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是全國文明城市,
文明交通彰顯城市形象。
當前,西安正奮力追趕超越,
「聚焦『三六九』、
振興大西安」,
更加需要全體市民的積极參与。
西安交警,
在全市大力推行文明交通
車讓人行動。
可是細心的交警蜀黍發現,
即便是開車多年的老司機,
也不是很清楚,
車讓人!
到底該怎麼讓?
今天交警蜀黍給您圖解一下,
車讓人!如何讓?
道路情況一: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行人步入斑馬線,第③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道路狀況三: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當行人未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②車道上的機動車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①、②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時,應當停車讓行。在有多相位信號燈的路段,紅燈亮時,右轉彎車輛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左轉車輛必須讓行。
如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減速、停車讓行的,處罰款100元,記3分。這個標識要牢記
白色菱形為人行橫道預告標誌,設置在斑馬線前30米處,它的作用是用來提示駕駛員,前方已接近人行橫道,應減速慢行,並須注意行人橫過馬路,並做好讓行準備。警察蜀黍有話說:
過馬路時
要走人行橫道線、斑馬線!
有交通信號燈的,
要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行人通過過街天橋或者地道的,
要走過街天橋或地道。
橫過馬路要做到:
有序、
快步、
不停留、
不亂跑、
不看手機。
親們,行人穿越馬路前
要自覺在斑馬線前的
行人等候區集中等候。
(語音提示樁)
過街后,可別忘了,
向來車方向和禮讓的車輛伸手點贊哦
車讓人,讓出一份安全;
車讓車,讓出一份秩序;
人讓車,讓出一份文明;
人讓人,讓出一份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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