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也稱為羊角風、羊癲瘋,是大腦神經元突發性異常放電,導致短暫的大腦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疾病。據統計,目前有癲癇患者900萬左右,並且以40萬人/年速度遞增。
癲癇發作的時候可以表現為多種類型,如最常見的強直抽搐、口吐白沫。此外,癲癇的發作類型還包括局限性發作(意識清楚,但伴有肢體抽搐)、失神發作(短時間意識突然喪失,伴有或不伴有強直)和神經運動性發作(明顯的精神癥狀)等。
隨著機動車的普及,很多癲癇患者在就診的時候都會詢問:醫生,得了癲癇能駕駛機動車輛嗎?
事實上,是不可以的!
公安部發布修訂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明確規定的:癲癇患者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那麼,為什麼日常生活中不少癲癇患者本身都擁有機動車駕駛證呢?
癲癇患者在沒有發作的時候和一般人是沒有任何區別的,所以如果患者在報考時隱瞞癲癇病史,報考中沒有出現癲癇發作的的話,是完全能夠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
如果癲癇患者能夠考取機動車駕駛證,是不意味著可以正常駕駛機動車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
癲癇病的發作具有突然性、不可預知性和不可控制性,當疾病發作的時候患者很難控制車輛,也難以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比如痙攣或抽動的肢體會不自主控制的踩油門,導致車輛失控。甚至有癲癇大發作的患者在駕駛機動車時,突然意識喪失導致交通事故的案例。因此,癲癇患者駕駛機動車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任。
此外,癲癇可能導致患者短暫性失憶、視野缺損等難以正常駕車的情況出現,因此,癲癇患者嚴禁駕駛機動車輛!那麼,癲癇患者是不是永遠不能駕駛機動車輛的機會呢?
也不是!
如果癲癇患者病情得到控制3年以上,並且經過醫生評估,並且情況必要,則可以嘗試駕車。但是,最好能夠等到癲癇治癒以後再考慮機動車駕駛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