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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曉濤-台灣工研院建設模式分析及對產業智庫建設的啟示

賈曉濤:科學院武漢文獻情報中心在讀碩士研究所;

鍾永恆:科學院武漢文獻情報中心研究員,研究所導師;

[ 目的/ 意義] 本文以台灣省重要產業智庫工業技術研究院為研究對象,分析其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為國家(地區)建設產業智庫,快速推進產業技術創新,實現產業轉型升級提供參考。

[ 方法/ 過程] 採用案例研究方法,通過文獻調研和網站調研收集數據,對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進行深入調查。

[ 結果/ 結論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在為台灣產業經濟發展提供技術和情報支持過程中,探索出一套高效的建設模式,其清晰的目標定位、完善的制度體系、靈活的企業化管理、多元的成果擴散渠道等都值得國家(地區)建設產業智庫借鑒。

產業智庫是智庫的類型之一,是以提升決策者決策規劃能力、引領產業發展方向為目標,從產業經濟發展和改革的角度進行創新性研究和戰略分析,提供產業政策建議和產業發展戰略思想,孕育新興高科技產業,服務社會經濟的組織。在2017 年2 月召開的政策諮詢工作會議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偉在報告中提出2017 年智庫研究九大工作重點之一是著力振興實體經濟,並指出在當前後發國家低成本和發達國家再製造發展形勢下,著力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實現產業升級轉型,打造戰略性產業集群是保持國際競爭力的關鍵。作為推動台灣省經濟發展的產業智庫之一,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工研院)經過40 多年的實踐探索,創新制度、明確目標,從技術引進到自主研發,再到成為全球創新網路重要成員,先後創造了知名的半導體產業集群及數十個產業聯盟,成功推動台灣地區產業技術研發創新能力的大力提升和產業轉型升級,其經驗對建設產業智庫,推動經濟發展、保持產業競爭力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1 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概況

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成立於1973 年,以「科技研發,帶動產業發展,創造經濟價值,增進社會福祉」為任務,是經台灣立法程序設立的財團法人研究機構,也是台灣科技制度創新的重要體現。40 多年來,工研院緊跟國際產業發展趨勢及台灣地區產業發展需求、配合政府政策實施,在社會轉型、世界經濟環境變遷過程中,為實現其推動科技創新、支持產業發展的宗旨,在保持自身應用性研究機構基本定位的同時,不斷調整自身發展策略與戰略定位,對推動台灣產業轉型升級、走上世界經濟舞台產生了舉足輕重的影響。從工研院定位及其主要發展策略來看,其發展歷程可歸納為如表1 所示的4 個階段。

工研院建院40 多年來從技術引進者、追隨者到技術創新者再到產業政策制定參與者,探索出自身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運行機制,其智庫身份也逐漸得到認可,並於2015 年入選賓夕法尼亞大學《全球智庫報告》。當前已有學者開始對產業技術研究院進行研究,但多是以發達國家技術研究院為研究對象,且主要聚焦於它們的發展、創新模式與其在技術轉移轉化中所承擔的不同角色等,對它們在發展過程中逐漸承擔的產業智庫角色卻鮮有關注,也缺乏對這類智庫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全面系統的分析。當前,正值科技體制改革、產業轉型升級、智庫建設的重要關口,結合前人研究成果,系統研究發展背景相似、具有代表性的台灣工研院建設體制機制對促進國家(地區)創新體系構建、產業智庫建設、產業升級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 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建設模式分析

2.1 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管理體制分析

2.1.1 獨立財團法人組織

20 世紀六七十年代,台灣地區勞動密集型經濟受國際市場衝擊走向低迷,台灣當局開始倡導科技創新,將促進產業升級作為一項重大、緊迫的任務,為此,政府排除各方困難立法通過《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置條例》規定,將分散的聯合工業研究所、聯合礦業研究所與金屬工業研究所合併,在新竹科學園建立了由政府設立投資、非營利的公共研究機構,並賦予工研院不受政治力干擾、自主營運的獨立法人地位,協助政府達成傳統產業升級、開創新興產業的政策目標。企業化獨立經營的工研院,可有效避免成為低效運行政府機構,但同時承擔著政府產業政策實施者的重要角色;進行研究開發,但區別於純粹的學術機構,主要以應用技術研究為主;會衍生新興產業,但不會成為營利性企業,是台灣科技制度改革的重大創新。

