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所在單位及職工按條例規定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只有符合了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申請提取公積金,也就是說,公積金不能像儲蓄一樣隨意支取。可申請提取的條件是: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個人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 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患重病(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