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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員為何不賣字

清代官員吳大澂的書法以篆書最為著名

白謙慎

在以毛筆為主要書寫工具的年代,由於所有文官都曾練習過書法,熟稔書法的藝術語言,每一個為人作書的官員都明白,自己的字張掛在大庭廣眾之下,要接受一大批有書法修養的人們的檢驗。因此,李鴻章為了寫好一個父親生前命名的齋號,居然要練習十多天才下筆。也正因為持續不斷的鑽研,許多官員成為他們那個時代的重要書法家,何紹基、翁同龢的行草書、吳大澂的大篆,堪稱一流。但是,晚清的官員寫了那麼多的字,在文人的日記和信札中,卻不見有賣字的記錄。

潤筆費時有 卻無人賣字

翁同龢的日記曾記載:「羅大春(福建總兵,號景山,其子蔭生門生)送別敬,受之,贈以扇一、條四。」 「別敬」即禮金,是實實在在的銀子。翁同龢以一張扇面和四件條幅答謝,用的詞依然是「贈」,說明這是兩者之間的贈答,不能算買賣交易。

張德昌先生曾根據李慈銘的《越縵廬日記》,對李慈銘在京師為官期間的收入和支出做了非常具體的統計和分析。從所列收入來看,李慈銘為人撰寫行述、墓志銘、碑文、壽序等,收30、40、50、80、100兩不等的潤筆,但是卻沒有賣字的收入。京官收入不高,應酬多,雖然能得到各種饋贈,但李慈銘的生活並不寬裕,有時甚至借債度日,相當拮据。即便如此,不見其有賣字的收入記錄。是不是李慈銘的字寫得不夠好呢?並不是。從存世的李慈銘墨跡來看,他的字雖然談不上特別出色,但還是很不錯的。況且他在當時的京師享有很高的文學聲譽,他的字在當時可算是名人墨跡。

在近年來關於文人潤例的研究中,我們可以看到,標示潤格賣字的,多為沒有出仕的文人、官員的幕僚和退休的官員。晚明李日華自訂潤例的第一句便是「予林居多暇,士友索書者坌集,因戲定規條」,明確說明是致仕后才賣字。雖然我們不能排除在任官員中也有賣字者,但應是極少數,公開張貼潤例的可能性也不大。

那麼,為什麼在任官員不賣字呢?原因大概是多方面的。現任官員不賣字,應該是官場行之已久的傳統,這與做官在社會的地位和收入有關。張仲禮先生在統計了古代官員的主要收入后這樣寫道:「這些估算,儘管有些帶點推測性,證實了公認的在傳統社會裡做官最能發財的觀點。官宦生涯不僅對官員本人是利益所在,對其家鄉也同樣有好處。」

除了上面這個主要原因外,可能還有其他因素。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官員開出潤格賣字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書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得如此頻繁,壽聯、輓聯均為某些特定場合必須送去的,不但不賣,還要隨對聯送去銀兩作為壽禮或賻儀。那麼壽序、墓誌為什麼就要付潤筆呢?壽序是逢大壽邀人作,才付潤筆。門生給老師寫壽序稱觴那是禮物,不會收錢,友人給友人寫壽序,也可以作為壽禮而不收錢。人一輩子死一次,墓誌通常只有一篇,由一人撰寫,可以付潤筆。作文實在比寫字要慢得多。可日常的應酬書法,量如此大,這錢怎麼收?如果官員賣字,這潤格怎樣訂?是根據官階的高低還是書法水平的高低?難道一品官員的潤格就高於二品官的?

書寫的實用性和必要性也是書法不宜買賣的原因之一。書寫是日常生活中必需的交流工具,日常使用書寫的工具和書法創作的工具完全一樣,實用和藝術的邊界從來就不是很清晰,文人們的信札、詩稿、賬目、藥方、筆記、日記基本都是用毛筆書寫的。文人一動筆就等於在「創作」書法,書法又如何能商業化?此外,雖然擅長書法的文人們是通過多年的練習才達到深湛的造詣,但是通常書寫一件書法作品的速度可以相當迅捷。對於求字人來說,除了長篇巨制外,他不會認為自己的索求會給書寫者帶來很大的負擔,求一副對聯不就是請你大筆一揮,寫十幾個字嗎?