2.1.2 組織結構

工研院的組織結構會隨內外環境,及不同階段的戰略定位與方向而調整變化,經過不斷探索,形成現在更為成熟、柔性的管理結構,如圖1 所示。當前,工研院實行企業化管理,官產學研等各界意見領袖組成董事會,指導組織戰略決策,監事會負責監管董事會與行政管理部門,由海內外技術專家組成的前瞻技術指導委員會與由產業界意見領袖組成的產業諮詢委員會會定期站在各自的立場為工研院研發活動提供指導建議。董事會下設院部、研究所(或中心)、研究組三級行政服務與研發機構。院長向董事會負責,是研究所首席執行官,統管全所各研發、服務、行政單位及創新工業技術轉移股份有限公司,各單位資源共享,有通暢的信息流通渠道,具有較大的自主管理許可權。

工研院核心業務主要由如圖1 所示的三部分組成,分別是技術研發板塊、產品創新中心與產業服務和價值衍生板塊。其中技術研發板塊和產品創新中心是工研院研發單位,前者代表工研院策略研發領域和台灣工業發展方向,是依據國際科技產業發展趨勢,結合台灣本土需求所選出的,屬常設型組織。產品創新中心進行直接面向產業的跨領域研究,其研發項目產生可轉移的技術或輔助服務,以協助相關產業提升生產力,發現新商機,部分中心依台灣當局及產業界中短期需求成立,完成任務後會轉型或解散,部分中心因需求的持續性會長期存在,成為常設型組織,如量測技術發展中心。產業服務和價值衍生板塊是工研院服務單位,主要通過與研發單位合作,為工研院、政府、產業界、海外機構等提供個性化定製技術服務、人才培養、國際合作、法律援助等全方位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Industrial Economics and Knowledge Center, 以下簡稱IEK)、知識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兩個中心在不同地方被分在不同模塊,工研院科技政策研究員兼資深項目經理將其歸為服務單位,而工研院2016 年報告中則歸為研發單位。考慮到工研院研發單位主要進行科學技術研究,而這兩個中心主要進行輔助性經濟、情報研究,所以將其歸入了第三部分,但它們的研究性質不容忽視。其中IEK 更是工研院智庫角色主要承擔者,它的主要任務,一是強化產業趨勢研究,為客戶提供專業的諮詢與顧問服務,為客戶創造價值並提升效能;二是帶動台灣知識型服務業發展,推動政府與產業建立共識。其發展目標是成為亞太地區產業趨勢與政策研究重地。

此外,工研院雖是獨立運作、自主決策機構,但政府和企業也會通過各自的方式發揮影響,以確保工研院能緊跟發展需求。政府主要通過撥款、參與董事會和監事會、項目引導、制定規則等方式發揮影響。而企業則主要有項目合作、資金捐贈、參與產業諮詢委員會和董事會等方式。

2.2 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運行機制分析

2.2.1 緊密結合市場的研究項目選擇機制

工研院每隔一段時間(一般為10~15 年)會進行發展策略轉變,研究課題的選擇主要依據當期發展策略展開。工研院從事的研究項目主要包括短期研究、中長期研究及跨領域研究,其中短期研究主要面向企業,研究課題依據企業委託內容制定,同時也能保證工研院研究符合市場需求。中長期研究和跨領域研究則主要為提升台灣整體科技、產業水平服務,具有前瞻性,也是本部分重點探討對象。由於台灣產業主要面向國際市場,工研院在選題時也必須考慮其研發成果被企業採用后在國際上是否具有競爭力。這就需要對未來市場趨勢、新產品市場開拓成功率進行調研分析,同時也要考慮是否可以提升現有技術達到國際標準水平。

中長期研究與跨領域研究項目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從政府承接的專案項目,以追蹤當局發展動向,保持工研院良性發展與研發成果實施的有效性。工研院憑藉其雄厚的科研實力與高效靈活的運行管理機制,每年可承接超過半數的政府科技專案項目。二是自身發起的項目,自發項目首先會由計劃委員會根據政府產業技術政策、國際發展趨勢及產業界實際需求,結合前瞻技術指導委員會和產業諮詢委員會建議,設立技術發展方向和研究計劃,並任命一個負責人來負責專利前案檢索、項目策劃並進行相關交流。各個研究所或中心會依據政府政策和工業技術發展戰略要求,詳細闡述在所探討的特定技術領域發展過程中需要考慮的要素,然後申請技術開發項目。項目一經提出,研究所或中心內部會進行相關研討與辯論,工研院的內部計劃委員會也會參與進來進行技術研發項目的選擇。之後各個研究單位會對所選出的項目進行詳細計劃,包括專利複查、可行性分析、指標體系、研發形式、開發策略等。資源需求和對未來產業發展影響的評估等則會交給外部機構進行討論。「台灣經濟部」派出的代表和規劃委員會也將協商決定這一技術的研發類別,研發類別包括先進性創新技術、關鍵組件技術和研發基礎技術3 類。最後由工研院董事長批准技術定向和項目經費,研究項目即可開始執行。

