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區黨委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關於做好近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相關要求和部署,紅花崗交警大隊在做好各項事故預防措施的同時,狠抓交通安全教育,助推事故預防工作。4月20日,紅花崗交警大隊派警深入紅花崗區第四幼稚園,生動活潑地為該校師生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課。
活動中,民警引導認識常用交通標誌,並《這些事,危險》為題,講解了學生交通活動中的危險行為。
那麼,這些事,是哪些事呢?
1走路看書(玩手機),危險!
2在公路上追逐打玩
3闖紅燈
4橫穿公路
5翻越中心護欄
6乘車時頭手伸出窗外
7車窗垃圾
8兒童坐副駕駛
說在最後:讓兒童樹立起良好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識,是預防兒童交通事故的重要之舉。俗話說「父母是兒童的第一任教師,家庭是人生成長的搖籃。」兒童時期是人的許多良好個性品質、行為習慣的養成時期,作為家長,應將交通安全文明知識等貫穿於生活,更堅決不能給孩子做反面教材。此外,我們誠邀全社會、老師共同努力,為學生交通安全護航!
審 核:董 毅
文章來源:遵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