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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騎ofo單車死亡索賠878萬 這錢該賠嗎?

這件事情其實是在2017年3月份發生的,當時上海一名未滿12周歲的男孩解開了ofo共享腳踏車的密碼鎖,在馬路逆向騎行時與客車相撞,不幸身亡。之所以近日又火起來是因為當事人(小男孩)的父母對機動車公司以及ofo提出起訴,要求兩者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索賠878萬元。

狀告肇事車公司還可以理解,但是狀告ofo就有些讓人摸不到頭腦了。當事人父母給出的理由是「ofo 輕易被兒童打開的機械鎖,是事故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索賠的同時,要求 ofo 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更換為更安全的鎖具」那麼這錢ofo該賠嗎?

首先,僅有12歲的小朋友因為事故不幸去世是非常令人心痛的一件事情。按照的交通法規,只要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出現碰撞,絕大多數情況機動車都是要負主要責任的。

而隨著共享腳踏車的出現,亂停放、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事情增多,交通事故也是越來越多。而且相比於步行,騎車不遵守交規無疑要更加危險。在沒有一個良好的道路環境以及法規制度出台之前,我們只能盡量靠自己的安全意識來避免事故的發生。

之前ofo共享腳踏車便因為最初的腳踏車採用的傳統機械密碼鎖遭到破解,使得大量的腳踏車丟失,更是有很多人把快速破解小黃車當做一種本領,很是可笑。該事故中,這位小朋友也正是採用了破解的方式,才騎上ofo腳踏車的。

另外交規也有明確規定,12歲以下的孩童是不允許騎腳踏車上路的,這裡面自然就需要父母的監督。但父母似乎並不把這當成一回事,在深圳的晚高峰時期,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很多小朋友在馬路上騎著各種共享腳踏車,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但很多家長認為,這是一個鍛煉的好機會,同時還省去了家庭給孩子購買腳踏車的費用,一舉兩得,自然不會禁止,但血的教訓告訴我們,萬事不可存在僥倖。

鋒觀點認為,向ofo索賠實在是有些無理取鬧,這個詞可能用的不太恰當。但的確是這樣,父母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而且孩子也是採用破解的方式騎上了ofo的腳踏車,這裡面ofo更像是一個被害方。

而且目前交警已經給出了明確答覆「認為該男孩不滿12周歲,駕駛腳踏車在道路上逆向行駛,且疏於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而大客車在此次事故中僅承擔次要責任。」這裡面根本沒有ofo的事情。

打個可能不太恰當的比方,我的腳踏車忘記鎖,然後被小偷偷走了,路上被車撞了,然後小偷告我,因為我的車沒有鎖,使得偷起來很容易,所以我就應該賠錢。估計沒有一個人會賠錢吧,我自己沒有把車鎖好是我的責任,但因為沒鎖就應該被偷嗎?

相比於起訴其他人,倒是應該好好想想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否有問題,孩子的習慣與生活態度與父母有著極大關係,我們不想繼續看到這種慘劇的發生。

這又讓我想起了我那些變成了屍體的手辦,小編自己非常喜歡手辦,也買了好多,但家裡總是有一些鄰居家的孩子來玩,然後趁你不注意,就給搞壞了。然後家長嘻嘻哈的說「看你把哥哥的玩具搞壞了,還不道個歉。」

然後又對我說「以後這些手辦呀,放高一點,孩子調皮,搞壞了多不好呀」當時我得內心是凌亂的,孩子小的確是不懂這些,但是家長總不能把責任全歸到因為我東西藏得不夠好,被搞壞了就理所應當吧。

作為一個有孩子的家長,孩子的言行舉止便是父母的象徵,孩子小,但絕不是可以犯錯誤的借口、理由,家長們多長點心吧,管好自己的孩子就是對自己以及家庭未來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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