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鄭州嚴管重罰"不禮讓斑馬線"行為 罰200元扣3分
本報訊 7月13日起,鄭州市交警部門開始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為嚴管重罰,對行經斑馬線不減速的,處50元罰款、扣3分,對行經斑馬線遇有行人正在通過不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扣3分。
當日上午,在東明路與政四街交叉口,鄭州交警一大隊民警正在對通過路口不禮讓斑馬線的機動車進行攝錄取證。1個小時內,10輛轎車因不禮讓斑馬線被查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對於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沒有減速的,處50元罰款扣3分;對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沒有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扣3分。
鄭州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斑馬線前的車讓人不僅僅是個交通安全問題,更是城市更加有序、規則有效執行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