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受到的教育是,你總要考慮別人的感受,父母會給你期待,社會要求你找准自己的位置,上學時有成績表,上班後有績效考核。在網上,有道德審判,有不能碰的底線,有悠悠之口。
一切都有規則,你要在規則里舞蹈。
長大之後,我對這些規則、規矩產生了深深地懷疑。這些原本希望我們活得更好的規則,反而成了人生的羈絆。
我就不能簡簡單單地做一個隨心所欲的人嗎?
我仔細想了想,要成為一個隨心所欲的人,大概要做如下幾點努力:
第一,隨心,隨性,隨意。
人天生崇尚自由,所以人類生下來,連衣服都不穿。
遠古時候,看到喜歡的姑娘,光溜溜地甩著小雞雞就撲過去,要是姑娘不拒絕,傳宗接代就發生了。
後來,人們穿上了衣服,給自己、給別人都貼上了標籤,用這些標籤來認識世界:
情感作家請你只寫情情愛愛。
公知請你一直為民請命,不要做淘寶,不要做網紅。
民謠歌手,請你務必小眾,不要爛大街,不要掙到錢,就應該君子固窮,接受冬粉的供養。
年輕人一定要三十歲之前結婚,女孩子一定要二十九歲生孩子。
有錢一定要捐助。
沒錢一定講情懷。
世界一定是非黑即白,二元對立。
但是,問一句,憑什麼?
這是一個多元的世界啊。
我們為什麼一定要限定自己,也限定別人呢?
就不能好好地做一個隨心,隨性,隨意的人嗎?
我愛幹嘛幹嘛,我何必要跟所有人交代,憑什麼要討所有人歡心?
我是一個情感作家,我今天偏偏就要寫一個恐怖故事,嚇死你。
你們叫我公知,我從來沒說自己是公知,我最喜歡開淘寶店,喜歡你就來光顧,我給你打個折。不喜歡,我們也兩不相欠,你取關,走好,我不送。
我是一個民謠歌手,我的歌被選秀節目唱了,我紅了,我的歌爛大街了,誰說爛大街的就一定不是好作品?
結婚生子,我有我自己的節奏,我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活得開心最重要。
我有錢,我可以做慈善,我願意捐助,但不希望被逼迫。
我一三五特願意講情懷,二四六我偏偏不喜歡。
我就是不想曲意逢迎,不會八面玲瓏,不願意拍上司的馬屁,我不願意把原本可以用來寫詩的夜晚花在應酬這件事情上。
機場大屏幕播放的成功學,我打心眼兒里不信。一個人的成功,成就,需要天時地利人和,複製別人的成功,實際上實現的幾率不大。
我更願意,盡我最大的努力,做一個隨心所欲的人。
起風了,我就大酒。
下雨天,我就浪詩。
想見一個人了,我就衝過去見她一面。
想要一件玩具了,我就攢錢去買。
租了一間房子,我也當成是家,用心布置,住的舒服,偶爾請朋友來聚酒,扯淡吹牛逼。
有了kindle,我還是要買許許多多的書,床邊放著,沙發旁放著,廁所里也放著,隨手就能夠得到,雨夜讀,雪夜讀,有個姑娘來家裡喝茶,一起讀。
第二,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沒什麼能阻擋我對一件事情,一個事物的喜歡。
我願意大熱天走三條街去吃一份正宗的麻辣小龍蝦。
我願意坐十二小時硬座去看遠方的一個姑娘。
我願意每天加班到十點半之後,回到家仍舊寫三千字。
一切通往「喜歡」這條路上的阻礙,要麼是借口,要麼是不夠愛。
第三,喜歡,但不強求要掙多少錢,要達到什麼成就。
我喜歡寫作,寫作是我的生活方式,是我觀察世界的入口。
我沒想過要靠寫作掙多少錢,只想寫下去,寫出來。
我也沒想過,自己的作品能流傳多久。
但至少,將來我的女兒,我的兒子,他們有一天看到,可以從中窺見二十來歲的我,在做什麼,在想什麼。
這是一種奇妙的時空穿越。
我只負責寫我的心,我的意,剩下的交給天時地利人和。
不成,我重新來過。
成了,我應得的。
我喜歡拍點什麼,就把相機當做自己某種器官的延伸,和世界以光影的方式接觸,看見細微處,捕捉生活里平凡的美,發現轉瞬即逝的悲喜。
這跟寫作很像。
我未必能拍得多好,但管它呢,自己爽了最重要,攝影的奧義在於攝,不在於影。
所以,複雜的問題,往往會有一個簡單的答案:
不給別人設限,也不給自己設限,就這樣,活著,愛著,盛放著,妖氣橫行著,爽了就大叫大笑,不爽就Fuck The World。
就這樣,成為一個隨心所欲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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