非組織行為,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咋辦:由組織出面。
17.房產情況證明
解釋:任何勞動者都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就業的權利。讓就業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審,是對就業者是一種歧視,是違法的。因此,派出所對個人持調查表的不予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