IEK 當前階段主要研究項目為全球/ 台灣產銷分析、產業發展現狀與市場趨勢預測、產品/ 技術應用趨勢、領導廠商策略、廠商競爭態勢分析、區域及新興市場研究、即時產業議題評析、關鍵零組件發展。此外,工研院IEK 作為「台灣經濟部」技術處推出的產業技術知識服務計劃(簡稱「ITIS計劃」)主要執行單位之一,還會對ITIS 計劃所分配的主要領域進行產業、產品、技術、廠商4個方面的深入研究。ITIS 計劃當前所涉及的領域主要有五大類,分別是機械金屬、生物醫藥、電子資訊、化學民生、新興能源。出自IEK 的項目研究成果同時也是工研院其他研究所/ 中心制定研發計劃的重要參考資料。

2.2.2 全資源服務的研究成果形成機制

工研院憑藉其多年積累的豐富資源和聲譽,已將自身打造成為一個高效、嚴謹的科研平台。當一個科研項目審批通過,便會通過工研院平台匯聚其所需資源開展研究,這些資源主要包括硬體資源、軟體資源及戰略管理情報資源3 類。硬體資源主要包括場地、儀器設備、及一系列後勤保障等。工研院利用其綜合研究大樓為研發項目的展開提供空間,項目成員進駐后可享受工研院所提供的場地、設備、各項行政服務、全套生活服務及工程維修服務,使研究人員可潛心研究,不受打擾。

軟體資源主要包括財團支持、來自海內外學術機構與企業的人才、技術資源等。工研院有非常開放的研究系統和靈活的管理與資源共享機制,研究課題不僅可以在院內各所和中心間進行,還可以與其他研究機構、企業等進行合作,各機構之間人員交流也很頻繁,並能利用院內已有研究成果與技術資源為新研究提供支持。此外,工研院毗鄰新竹科學工業園、「國立交通大學」「國立清華大學」,便利的交流環境使其與學術界和產業界建立了密切、互信的聯盟關係,大學是人才聚集地,工業園是科研成果的最佳實踐地和需求者,而工研院則是連接兩者的橋樑,再加上工研院自身的政策執行者身份,便形成了良性運作的官產學研創新網路,網路內各界人才緊密互動為研發項目提供支持。工研院多年與海外頂級科研機構及廠商建立的合作互惠關係也能為科研項目的開展招攬大批人才並提供最前沿科技專家的指導。

戰略管理情報資源主要包括企業化管理指導、市場與技術信息、專利檢索系統、專利情報、專利管理指導、成果分配保障等。工研院以開放實驗室協助項目團隊進行創新研發,實驗室會利用工研院強大的資源庫和多年實踐經驗提供各類指導及諮詢服務,並有一套成形的管理運行機制。在專利管理方面,工研院在知識資產布局與保護的前瞻性方面為各界稱頌,一方面工研院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歸屬和運用原則管理規定,規定主要以在平衡保護知識創造者利益與提升社會效益下促進技術推廣、轉移為指導原則下制定。為有效利用創新研發資源,工研院於2015 年導入專利提案分層評審機制,以技術專業經營及分層負責的精神,建立兩層級的專利提案評審,以更能掌握特定技術解決問題的程度、技術產業化的機會及欲投入產業化的資源,並進一步審視專利提案的專利布局狀況、國際現有技術的比較與定位、產業應用價值以及推廣策略規劃等。另一方面,工研院專門設有技術轉移與法律中心,為項目團隊提供各類專利服務,其主要職能包括:工研院智權管理(包括策略、作業及權利維護),協助院內各單位專利布局和專利品質提升,協助院內各單位的智權加值與技術商業化,智權推廣並提供專業智權服務,推動智權國際合作。兩層評審加各項優化服務機制,確保了工研院能在相關技術領域取得優質關鍵專利權,進而增加新技術產業化機會。此外,工研院還有專門的專利檢索系統,供科研人員檢索專利全文、摘要和應用範圍、世界專利摘要索引等,並提供每月出版的專利情報、專利地圖分析、知識產權諮詢、國內外專利申請程序指導等以避免專利侵權和糾紛。

