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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公安真硬氣!為民警維權約見書記市長,和檢法較真碰硬!

這是一個警察關注的公眾號

說到為民警維權,前一段大家都對鄭州公安的「硬」而拍手叫好。

因為他們刑拘了一名據說懷孕的電視台女工作人員,這個女電視台女工作人員因為辱罵、毆打輔警和民警,被鄭州警方以妨害公務罪刑拘。這個事兒是鄭州 市局「維權辦」一手操辦的。後來,又有一個冒充電視台記者的人,在網上侮辱警察,也被鄭州警方抓獲,並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據說也是這個鄭州公安維權辦干預的。

看起來鄭州公安確實很硬,而下屬的維權辦也真是能夠為民警維權。說起維權,遼寧公安一點不差,甚至在某些方面更敢於較真碰硬。

讓我們看看遼寧公安怎麼較真碰硬

為基層民警維權的!

今年5月11日晚上,周某因為不滿遼寧營口大石橋市永安派出所對其兒子被傷害案件的處理結果(事後查明,派出所依法處理沒毛病),就拿著尖刀到派出所門口鬧事,打砸派出所大門,並辱罵值班副所長。

在依法傳喚周某時,周某從懷裡掏出尖刀朝著副所長腹部刺去一旁輔警對周某眼部噴射噴霧劑,周某又持刀刺向輔警。副所長拔出配槍警戒並多次警告周某放下兇器。在多次口頭警告無效的情況下,副所長果斷對天鳴槍,周某見狀仍然拒不放下兇器。

現場民警向指揮中心報告后等待支援。周某趁機逃離現場返回家中,並趁天黑逃脫。其實,周某並沒有逃跑,而是住進了中心醫院。隨後,周某的家屬分別到當地公安分局督察大隊、市局督察支隊、營口政務網等部門進行投訴,稱派出所副所長無辜開槍打傷了周某,要求處理副所長

犯罪嫌疑人周某「惡人先告狀」,他以為只要告狀上訪,政府就害怕,就得給他賠禮道歉,甚至賠償。

但這次他大錯特錯!!

分局督察大隊接到投訴后,通過查看周某傷情、案發現場監控錄像、周某所穿的衣服損傷痕迹后認為,周某所稱的皮膚撕裂傷,不是槍擊形成,並向周某及家屬解釋。但周某及其家人得寸進尺,堅稱周某的傷是副所長槍擊所為,要求驗傷,明嚴肅追究副所長的責任。

事已至此,大石橋市公安局專門成立了專案組,對周某尋釁滋事進行立案偵查。並指派督察大隊對案件的立案、抓捕、成傷鑒定等工作環節進行全程督導。

於是周某被刑拘,被批捕。經過司法鑒定,也認定周某的傷不是槍彈傷。

這時,周某及家人應該反省和後悔,好好配合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但周某也是個很有「能量」的人,沒過多久,當地檢察院竟然給周某辦理了取保候審,理由是:「取保候審能夠保證訴訟的正常進行」。而當案件被已送到當地法院后,辦案法官又多次聯繫副所長,讓其到法院取2萬元補償款,希望對案件進行庭外調解。

據說這個周某在當地是一個「很好使」的人物,他被取保后,副所長不得已就到督察部門進行維權,因為這個周某有嚴重的暴力傾向,並隨時可能對民警和派出所進行打擊報復,副所長感到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當地督察部門受理后感到,囿於種種原因,他們在本地很難依法為民警維權,於是就向遼寧省公安廳督察總隊提出維權申請。省廳督察總隊受理后,高度重視,向主管領導作了彙報,並專門指派一名副總隊長,聯合省廳警察協會,立即啟動聯合維權機制,趕赴大石橋進行現場維權。

維權部門到了大石橋后,專門約見了書記、市長,協調政法委召開了會議,對於檢法兩家的錯誤做法進行了嚴厲批判和強烈譴責

維權部門提出了四點建議:

一是犯罪嫌疑人周某取保候審無法保證當事民警的人身安全,應當立即逮捕收押;

二是人民法院應該依法對周某判處實體刑;

三是市縣兩級警協要對當事民警、輔警做好安撫和慰問工作;

四是希望大石橋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視維護公安機關執法權威和民警執法權益工作,為民警撐腰做主解除後顧之憂。

鑒於省市兩級督察部門和警協的意見,大石橋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對周某逮捕決定,並送押看守所。隨後,案件立即進入審判階段,周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這個周某做夢也不會想到,他最後能夠被判刑。本來他以為憑著他的「能耐」,通過各種關係,他可以為所欲為,但是他栽了,因為遼寧公安的強力維權,他不得不在監獄里呆上一年。

小編了解到,只要在遼寧,一旦有侵犯民警執法權益的事兒發生,領導肯定能擔當,具體辦事部門也會理直氣壯地依法為民警維權。這種維權,不僅在公安執法這一環節,就是案件到了檢法,只要涉及到民警執法權益和公安機關執法權威的,遼寧公安照樣要把維權工作進行到底

最後弱弱的提一下,建議紀檢機關追究某些單位某些人玩忽職守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對給予犯罪嫌疑人保護傘的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不怕壞人惡,就怕領導慫!

遼寧公安真硬氣!擴散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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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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