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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之爭看版權壟斷是個偽概念

進入8月以來,在線音樂市場驟起波瀾,騰訊音樂針對網易雲音樂發動9起侵權訴訟,涉及多達200多首華語歌曲。之後網易雲音樂也發起反擊,針對騰訊音樂旗下酷我音樂發起侵權訴訟。2015年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達成轉授權協議之後,兩者相安無事了兩年,如今再次發生衝突,焦點集中在網易雲音樂對騰訊音樂的侵權行為,此外也有觀點認為,騰訊音樂涉嫌版權壟斷,而這對於整個在線音樂市場的發展不利。

這件事情的複雜之處在於,幾件性質不同的事情被串聯在一起,混淆了公眾對整件事情的判斷。首先要搞清楚的是,網易雲音樂到底有沒有侵權騰訊音樂,其次是要搞清楚騰訊音樂有沒有搞版權壟斷,第三要搞清楚這兩件事情有沒有互為因果。如果是因為有了網易雲音樂侵權行為在先,再有了一個騰訊音樂版權壟斷的議題,那麼版權壟斷說客觀上是不是就會起到掩護網易雲音樂侵權行為的作用?這是需要深思的一件事。

騰訊音樂當然是國內正版音樂內容最豐富的持有者,曲庫規模達到了1700萬首。而在音樂版權方面,還有版權儲備同樣豐富的太合音樂和阿里音樂,規模都在千萬首以上,網易雲音樂由於資本實力弱小,因此在版權方面不佔優勢,曲庫僅數百萬首。2015年版權大戰後,騰訊給網易雲音樂轉授了包括索尼音樂、華納音樂以及環球音樂三大唱片在內的優質音樂版權曲庫,那時候沒人提版權壟斷這件事,但在騰訊音樂因網易雲音樂的侵權行為提起訴訟並暫停只是很小部分轉授權時,版權壟斷說卻出來了,這裡面的內在關係實在微妙。

在2015年之前,在線音樂市場經歷了長達十幾年盜版猖獗的混亂階段,國際知名唱片公司出出進進,難以為繼,因缺乏基本版權保護規範,整個大陸在線音樂市場的價值長期不被看好。2015年國家版權局發布《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在這個被稱為史上最嚴版權令的通知里,給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設定了時間線,超過當年7月31日未下架未授權音樂作品的平台,將受到從嚴懲處。

這一強力政策成為重塑在線音樂市場的里程碑,也成為之後兩年在線音樂市場騰飛的起點,各大平台都較好地對政策進行了配合,在其中出力最多的,尤以騰訊為甚。在線音樂要生存,當然不能只靠賣一點廣告,還需要收會員等更多商業操作,而騰訊本身擁有一套賬戶體系,在打擊盜版,培養用戶對音樂內容的付費意識方面,始終是走在前面的。政策出台的當年,音樂市場收入就大幅增長63.8%,在全球市場的排名從2014年的第19名上升到2015年的第14名,再到2016年的第12名。就成效而言,這個政策對整體市場是起到極大促進作用的。

行業監管者非常清楚,保護著作權人權益是促進市場良性發展的基石,在這個基礎上鼓勵有能力的企業創新性發展多元化商業模式,整個市場才能成型並發展壯大。在2015年最嚴版權令出台後,一個顯著效應就是盜版音樂逐漸從網上消失,另一個顯著效應是像騰訊音樂這樣的在線平台在得到了政策保證后,滿懷信心地對商業模式進行創新,如發行數字專輯,開展音樂直播服務等,而這有進一步使得音樂人從中獲得更多收入,使其能產出更多好作品,滿足用戶的音樂消費需求。

當然,騰訊音樂擁有最大的音樂消費出口,這也是促使其大舉獲取音樂版權的原動力,騰訊音樂在幾年間獲得了大量音樂版權獨家代理權。國際唱片大廠對於版權獨家代理是有明確定義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則就是開放轉授權機制防止其出現版權壟斷,另外一個原則是看獲得獨家版權代理的運營者是否具備打擊盜版侵權的能力,是否能幫助他們維護其在國內的版權利益。騰訊音樂恰好幾個條件都具備,首先是有能力且有強烈意願打擊盜版侵權行為,其次是多元化商業模式有助於給版權方帶來更多收入,因此多數獨家代理權落入騰訊之手也是可以理解的一個現象。

騰訊音樂在獲得大量版權獨家代理權之後,並沒有由於競爭關係的存在,而將這些版權牢牢拿在手中不予分享,相反作為獨家代理人身份,騰訊一直都在積極推動與各大平台達成版權轉授權合作,僅授權給網易雲音樂的歌曲就有幾百萬首,看不出是一個版權壟斷者應有的樣子。而在網易雲音樂這邊,版權資源雖少卻也簽約了一些唱片公司的版權,但在公開信息中卻少有其對外進行音樂版權轉授權的信息。版權獨家代理這件事,涉及到資本、金錢、實力和能力,不能因為網易雲音樂版權少,其本身就可成為天然的受害者,也不能因為騰訊音樂版權資源多,就想當然認為騰訊音樂是壟斷者。這些商業公司在任何時候都要聽其言,觀其行,尤其是要觀其行后再下結論。

網易雲音樂在產品方面做得很好,但在版權規則意識上,則令人不敢恭維。任何在線音樂平台都一樣,如果在版權獲取方面缺乏力度,僅靠泛濫的情懷和一些擦邊球來抵消在版權上的劣勢,其實是沒多大用的,是逆歷史潮流而動。大形勢是,版權保護已越來越成為全社會的共識,行業內從監管者到平台方,從歌手到唱片公司,最終到用戶,都已意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各方都在小心翼翼地培養用戶為音樂付費的意識,以保護創作源頭的活力與質量,進而把整個大市場撐起來。不去跟隨版權保護的大潮流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只能賺點小便宜,從長遠來看還是得不償失的。畢竟,誰也沒義務花錢買來版權免費分享給你。

2015年的最嚴版權令出台之後,雖然取得一些成效,但還遠不能說已到了大獲全勝的階段,版權保護仍是需要繼續堅持幾十年的一件事。在騰訊認真追究網易侵權行為的同時,版權壟斷說橫空出世,真不知道合法授權和非法侵權之間的邊界何在。騰訊與網易之間的音樂轉授權屬於商業談判的範疇,騰訊究竟要如何才能做到不構成「版權壟斷」呢?是要把自己花大價錢買來的獨家代理版權低價甚至免費轉授權給網易才可免除這一指責嗎?這顯然禁不起推敲,不符合市場原則,更不合常理。其實版權壟斷本身,歸根到底就是個偽概念,更多時候,這不過是用來掩蓋侵權行為的一塊遮羞布而已。過去那種盜版橫行,侵權猖獗的時代已經回不去了,還是尊重市場規律,用一顆敬畏的心去面對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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