在成果分配方面,工研院規定研究經費全額由政府承擔的歸公有;希望參與科技專項研究的企業,需提供10%以上經費,承諾執行研發成果,並繳納一定比例的技術授權金,企業可按所提供的經費比例分享成果,且研究成果未得到「經濟部」允許不能向他人授權。所提供經費低於規定的企業也無權拒絕將研究成果轉移給第三人。而專案計劃外的民間技術合作,則可依據合同規定進行成果分配。

2.2.3 以人為本,以需求為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截止到2016 年4 月,工研院共有人力資源5,820人,其中學士1,220 人、碩士3,214 人、博士1,386人,碩、博士人數佔總人數的79.04%,在工研院成立之初這個比例還是18.66%。工研院同時也是台灣科技人才培養地和儲備庫,在研發成果不斷湧現的同時,工研院還培養並輸出一批又一批的高技術人才和管理經營人才,到2016 年,工研院累計輸出到各界人才共1.8 萬人,並有許多人成為科技園區高級主管或企業高管。只要不影響重要項目的進行,並能遵守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規定,工作人員就可申請到其他企業、政府等工作,也可自主創業。另一方面,從工研院走出去的人在工研院支持下於1991 年成立工研院院友會,其宗旨和目的是為院友提供交流、聯誼及合作平台,以眾院友多年來豐富的產業經驗、廣博的專業知識,以及縱橫的人脈影響,協助工研院迎接新的挑戰,回饋社會。院友會的成立使工研院的影響力和社會資源得到進一步提高。

工研院企業化管理模式讓其在人才管理、薪酬制度等方面擁有很大的自主權。而作為非營利機構,工研院能將收入全部投入到內部管理經營,打造更好的研發環境,並依據自身戰略需求制定靈活的薪酬管理制度,使能者得到獎勵,不符合需求者退出,以優化員工收入,調動員工積極性。在世界經濟變化和工研院發展的不同階段,工研院制定了不同的人才管理機制:在初期,由於台灣產業結構為勞動密集型,且科研環境不佳,導致大量人才流失,工研院將人才發展定位為結合產業轉型需求,主動吸引和培養科技人才,為未來產業發展儲備人才。吸引高校、研究所畢業生到工研院,通過系統培養及在應用性研究項目中的實戰訓練,提升其科技研發能力和管理才能,然後輸送到產業界,加速技術擴散,推動台灣產業經濟開拓創新、轉型升級。到20 世紀90 年代,在經濟全球化,台灣科技產業迅速發展階段,工研院人才流出頻率越來越高,導致院內人才結構斷層,科研進展受阻,為保證研發項目保質保量順利進行,更好地為台灣產業發展服務,工研院推出人才平衡政策,既鼓勵人才向企業轉移,又實施一些政策吸引更多海內外人才加入,並提高成員向心力。這些政策包括,推出前瞻性研究項目及相關研究獎項;與國際著名研究院所合作,為員工提供外出進修交流的機會,也邀請著名專家來交流培訓;走到人才集中的高校,主動邀請人才加入等。進入21 世紀,隨著互聯網普及,信息流動加快,為幫助工作人員快速成長與國際接軌,工研院適時推出國際化人才戰略,工研院優化內部管理,加強對外部人員的應用,合理配置研發、管理、輔助人員,明確職責,制定科學的評估機制和獎勵機制,以保證員工工資具有市場競爭力,引入國際一流人才加盟的同時,還為內部員工設置各類培訓計劃進行針對性培養。為保障海外人員快速融入環境,投入工作,工研院為他們提供了各項生活協助與福利待遇。此外,在多國設立站點,加強與知名研究院所及企業的交流合作與人才引進工作,聘請海外專家授課,培養國際化人才,以確保工研院能緊跟世界發展潮流,繼續充當台灣科技發展引擎。

