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開封市尉氏縣工商局洧川工商所成功調解了一起因花生種子質量問題引起的糾紛,為農民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700元。
洧川鎮農民黃某在洧川一家農資商店王某處購買花生種,播種后不僅出芽率嚴重偏低,還出現了幼苗發黃枯死等問題。黃某要求經銷商王某予以賠償無果,遂到洧川工商所進行投訴。
消費維權無小事,群眾利益重於山。該所接到投訴后,高度重視,立即派出執法人員前往實地了解情況。經調查取證,發現黃某反映的情況屬實。為最大程度挽回農戶損失,執法人員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過反覆耐心、細緻地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經銷商王某賠償黃某經濟損失2700元。
黃某對賠償結果非常滿意,送到工商所一面錦旗:紅盾護農為民做主。並稱讚工商人員:「你們真是農民利益的保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