賣字不體面 贈字顯友情

官員們在有俸祿的時候,為增加收入而賣字,大概會被認為是不夠體面的事。清初書法家傅山曾慨嘆:「文章小技,於道未尊,況茲書寫,於道何有!吾家為此者,一連六七代矣,然皆不為人役,至我始苦應接俗物。」傅山不曾為官,對他來說,賣字為生都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何況官員們。即使是公開掛潤例賣字的文人,如莫友芝等,朋友求字並不收錢,潤例是對生人的。這個習俗一直延續到清末民國初年。也就是說,賣字的文人,也依然保留了相當大的非商品化的空間。如果將書法都作為商品來處理,那對文人文化將是一個重大衝擊。比如說,在舊時代,友人之間的相互題跋和酬唱,是切磋交流的雅事。如果寫字收錢,成為商業活動,很多文人的交流活動也會受到影響。

晚清的官員們寫字如此多,也正和維持自己所處的那個集團的凝聚力有關。我們來看曾紀澤在光緒三年(1877年)五月廿九日的日記:「為眉生兩孫寫摺扇各一柄,四體書,甚工密。」李鴻裔(眉生)是曾國藩的幕僚,雖比曾國藩小整整二十歲,但和曾國藩的關係極為親密。光緒三年這一年,李鴻裔46歲,在蘇州賦閑。李無子,立侄子賡猷為嗣,推測下來,李鴻裔的兩個孫子年紀不大,最多十幾歲。但曾紀澤卻也寫得十分用心,既用「四體書」,又「甚工密」。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翁同龢為戈什(衛兵)、巡捕、僕役和其他提供服務的人們書寫扇對,在晚清並不是特例。扇對是在支付了正常酬金后的額外禮品,表達對服務的感謝,而不是少付銀兩,以扇對抵值。這或許反映出了官員的禮品圈有不斷擴大的趨勢。但是,正因為是禮品,扇面上的官員的名款對禮品的收受者才有特殊的意義。因為官員的書法不是商品,那麼書法流通就始於互換、饋贈、索求,它的流通範圍雖有所擴展,但尚在掌控之內。因為,一般地位卑微的人,並不能託人索求,只有那些有機會直接為官員提供了服務的人,才可以得到扇對禮品,而這樣的人總是有限。

那些送給衛兵、僕役的字有多少倖存至今不詳。因此,我們很難將它們和送給友人的扇對做一比較。但可以指出,同樣是送扇對,仍有辦法做區隔。特別是扇面之間的差別,比對聯之間的差別大得多。書寫者可視贈與對象關係的親疏、地位的高低,在扇面的字數、字體、內容、上款的稱謂和措辭等方面,來做區隔。

索書成特例 書法成禮品

如果官員不賣字,他們的應酬書法就可能被看作「禮品」。如果說書法的贈與屬於標準的禮品經濟的話,那麼在書法中還有一種很有值得研究的現象——索求。在文學和藝術中,索和、索書、索畫、索題觸目皆是。

在書法的索求中,中間人通常不會謀求直接的經濟利益,有時會視代人索求為一種負擔,並不樂意為之。索求的書法很可能是應酬書法中最大的一宗,也就是說,在他人的索求下完成的書法可能在應酬書法中數量最多,而且是一種很有特點的非常規性「禮品經濟」。

我們通常說「禮品」是用來送的,所謂「送禮」。當然,不排除是收受禮物的一方暗示對方「送禮」(有時等於是要對方行賄)。但不論自願與否,送禮這個行為的起始點起碼從表面上看來是送的一方。但是,索求書法恰恰相反,它是以「禮品」的收受方公開的索求為起點的。

在同輩和同僚之間的索求,常以互相尊重為基礎,如彼此向對方索取題字,這有點像詩詞唱和中的索和。對於輩分低、社會地位低的向長輩或地位高的索求,帶有仰慕的意味。由於官員不賣字,對於索求者來說,就不存在著向人要字等於向人要錢的心理障礙。也正因為如此,索書者會很多。

索求可以是直接的。1870年前後,翁同龢辦公后喜歡住在城內一個很乾凈的酒店,某一天,「酒家索書扇子極多。」我們並不清楚,翁同龢住酒店是否付錢,但毫無疑問,酒店為他提供了棲居之處和種種服務。這種索求是有服務在先,翁同龢也不便推辭。這可以被視為是一種交換。

索求經常是託人轉求,求書者也可能並不認識寫字者。比如吳承潞托吳大澂求李鴻章的字。間接索求者或因路途遙遠,有時並不是當下送禮,而是由中間人備禮,索求者欠著中間人的人情。至於中間人是否允諾代求,怎樣代求,能否求到,這完全要看代求者和寫字者之間的關係密切與否,以及代誰來求。由於不是對方花錢來買東西,對於索求,不必都應。這就是為什麼吳大澂在給吳承潞的信中會說,李鴻章的「索書者接踵而來,大半束之高閣。代求墨寶尤不易得也。」

也正因為官員的書法不是商品,而是可以索求的「禮品」,官員們在日常生活中要書寫大量的書法,這就使藝術的欣賞和使用廣泛地滲入到日常生活中各個方面。同時,這也是在經歷了這麼多的戰亂之後,依然有如此多數量的書法存世的一個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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