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男子目睹母親因欠債遭11人凌辱 刺死1人被判無期
圖為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辦公樓,於歡及其母親曾在這裡被催款團伙控制、侮辱,最後釀出了血案。
2014年和2015年,山東聊城女企業家蘇銀霞向地產公司老闆吳學占借款135萬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萬和價值70萬的房產後,仍無法還清債務。
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債人對蘇銀霞進行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長達一小時的凌辱后,當著她兒子於歡的面用極端手段污辱她。
匆匆趕來的民警未能阻止這場羞辱,情急之中,於歡用水果刀亂刺,致4人受傷,其中一人失血過多休克死亡。死者杜志浩為涉黑組織成員,被指曾經在2015年撞死14歲女學生后逃逸。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於歡故意傷害一案。庭審中的爭議點在於,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以及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目前,於歡已提出上訴。他的上訴代理人主張,在遭遇涉黑團伙令人髮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後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於歡的被迫還擊至少屬於防衛過當。(來自南方周末)
精選評論
四月薔薇:這種事放誰身上都不能夠忍,做兒子的是衝動但這反應才是正常的好吧。
幺哥:母親被凌辱在眼前。兒子奮力反抗救母。難道有錯嗎?這難道不叫自衛嗎?試問法官大人,眼前被凌辱的是你親媽。你作何感想?
從善如流:民警沒有責任嗎?明知道事件會升級,還走開了。另外被刺者有撞死人逃逸,既然在民警面前大搖大擺,真是好一副警民合作的情景。自己母親被侮辱,難道要他無動於衷,更何況面對的是11個人渣,估計法院的人也是從石頭裡蹦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