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地農村宅基地越來越不好申請,有的人家,急於給孩子結婚,便在自家耕地上蓋起了新院子。其實,這樣做是有不小風險的。
首先,在耕地上建房,的確是違法的
房子建在耕地是違法的。耕地是用來耕種的,任何人不能隨意改變其土地利用形式,不能說我想改成建築用地就改。
其次,在耕地上建房,理論上有很大可能會被拆除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在實際中,一般只要人緣好,沒人舉報,就不會有人管。但是,沒被處罰並不代表這種行為就合法,一旦遇到嚴查,還是可能會被要求拆除。這在現實中不是沒有先例,網上一查,就能看到不少因佔用宅基地建房,而被拆的消息。
再次,耕地上建房,也是有坐牢的風險的
根據國家規定,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所以,請農村的鄉親們,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能申請就盡量按規矩去申請,不要隨意在耕地上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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