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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名醫生論文造假 醫療為何是學術造假重災區

4月,醫生行業又一次創造了世界之「最」,但不是像屠呦呦那樣以學術科研成果揚名醫療界,這一次是因為524名醫生集體論文造假引得國內外一片嘩然,國內網友大呼「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順著時間的藤蔓民福康帶大家來回顧一下此次事件發生的經過:

2017年4月20日,德國著名出版商斯普林格(Springer-Verlag)發聲稱決定撤稿在其《腫瘤生物學》雜誌的107篇同行評審造假論文,這些論文全部來自於學者之手,發表於2012-2016年間。

2017年4月21日,科協就撤稿一事認為出版集團中存在的內控機制不完善、審核把關不嚴格等問題,發表聲明向施普林格喊話,稱「出版集團也有責任」,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017年4月23日,媒體找到了涉及造假的107篇論文,並總結出相關共524名學者資料及在職機構並予以公布。

不少從事相關科研工作的學者表示,此事論文被撤事件屬於「投機不成」,反而給真正用心研究學術研究的工作者很大的打擊,讓不少工作者形象嚴重受損。學術越是活躍的地區,恰恰也是此次論文撤稿的重災區。

為什麼醫生群體是論文造假的重災區?

早上2015年,就有媒體對醫生這個特殊行業做過一次調查,當時參與群體主要為三甲醫院的醫生。調查結果顯示論文是中級以上醫生職稱晉陞的硬要求,並且越是高級的職稱要求就越苛刻。然而,一個悖論是,

超過三分之一的醫生認為發表論文對提高醫術不重要。

而從所周知的是,醫生每天要忙著接待大量的病患或是安排手術,真的會有那麼多的時間來寫論文嗎?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湖南省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的袁醫生為評副主任醫師發論文苦惱,他告訴記者,現在平均每天要做2到3台手術,忙的時候要做4台手術,一天站六七個小時是常有的事情,根本沒有精力再搞科研,更別說要在醫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而這也是許多醫生的常態。另外還有近36.51%的醫生表示,他們勉強完成要求,而高達25.88%的醫生表示無法按時完成。論文讓他們找不到北,壓力巨大。最後,三成以上的醫生表示自己有造假行為,而接近四成的醫生表示自己沒有造假行為,但是迫於壓力可能會有。當時媒體還將這篇稿件的題目頗為傳神地總結了困境——《以論文評職稱:殘酷的現實

逼良為娼的結局》。

目前國際學術期刊審核制度又是怎樣的?

在當前國際學術期刊發表審核中,論文作者可以向期刊編輯推薦審稿人。此次遭撤稿的作者便利用推薦審稿人的制度漏洞,虛構同行評議專家信息。在這其中,第三方機構發揮了關鍵的作用,第三方機構不僅為作者提供論文潤色服務,甚至還可以提供論文代寫、同行評議服務、投稿等一條龍服務,已然形成一條龐大的灰色產業鏈。

而本次爆發的斯普林格大規模撤稿事件,追其原因可以說就是造假,更具體點說是同行評審造假。

同行評審造假具體是什麼意思呢?同行評審(Peer

Review)這個概念搞科研的人應該比較熟悉,即一篇學術文章投稿之後,出版單位會讓同一領域的其他專家學者來進行評審,以決定稿件是否能被錄用刊出。這種做法的目的是確保作者的著作水平符合一般學術與該學科領域的標準,可以稱的上是現代科研大廈的「根基」。所謂同行評審造假,就是論文作者寫上了評審人的真實姓名,但虛構了評審人的電子郵箱,編輯把論文發到虛假的郵箱地址,從而收到「百分百認可」的同行評審,以致於讓不合格的論文得以發表。

學術論文撤稿是否已有先例?

