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佛山一男子施工毀壞村民祖墳 被判賠償精神撫慰金
佛山一男子承包集體土地后施工挖地,竟致當地村民7座祖墳受損。村民紛紛起訴承包者,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遷墳費、誤工費等。記者從南海法院獲悉,該案已於近日宣判,承包人余某需賠付每位村民精神撫慰金,並賠禮道歉。
據承辦法官介紹,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自然人死亡后,非法利用、損害其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其近親屬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終,南海法院一審判決余某應支付村民們精神撫慰金共計4.2萬元,並賠禮道歉,駁回村民們的其他訴訟請求。據悉,余某已提出上訴,案件將於佛山中院開庭審理。
信息時報記者 林丹 郭燕
通訊員 葉芳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