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清水河縣人民檢察院訴清水河縣林業局未履行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一案在清水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是該院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對於清水河縣人民法院在林木資源保護領域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對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有效保護林業生態環境構建林業生態文明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庭審過後,清水河縣林業局表示,將繼續督促行政相對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或採取代為履行的方式,恢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
內蒙古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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