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樂漾影視創始人、賈躍亭妻子甘薇率隊在韓國首爾舉行2017年度總結戰略會,並會上宣布,成立不到2年的樂漾影視已完成A輪融資,估值達到12億。
但是這一消息迅速引來監管層關注。
深交所2月24日向樂視網發出《關於對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賈躍亭及其配偶甘薇的監管函》,監管函中指出樂漾影視主營業務為網路電視劇的製作與發行,與上市公司子公司花兒影視的主營業務相同或相近,因此與上市公司構成同業競爭。
上市公司即為樂漾影視創始人甘薇丈夫賈躍亭旗下的樂視網。
監管函指出,根據上市公司的回復,樂漾影視(原名樂享星天地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6月,2015年9月更名為樂漾,當時其股東結構為任勇持股56%,甘薇參股16%,薇星影視持股28%。甘薇於2016年12月受讓樂漾影視原控股股東任勇的股份,變更后甘薇合計持股86%,成為樂漾的實際控制人。2017年2月樂漾增資后,甘薇合計持有樂漾影視股份92.07%。
深交所認為,賈躍亭及甘薇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要求及時整改,儘快提出解決同業競爭的處置措施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據鈦媒體了解,《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規定,有一定親屬關係的自然人之間原則上屬於一致行動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關係密切的親屬擁有相競爭業務,可能存在或者容易實施利益輸送,不利於上市后的規範運作,給上市公司監管帶來難度,因此會從嚴把控。
此前鈦媒體創始人趙何娟曾撰文指出樂視的關鍵交易問題,而從本次」同業競爭」事件來看,樂視關聯交易的邊界正在慢慢釐清。據鈦媒體了解,解決同業競爭的途徑有三:
三個措施,各有優缺,原則上來看,二、三措施監管層最為有效,但是對於目前收購樂視影業仍懸而未決的樂視網來說,是個不小的壓力,不過,最終取決於監管層的監管力度,或許簽署一份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協議,限制構成同業競爭經營主體的業務範圍即可。
無論如何,樂視的關聯交易操作都會更加眼花繚亂。(鈦媒體編輯李勤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