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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大學生李文星之死:引發全社會對網路傳銷問題新一輪關注

導讀

日前,大學畢業生李文星因為在互聯網招聘網站「BOSS直聘」找工作,而疑似被騙入傳銷組織,最終致死的新聞一時間也將網路傳銷推向風口浪尖,引發社會對網路傳銷的討論熱潮。據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互聯網傳銷藉助互聯網已具備一些新型特徵,廣大群眾需要引起重視。

隨著事件的發酵,8月15日,國家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四部委印發的《關於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

8月17日,在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創建無傳銷城市經驗交流會暨加強打擊傳銷工作會議上,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王江平指出,要認真對傳銷謀划「防、控、打」三方面工作。根據大會指示精神,下一步國家工商總局將規範直銷企業的網路經營行為,嚴禁利用網路從事傳銷違法行為。

此前風生水起的雲集微店因涉嫌策劃傳銷等問題,經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管局認定,屬於傳銷違法行為,面臨近958萬元的高額罰金。

在「互聯網+」下,新型的網路傳銷以及以互聯網為媒介的傳銷形式,層出不窮,如何識別、防範、打擊互聯網傳銷行為,成為當務之急。

網路傳銷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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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研究表明,近年來,各類披著互聯網/電子商務外衣的傳銷行為屢禁不止。其中假借微商、數字貨幣、校園貸、資金盤、消費返利、網路廣告、網路遊戲等名義的互聯網傳銷成為網路傳銷「重災區」。類似於雲在指尖、摩能國際、博邦商城、萬福會等打著電子商務幌子涉案金額達幾十億的傳銷大案屢屢曝光。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法人》記者採訪時表示,國內「網路傳銷」之所以猖獗,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因:監管層相關法律法規缺乏與時俱進;網路傳銷組織借互聯網+瞄準電商、微商、互聯網金融陣地;極個別電子商務公司營銷過程中有傳銷嫌疑;用戶缺乏相關知識,對電商、微商、直銷和傳銷認識模糊。

民間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亦對《法人》記者表示,根據目前社會的發展近況,這兩年實體經濟下行壓力比較大,每年畢業的大學生有幾百萬、就業壓力比較大是其中的一個原因;另外一個因素是實體經濟下滑,老百姓缺乏一些投資渠道,有想對資產進行增值保值的,會尋找一些投資渠道,傳銷組織也正是抓住了老百姓的這種心理以及大學生的就業需求,利用各種投資理財的名義,以及介紹工作、網上招聘的旗號,把一部分人騙入傳銷組織。

網路傳銷藉助於QQ群、微信、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等互聯網平台進行傳播,傳播速度快。相較於傳統傳銷的局限性,互聯網傳銷是全國性傳播,具有跨地域性。此外,網路傳銷的另外一個特性是更加隱蔽性,很多網路傳銷所建立網站的伺服器甚至是設立在境外的,有的甚至依託一些正規網站等,信息傳播更加隱蔽。

「因此,相較於傳統的傳銷,取證更加困難。」李旭對《法人》記者如是說。

網路傳銷新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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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進一步說,有的網路傳銷,更加具有欺騙性的外表,且欺騙性越來越強,它以合法公司為掩護,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實際上是用一些傳銷的手段、傳銷的模式來發展。比如有的網路傳銷組織,註冊有合法的公司,各種資質齊全,甚至租用高檔寫字樓辦公,令公司實力看起來比較雄厚,還請了一些專家、學者、名人、明星為他們站台,舉辦研討會、推薦會等形式的活動,經過導師的包裝之後,很多人難辨真偽。

曹磊對《法人》記者分析道,網路傳銷往往具有一些新型的特徵:

第一是手段隱蔽。互聯網傳銷藉助互聯網這一載體為傳銷活動提供掩護,傳銷的首腦隱匿幕後,用匿名身份和會員進行聯繫,發展下線成員、發布相關信息、接受反饋信息等都藉助互聯網進行操作。通常情況下,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必須通過網站註冊會員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且加入費用的收取、工資獎金的發放也都通過互聯網上的賬戶進行,一旦有人暴露被抓,其聯絡人只需要將網站關閉、賬戶註銷即可,被抓人的交易電子文檔就無法打開,也無法下載。

「互聯網傳銷將傳統面對面傳銷方式升級為點對點傳銷,上下線可能都不認識,伺服器託管異地,甚至是國外,隱蔽性很強。」曹磊表示。

第二是受害群體涉眾性廣。傳統的傳銷因為局限於發生在熟人之間並且在同一地區,所以發展傳播速度有限。但是互聯網傳銷則不同,通過互聯網方式,潛在可供發展的會員很多,發展渠道也豐富,不受地域限制,任何人只要簡單點擊滑鼠就可發展下線,傳播速度非常快,傳播範圍非常廣,傳播人群可呈爆炸式增長。

第三是標的虛擬化。互聯網等高科技是很先進的理念,但是對很多網民來說,這卻是很虛擬的東西。傳銷人員正是利用這一點,打著「資本運作」「高科技」「促進國家相關產業」等幌子,藉助高科技產物的概念和國家政策的支持為偽裝進行傳銷,不明事理的網民很容易被誘導進來。傳銷標的的虛擬也使得網民很難判斷,誤以為傳銷標的是先進的理念,進而掉進傳銷陷阱。

第四是違法成本低。互聯網傳銷首腦只要建立一個網站,利用網路虛擬身份藉助網站進行傳銷的宣傳、運作、人員管理、資金分配等,一旦出現問題可迅速將資金轉移國外,不僅運作成本低,而且打擊難度大,因此很多不法者鋌而走險,走上互聯網傳銷的道路。

第五是首腦高智化。互聯網傳銷首腦首先要利用專業的互聯網知識建立網站,藉助該網站進行宣傳,還要組建商務系統以及資金運作平台,並且需要眾多加密方式來設立不同的登錄入口,從而對代理商和會員系統進行區分。另外,還要自建一套專門用來組織管理的自動化辦公平台,掌握網站的維護技術。相關的傳銷人員也要熟練掌握網站的各種運作來發展下線,進行資金轉賬代理、查詢薪酬等。所以互聯網傳銷首腦以及部分相關人員很多都是高學歷者,高智化趨勢加大。

如何應對網路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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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互聯網傳銷現在處於監管『灰色地帶』,因為工商、公安部門要在數以億計的信息中發現非法傳銷的蛛絲馬跡談何容易。工商部門無法依職權主動對可疑網站進行監管,乃至直接關停,導致工商查處網路傳銷極為被動。」曹磊對《法人》記者強調。

對於如何識別網路傳銷,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麻策在接受《法人》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是入門費的問題,是否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其次是拉人頭,是否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最後是計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李旭同時認為:「其實不管傳銷打著什麼旗號,穿著哪一種馬甲,如電子商務、消費返利、微商、虛擬貨幣、原始股、消費養老抑或是慈善互助,但萬變不離其宗,傳銷的三個特點始終不會變。根據國務院2005年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只要同時具備入門費、拉人頭以及計酬方式這三個特徵,可能就是傳銷。

「也就是說,通過這三個特徵可以做一個基本的判斷,當然現在的傳銷手段也是多變的,比如非法集資和龐氏騙局等,幾種手段交織在一起。」李旭最後對《法人》記者強調。(來源:《法人》 文/李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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