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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樂之城,村上春樹及其他

情人節之後的一天,去看了愛樂之城。情人節是西方定義下的情人節,電影名稱「拉拉藍」(LA LA LAND)我更想讀作「累累藍」。

這是部情節弱化且被評為老套的電影,可是歌舞片不需要太好看,好聽就可以。男主角對於爵士非常執迷,他追求的純粹的爵士樂,難以被大眾接受,這導致了影片前半他個人的窘境。

當傳統失去了流行的土壤,著迷於之的人何以自處?大力弘揚已不流行的傳統意義何在,邊界何存?

在,文學也面臨一樣的質問。先是聽說寫舊體詩的,都被看成無趣的學究或是冠以「文青」之稱號。後者並非真正的褒賞,因為這個詞已經自帶間離感,從大眾口中脫出,飽含「非常族類」的揶揄。把目光稍放遠一些,現代是多舊體詩人的:「於無聲處聽驚雷」不遠,「我將狂笑我將哭」仍在。蓋以上詩句,平仄皆依格律,風韻半古不今,主題卻直指當世,咸屬難能可貴。

上世紀八十年代,浩劫甫過,天地為之一新,新詩朦朦朧朧,如皎白月光,透入堂前。一時間,從高校到鄉村,青年以寫詩為時尚。當然,都是不講格律,長短自如的新詩——這完全契合時代,人們渴望從思想束縛中掙脫,如脫韁野馬自由馳騁,恣肆橫行。如今卅年匆匆流逝,竟連新詩也成為大眾束之高閣、不願觸碰的東西。人們讀到舒婷的《致橡樹》都會如沐春風——那是久違的移風易俗之感。

文學和音樂一樣,很輕易就會陷入「舊」和「新」的辯論較量里。啟蒙思想家之中,伏爾泰迷信古典法則,盧梭全盤否定文學,狄德羅則期望「理性」的新風吹進文學,再由文學出發,教化民眾,啟迪他們。

任何一個時代,文學家都是獨自對抗世界的。從搖滾樂誕生開始,樂手覺得自己不能停止反叛精神;還有嬉皮士,正常人看來是多麼荒誕不經。然而搖滾樂和嬉皮士再非主流,都不如文學家孤獨。如果選擇了文學,就意味著孑然一身,獨自成就「自我」。

村上春樹就是這樣的作家。林少華說初讀日本文學,發現陰暗、晦澀至極,冗餘的文字和過分細膩的情感交雜在一起,呈現出令人煩悶的色調。但村上的第一個反叛就是他不日本——西方的寫作手法,主題時而天真爛漫,時而活潑洒脫。他最擅長的比喻堪稱大師級。有人會記得《1Q84》里轉經筒的機軸一般固定的愛情,有人會想起所有森林裡的老虎都融化成了黃油,還有那些離奇玄妙的,「夜空浮著剃刀般的月牙」。

其次,他的作品在西方也沒有多受歡迎。村上筆下有大片歐美:雪山、森林、湖泊、藍色海岸線,古迹、建築、音樂和生活方式。但最沉迷於他那些作品的卻是和韓國人。

對於他生長的國土和時代,對於他摹仿描繪的異國和文化,都沒有真正從心底接納他。但豐富的自我使他神完氣足,不必在意種種處境的不和諧。傳統、現代,很多寫作手法和辭彙都難以框定村上,這個瘋狂跑步的狂人。

巧合的是,村上也很迷爵士。多部作品里不厭其煩地把他的私心樂曲寫入著作,以至於國內許多音樂網站總結了他寫過的爵士樂曲集,古典樂曲集種種。

所以,觀影的時候,我一直會想象,如果村上在看這部愛樂之城,會有什麼樣的感觸呢?他會找到共鳴么?還是以他特有的慵懶筆調平靜地記錄點什麼,作為靈感將來用進新作品?或是對於創新和傳統有什麼新的探討,借下部小說主人公之口道出「愛樂之城」的名字來?畢竟,村上曾想過做劇本,一年內看了兩百多部電影。

好的文藝作品往往是真誠的,在微妙處略著筆墨,輕施粉黛,少有做作。惟其如此,人們平靜地視聽,平靜地接納內里的情感,消化咀嚼,津津樂道。如同初春第一縷暖風,不經意間提醒著,草長鶯飛,萬物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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