其實這已經不是論文遭遇第一次大規模集中撤稿。早在2015年《英國現代生物》《斯普林格》《愛思唯爾》《自然》等國際出版集團出現的4批集中撤稿中,涉及作者的論文有117篇。原因也是第三方機構虛構了同行評議專家的信息。

遭集中撤稿之後,科協提出「五不行為準則」:不由「第三方」代寫論文、不由「第三方」代投論文、不由「第三方」對論文內容進行修改、不提供虛假同行評審人信息、不違反論文署名規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也表示將陸續追回相關科研經費。也許正是因為2015年已經出現了集中撤稿事件,方面當時做出了處理。這一次,科協負責人在會見出版商施普林格中華區負責人時表示,「作者和『第三方』中介確實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但2015年撤稿事件發生后,出版集團沒有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出版集團和期刊編輯存在內控機制不完善、審核把關不嚴格等問題,理應對此承擔責任。」把這句話的意思翻譯過來,就是雖然我們的論文有違規行為,但如果你們出版方把關嚴格,也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所以期刊方面也要負責。

出版方則表示由作者推薦審稿人的做法是「基於誠信基礎的」「說到底還是學術誠信問題」,言外之意我們合作的基礎是信任,可是你們的學術誠信出了問題,不講信用、玩花樣,現在東窗事發了,把責任推給我們,怪我們審核不嚴。這個黑鍋我們不背!

防君子不防小人 論文造假的鍋到底誰來背?

這個黑鍋也確實不該由出版集團來背。2015年集中撤稿事件發生之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對論文造假者進行了集體通報,追回他們相關項目的科研經費,同時也勒令取消他們5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科協也一再重申「五不行為準則」。但這些措施果真就意味著盡到了監管之責嗎?論文造假者的基金被追回,難道不是最起碼的要求嗎?除此之外,論文造假者又還受到了其他的處罰嗎?不得不說,對於學術造假等行為真的是太寬容了。這種輕輕放下、罰酒三杯的寬容無疑是對造假行為的變相鼓勵。如果學術造假不用受到像樣的處罰,那這等高收益低風險的事怕是永遠也禁絕不了。

從撤稿名單上看,這些論文全部為醫學論文,來自77家單位,以高校附屬醫院為主。醫學論文成為撤稿重災區,不是沒有原因。一方面,醫學論文佔據全球論文的一半左右,醫學領域是論文產出大戶;另一方面,醫生的評價體系給了醫生造假提供了特殊的動機。高校附屬醫院對醫生的考核評價也按照大學的科研評價體系進行,醫生一邊為治療患者忙得不亦樂乎,一邊還要為論文發表操心,升遷不是靠醫術,而是靠科研、靠論文,這不是逼著醫生去作假、去犯錯嗎?

所以,集中撤稿這樣的科研醜聞,責任還是得自己負。一方面是改革科研評價體系,摒棄「唯論文論」;另一方面,建設科研誠信文化,確立科研倫理規範,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而不是靠國外出版方幫我們紮緊制度的籠子,替我們背黑鍋。

論文只是「背鍋」的而已,真正應該改變的是職稱與薪酬鉤掛的體系,名利不可對等。

民福康有話說

當輿論的焦點集中在「論文」時,我們最怕的是因此而發生矯枉過正的事情。其中相比較論文,醫生對相關科研項目的進行、結論的嚴謹則更重要。當越來越多的醫生疲於和患者打交道,還有多少精力可以用於科研上?現在醫療是很發達,但還有許多疾病未能攻克,正如醫學論壇報一篇名為《不做研究,如何提高整體臨床醫療水平?》的文章標題所說,只有認真鑽研,才能在更大程度上造福患者。即便是現有的治療方法,也一樣可以通過研究來挖掘更新、更好的療法。

當然這部份論文造假的當事人肯定也是要負相應的責任,但同時醫生的名與利即職稱與收入是否需要做一個分別?職稱至上則論文至上,論文造假也就不稀奇了。真正有心想要做科研的醫生卻又沒有充裕的時間踏踏實實做科研,這又是誰之過?因此我們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儘快重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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