2.2.4 政企合作持平的經費運行機制

工研院由政府出資成立,在初創期,政府為其運行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保障,在不斷發展和探索中,工研院擁有了一批經驗豐富的科技工作者和可推廣應用的科技成果,通過技術轉移、成立衍生公司、為產業界提供各類服務等,工研院對政府直接投入的依賴逐漸減弱,最終實現了收支平衡。目前,工研院主要以合同研究項目為主要資金來源,其具體經費結構如表2 所示。

表2 中專案計劃研究指工研院所承接的政府科技研發項目;技術服務收入一方面是來自軍方或企業的委託或合作研究項目,另一方面是工研院面向產業所提供的一系列諮詢、檢測等服務項目;計劃衍生收入是指專案計劃中所研發的新技術,在企業或政府的委託下進行特定產品的研發收入;業務外收入主要包括捐贈、書籍出版等。目前來自政府部門的項目經費與來自工業服務的經費接近1 ∶ 1,這讓工研院在研發選擇上有了更大的自主權,也讓面向產業服務的工研院對成本效益與顧客導向有了更好的理解。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專案計劃中,為了推動工研院與企業界合作,政府審批的科研經費通常不超過該項目預算的50%,其餘則鼓勵研究院與企業合作或通過轉移技術收入解決。

2.2.5 長期主題式合作為主的研究合作機制

作為台灣產業科技研發中心,工研院是整合、連接、調控海內外資源的槓桿和橋樑,也是政產學研之間的互動平台,從成立之初就與海內外產業、學術機構有合作,經過長期發展,工研院認識到在長期合作的基礎上才能建立緊密互信的同盟關係,才能更好的利用雙邊資源、深入交流,促進異質性知識流動,激發靈感,推動發展。為應對不斷加速的產業創新與技術進步帶來的挑戰,工研院針對不同合作對象制定了不同合作機制,有效促進協同作用的發揮,這讓工研院始終保持在世界科技發展前列。在國內產業合作方面,從1994 年起工研院規定所有技術發展計劃研發項目都必須與產業需求相匹配並保證研發成果可以被工業企業接收利用,且研發過程必須有企業參與。企業的參與不僅可以為研發項目帶來資金,技術專利,人力,可用於研發的樣機等有形、無形資產,還可以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幫助獲取相關技術信息,並能在技術轉移過程中促進應對各類需求的對策制定。為加強與產業界的互動,有效利用研發資源,工研院於1996 年推出開放實驗室,將與企業合作的特定主題研發項目及企業相關人員一同遷入,緊密的互動顯著提升了研發活動質量。此外,由於中小企業佔台灣企業的大多數,力量薄弱,工研院與企業合作也只能幫到一個或一些企業,不能從整體上提升台灣企業在世界經濟舞台的競爭力,因此工研院依靠自身研發與信息優勢,主導成立了各行業技術研發聯盟和跨產業研發聯盟,聯盟中企業需求主導共性技術研發方向,工研院提供技術和最新發展資訊和趨勢分析,企業也會根據情況參與到研發活動的不同階段,並獲得相應權益。研發聯盟的建立,將企業匯聚在一起,有效提升了科技成果轉化率和周期,增強了台企國際競爭力。

在學術合作方面,工研院在2000 年整合了之前與學術機構零散的合作資源與模式,更系統地建立了學研合作機制,並將自身研發站點搬進了大學實驗室。與工研院合作的學術機構都會簽署「合作協議」,合作項目包括共同雇傭、人事借調、學術研究合作、畢業生培訓、設備配置、儀器共享以及建立特定領域研究中心。當前主要合作在跨學科綜合技術研發方面,主要合作機構有「國立交通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台灣大學」等,同時也和「台灣中央研究院」「高性能計算國家中心」「國家衛生研究院」及「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在高速計算、生物技術製藥研究等方面簽署了合作備忘錄。

在國際合作方面,早期國際合作中,台灣當局為工研院創造了良好對外交流環境。由「台灣副領導人」直接管理監督的台灣國際項目中心,積極促進工研院在國際層面的工作推進,其主要工作包括與國際研究機構和跨國公司簽署技術合作協定、承接國際技術合作項目和交流活動、開通全球訪問窗口、舉辦國際技術會議、規劃並推動國外據點工作以及增加其自身功能靈活性。為快速融入海外技術創新網路,擴大全球研發合作版圖,工研院在北美、歐洲、俄羅斯、荷蘭及日本設立了自己的辦事處,以專利交互授權、經營關鍵客戶成為國際創新夥伴、技術轉移平台、技術研發聯盟、信息情報搜集共享等方式提升工研院整體研發實力,通過項目合作與人員交流,將資源帶進台灣,帶動台灣產業發展。當前,擁有不同領域優秀科研隊伍、高品質的生產製造力及創新技術產業化實力的工研院,是許多海外研究院所及國際級公司的創新合作夥伴,截至2015 年,工研院已與來自北美洲、歐洲、亞洲和大洋洲的21個國家128 家單位建立了合作夥伴關係。

