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布某某是一家計算機公司的員工,也是一名優秀的黑客,他的主要工作內容就是在受到委託的情況下,負責測試對方網站的安全漏洞,並及時提交給公司,由公司與對方進行反饋,聯繫修復。
2015年1月開始,布某某在沒有接到任何委託的情況下,開始私自侵入國家政府和政府部門網路,以驗證網站是否存在漏洞。在五個月的時間裡,他連續侵入了國家政府和政府部門網站多達50多家,其中25個為國家事務性網站,嚴重侵害了國家重要領域和要害部門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
2017年3月,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被告人布某某提起公訴,7月24日,新城區人民法院以該罪判處被告人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這也是呼和浩特市判決的首例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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