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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購買一年期重疾險能否代替長期重疾險?

@雪球保險@今日話題@方舟88

重疾險產品在出現之初,保險期間都是終身或長期產品。

隨著市場的發展和產品的細分,尤其是互聯網保險出現后,1年期重疾險由於產品形態簡單易懂,保費較低,適合互聯網短平快銷售方式,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並且以低價這種最直接的方式衝擊著市場。

那麼作為一個消費者來說,我們應該如何選擇呢?1年期重疾險要不要買?它能否代替長期重疾險?

今天我們的精算師就為大家詳細分析一下。

一、1年期重疾險

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1年期重疾險是產品形態相對簡單的產品。其原因在於需要以簡單的保險責任來保持產品的價格優勢。

一般1年期重疾險承保重症病種最多約50種左右,很少產品承保輕症責任。其他擴展保障責任,,如多次給付、全殘責任、疾病終末期保障等,目前還沒有1年期產品提供這些保障項目。

1年期產品有很多是防癌險、兒童特定疾病保險、女性特定疾病保險等保障病種較少的產品。因此如果有的消費者希望選擇有較多保障項目,保障病種較多的產品,就不需要再研究1年期重疾險產品了。

二、續保問題

目前市場上還未出現「保證續保」的1年期重疾險產品,所有產品條款都規定保險公司審核同意后才能續保,即保險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續保。

因此購買1年期重疾險產品的被保險人一旦出險,後續就很難再獲得保障。

另外很多產品在續保時需要

再次進行健康告知

,這樣如果被保險人在某個保險期間內健康異常達到需健康告知程度,雖然還未達到理賠標準,續保時也會因健康告知異常而無法繼續續保(1年期產品大多數為線上產品,一旦有告知異常即無法續保)。此外很多1年期重疾產品在

50-60歲時達到續保年齡上限

,無法續保,被保險人在疾病發生率增高的老年時無法獲得保障。

三、長期投入產出比

雖然1年期產品有上述缺陷,但是相對較低的價格也是一個賣點。

那麼這些產品的價格是否真的比長期重疾險划算呢?

下面我們舉例說明:

A先生從18周歲開始投保某款1年期兩全+重疾產品,50種重疾+12種輕疾,保額30萬元,每年續保至50周歲,保費合計78573元:

B先生也是從18周歲開始投保長期重疾產品,繳費10年,每年繳費7344元,保費合計73440元。

兩種購買方式保費金額不計利息的話相差不多(但B先生購買的產品為重疾產品包括60種重疾、25種輕疾,均為3次給付,並且保險期間為至被保險人66周歲,整體保障比1年期產品提高很多)。

上述的保費計算中我們沒有考慮到保費現金流的時間價值問題,應該注意到,長期重疾產品交費發生在期初,1年期產品交費主要發生在期末,如下圖:

我們如果考慮到保費的時間價值,即利息因素,假設A先生和B先生都沒有購買保險,而是把保費都進行投資,假設年收益都是6%(按複利計算),那麼至50歲時這些現金流的終值是多少呢?經過計算:

A先生可得:18.8萬元

B先生可得:36.9萬元

所以,1年期產品「價格便宜」,是建立在投保人有非常良好的投資習慣,能夠將期初幾年節省的保費真正用於投資獲得收益的基礎上,這樣才能夠相對長期產品有一個較為便宜的價格。

四、總結與投保建議

綜上所述,

1年期重疾險很適合於剛就業收入不算太高的年輕人,可以按照比較低的價格入手,不產生經濟負擔。

收入提高后再投保長期重疾險產品,為自己50歲以後提供重大疾病保障;另外,這兩種產品也可以組合購買,為某一年齡段相對高發的的疾病提供額外保障。

例如,女性被保險人希望乳腺癌等女性疾病有較高的保障額度,而直接提高長期重疾險保額,成本是比較高的。根據相關數據顯示,乳腺癌目前高發年齡是在45-50歲左右,超過55歲后發病率反而會有所下降,這樣1年期重疾險的投保年齡限制便不再成為問題。我們可以從35歲后,在長期重疾險的基礎上,增加購買一份包含乳腺癌保障的一年期女性特定疾病保險,這樣既提高了保障額度,也不會增加太多購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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