此外,無論和哪方的合作,都會遵循工研院的Patent In Product(PIP)機制,也少不了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的情報支持。為擴大專利應用效益,使專利與技術或產品密切契合,縮短技術商品化時程,工研院設計了PIP 機制,其運作策略包括:跨領域,依客戶需求的特定技術主題,挖掘各研發單位適合納入開發的專利,促成跨領域合作產品開發及試量產;跨產業,提供跨產業的創意發現與可行性評估並專利化,與合作廠商共同商品化並開拓商機;跨國際,深化或開拓長期且穩定的國際知名企業合作管道,促進並協助相關研發單位進行PIP 合作開發及試量產。而IEK則利用自身150 位以上不同領域的產業分析師團隊,依託工研院豐富的研究資源、專家群、產業服務經驗及國內外產官學豐富人脈網路的深厚基礎,透過資訊化及網路技術,為政府、海內外企業、非營利組織及工研院內部機構及時提供市場預測與產業調查(廠商/ 產業動態分析、市場規模分析預測、產銷調查產值推估、產業趨勢預測模型),技術預測與產品發展(產品/ 技術發展藍圖、產品/ 技術需求分析、創新產品技術、潛力產品技術篩選),專家參與顧問服務(前瞻規劃引導、市場布局規劃、產品發展策略),產業情報網(數據圖表資料庫、產業發展趨勢觀察、領導廠商策略分析、即時產業議題分析),研討活動與出版品(趨勢研討會、專家論壇、研究專論、產業年鑒)等客戶所需要的產業情報服務。

2.2.6 全方位多元化研發成果擴散機制

工研院立院宗旨是推動台灣科技產業發展,只有將研發成果應用到產業發展中,才能創造最大的效益,因此在任何工作中都想著研發成果擴散轉移成為每個員工的潛意識。在研究項目設立及研發階段,工研院會不定期舉辦技術會議,向產業界展示技術構想、當前技術發展現狀、研發進展等,吸引企業參與研發或簽約協助成果市場化等。在研發階段,工研院人員與海內外研究院所及企業進行項目研發合作是工研院一個重要的技術擴散及情報傳播通道,在合作過程中人才、信息技術到資金實現了全面互動和深入交流,不僅能保證研發技術切實滿足市場需求,而且可以促進產業界對新技術的了解和接收,並能培養一批高級技術及經營管理人才,最大化利用外部資源,縮短技術市場化周期。研發成果產出之際,工研院還會從多個渠道努力擴散研發成果,如有需要還會將相關人員一同轉移到產業界,引導和幫助研發成果轉移轉化。工研院成果擴散渠道主要包括:信息傳播、技術轉移、衍生企業、孵化創新企業、面向企業的全方位服務,以下進行詳細分析。

(1)信息傳播,工研院於1987 年起草了「工研院技術擴散和實施規程」,其中信息擴散程序包括向產業界發布工研院發展現狀公告、通過會議和成果展示向感興趣的企業和合作機構傳播新的研發信息、在專業期刊發表文章、參加專業會議以及舉辦座談會、短期培訓、技術推介研討會、業務陳述等活動,公開解釋其研究成果可以給企業帶來什麼樣的利益。在需要時還會向企業提供援助服務。此外,在技術傳播過程中,一些規則也得到細化和完善,其中包括技術轉移收費原則、操作程序、技術轉移合同等,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轉移到產業界。

(2)技術轉移,通過許可(一般為非獨佔性許可)、出售等方式轉移研發成果,也包括以合約方式向政府或其他組織提供技術層面的諮詢、技術開發、評估等服務。轉移項目由產業需求而定,工研院會提供每種技術的特徵、性質,包括技術內容、可開發性、突破性、適用範圍、應用許可狀態、規格、顯著特徵及市場。技術轉移估價會依據市場潛力和市場價值、技術競爭力、技術替代性、研發成本、技術潛在接受者數量及企業接收能力等進行。技術轉移過程中根據需要也會將部分相關人員轉移到企業。企業可通過支付許可費、提前參與研究、股票期權或交互授權等支付轉移費用。

