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是一種憑藉線條和形體結構來表現人的某種氣質、品格、情操的藝術。
創作主體的角度
一、書法的基本構成元素為線條,線條作為點的運動軌跡,在書法藝術中表現為一種流動的有方向性和不可重複性的書寫過程。而且創作過程與創作結果同步產生,沒有重複和進行製作的可能。
二、漢字特定的書寫規律。對筆順的先後起止產生了序列性的規定,即書寫過程在時間上有連貫性,由單字擴展及整篇。注重整體的協調美。
三、筆勢與體勢代表了書法藝術中時間屬性的全部內涵。書法創作過程是一個以時間帶動空間--即以動作過程帶動視覺的特殊過程。
鑒賞主體
一、書法作品的欣賞較之於其他藝術欣賞更容易讓人回溯其創作過程。欣賞者力圖從作為結果的書法作品中,體驗到當時的創作心態。
二、書法作品給人一種時間推移的印象,因為每個字都是在特定的句式或篇章結構來識讀:即首先存在著一個文字概念獲得的秩序。其次每個字在書寫聯綴時形成了不同形式的空間構成,形成不同的風格。這種空間連續必然產生節奏,造成一種前後推移、具有內在邏輯的視覺關係和時間綿延的節奏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