(3)衍生企業,是由工研院批准,將已成熟技術、人才(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與其他相關資源一同轉移到所成立的企業,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技術商業化模式。工研院於1990 年正式發布《工研院衍生企業設立辦法》,旨在將現有企業無法承擔的、對台灣產業有明顯益處的、已擁有充足資源的成熟技術快速帶入產業。衍生企業所使用的技術一般是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戰略所研發的前瞻性技術,通過關鍵技術產業化,既能創造需求,又能吸引投資,從而帶動產業結構變革,開創新興產業。衍生企業逐漸成熟后,工研院會通過轉移股份逐漸退出,繼續專註相關研究。

(4)孵化創新企業,工研院成立了創業育成中心為有技術研發能力並想創立公司或進入新商業領域的技術團隊或中小企業提供優質的研發環境、商業化生產協助、管理培訓、技術援助和資本投資,以提升創業團隊競爭力,加速台灣地區市場新興企業的形成,這同時也是工研院擴散研發成果,增加受眾的一個途徑。創業育成中心於1996 年開始接受申請進入運行階段,任何成立時間不超過18 個月的高技術企業,或計劃成立高技術企業的技術團隊都可申請進入。工研院進行評選的依據為:申請者所主打的產品或服務是否以科技為基礎,是否是創新技術或在台灣領先水平的技術,是否有可行的運營計劃,團隊是否有能力,是否有充足的資金基礎負擔孵化期間的基本開支,對台灣產業起到的影響力。此外,創業育成中心還會聚集外部資源,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部門提供的服務支持、來自台灣創投公會的資本投資、合作高校所提供的商務計劃寫作指導等,通過全方位的服務讓進駐團隊能專註自身工作,從而提升新創企業成功率。進駐企業成功后,也通常會以股權或捐贈的方式回饋工研院。

(5)面向企業的全方位服務,為最大化擴散工研院研究成果,利用人力、設備、場地資源等,除以上提到的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技術轉移與法律中心、開放實驗室及創業育成中心外,工研院還成立了產業服務中心、國際中心、資訊科技服務中心、知識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及行銷傳播處,並在台灣本土設立了台北辦事處、總部中興園區、光復園區、南分院和中分院5 個服務據點,各所設有技術服務中心,各工業開發區及各市、縣設有技術服務窗口或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委託研究、產品及製程開發、小型試量產與加值化服務、測試及驗證、企業諮詢、培訓輔導等服務,打造了覆蓋「技術研發—商業化—成長—成熟—轉型」的完整、高效的產業服務網路體系,成為台灣產業發展的科技智庫。

3 對產業智庫建設的啟示

3.1 產業智庫應目標清晰不越位,制度與實踐同行

工研院在政府大力扶持下依法設立,在成立初期更是全資支持,但政府部門一直與工研院保持著適當的距離,提供支持和嚮導,卻不干預運行管理,在最大程度上給了工研院自主運作的空間,讓其能夠在40 多年的發展中靈活應對海內外環境變化,一直走在台灣科技產業發展前沿。工研院自身也一直以進行面向產業、面向科技前瞻發展的應用性技術研發創新的非營利性研究機構為基本定位,不做高校等研究單位能做的基礎研究,不做企業能做的研究,專註於關鍵技術開發與商業化,技術成熟后通過各種渠道轉移到市場便會逐漸隱退,將所得收益投入到新的技術開發項目中,在技術與市場中間找到了平衡,形成自身核心競爭力,成為官產學研的重要連接點,很好地執行著振興經濟、推動產業發展的戰略使命。

此外,從前文可以看出工研院發展過程中,不僅有來自政府機構的制度支持,而且其自身也在實踐中不斷推出各類規程制度並會隨著實踐深入不斷優化,對工研院研發、技術轉移轉化、信息傳播等活動進行規範化的同時,也為這些活動提供了很好的經驗指導,讓工研院各單位部門能夠更加高效地運轉。

3.2 產業智庫應面向需求和服務,獨立靈活企業化

面向產業需求,研發與服務並重的思想和行動貫穿在工研院每一個運行機制中。為隨時掌握最新產業發展趨勢和需求,工研院的各項活動都會邀請產業領袖參與指導,或直接邀請相關企業加入到活動中,還專門設立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提供信息情報服務,保證了工研院研發產品及服務與實際需求的最大化契合,和轉移與商業化的順利實現。達成促進產業升級發展的同時,確保了工研院研發效益的落實,使工研院得以實現可持續發展。

以企業化方式經營管理,同時又是公共機構,讓工研院在以企業服務客戶的態度服務台灣企業的同時,又能保持其公益性,能將盈餘全資投入工研院發展的同時,又能重視組織經營效益,有益於聚集政產學研力量和資本積累,保證工研院良性運轉,長期推動產業發展。此外,這種經營方式也讓工研院在組織架構、經費管理、人員招聘管理及薪酬制度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獨立性和靈活性,讓其能夠根據環境變化、產業需求、人才發展需求不斷優化管理和組織結構設計,合理配置管理、科研及輔助人員,增強機構活力,激發員工創造力。

3.3 產業智庫應協調內外創新資源,充當創新資源連接的橋樑

政府支持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開放的運作機制及與高校和產業園區毗鄰而居讓工研院能夠整合協調台灣省內外各類創新資源,優化組合,將資源供給與產業需求相結合,形成創新資源集聚效應,加快成果轉化,提升區域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產業發展,有效解決共性技術供給不足、中小企業研發能力欠缺、產業缺乏國際競爭力等問題。在實際運作中,工研院將觸角伸向全台灣及世界各地,在海內外設立多處服務、研究據點,並將實驗室搬進高校及海外研究機構,在空間上保證資源合作雙方能夠密切交流,協調資源整合配置,最大化促進資源有效利用及人才高效交流,打造科技企業培育發展的良好環境,形成創新集群。

此外,台灣政府在推動社會資本進入科技產業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視。1982 年,台灣當局頒布《風險資本條例》,積極推動產業投資,並實施低稅率及稅收全額返還政策,還先後兩次出資,設立種子基金。為擴大風險資本來源,於1994 年允許保險和民間銀行開辦創投公司,並積極吸引來自美、德、日等國際風險創業投資向島內注資。這一系列舉措為台灣經濟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資金支持。

3.4 產業智庫應人才技術共同開發,研究成果最大化利用

人才是研究機構和企業發展的關鍵,由於技術產品所包含的隱性知識往往比可傳播的顯性知識更有價值,特別是在技術的操作、轉化與使用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依附於人,因此工研院在運行過程中一方面積極進行符合市場需求發展的技術研發,另一方面會通過產業學院及研究項目的實施參與培育技術和管理人才,並將技術與部分人才一併轉移、擴散到產業界,流出的員工助力企業發展,有時甚至會成為帶動產業升級的關鍵,實現社會效益的重要體現。

對作為公共機構的工研院來說,實現研究成果最大化利用與技術研發同等重要,工研院全方位多元化的研究成果擴散機制、遍及全台灣的服務站網路和人員流動、多年積累的合作夥伴和信譽以及各項制度的保障,讓工研院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及技術成熟后都能及時、高效地把最新研究成果擴散到需要的地方,促進產業發展,提升社會效益。

3.5 大陸產業(工業)技術研究院應加強智庫功能建設

當前大陸各省市、高校及科研院所也積極設立了產業(工業)技術研究院,如北京清華工業開發研究院、陝西工業技術研究院、上海紫竹新興產業技術研究院、廣州現代產業技術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學先進產業技術研究院、中科院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蘇州技術研究院等。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這些研究院成立時間較短,目前主要研究力量集中在產業技術創新方面,在產業科技發展政策、國家(地區)產業技術發展戰略規劃等方面還涉足較少。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下屬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是台灣工研院在這方面研究的主要承擔者,其很好地利用了工研院現有科技、人才等資源,為台灣產業科技政策和科技發展規劃做出了很大貢獻,並立志成為引領台灣產業價值創造的國際級智庫,大陸產業(工業)技術研究院也應利用自身優勢,加強智庫功能建設,提升政府科技政策決策能力,推動大陸產業經濟快速、持續發展。

引用格式:賈曉濤, 鍾永恆, 彭乃珠. 台灣工研院建設模式分析及對產業智庫建設的啟示[J]. 智庫理論與實踐,2017,2(2):49-58,83.

文中參考文獻見《智庫理論與實踐》官網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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