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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鐵獅 | 北京某高校校園性騷擾調查紀實報告

沉默的鐵獅

2016年北京師範大學校園性騷擾調查紀實報告

他的手顫抖地將行李箱的重心重新扶正,母親的白髮和六月齊至。

他是北師大四年內第一個因涉嫌性騷擾離開學校的大學部生,在2016年5月末的黃昏,夾在女生節和畢業季兩場熱鬧的大戲之間,於暮色里孤身離開。電話中,他的母親沉默了片刻,直到迸出哭腔:「同學,你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我的孩子上了兩年大學,就變成了這樣?」粗暴的中年男聲立刻把她的話打斷,「你問這些干甚啊」,她的困惑被掐成一串短促的忙音。

學生處老師把校方的意思說得明白,主動退學回去重新聯考,此事便不會留在個人檔案,不然學校只能如實記錄,否則萬一他再做出類似行為,校方也會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這對其個人在以後應聘時也是污點。男生的家裡人卻想不通,只想讓孩子有學上就好,幾番請求老師將他們的孩子留下,他們怕看到類似「開除」的字眼,這似乎代表著家裡二十多年的希望走向終點,令他們不寒而慄。用其母的話說,就是「像被逼在了絕路上」。

男生來自北方農村的特困家庭,從小被父母嚴加看管。他的同學表示,他看起來太老實了,如果不是看到照片,怎麼都想不到他就是被抓的那個人。樸實,羞澀,聽話,似乎還有點缺乏主見,是這個男生從小的標籤。在母親眼裡他更是全家的驕傲,家裡經濟很是困難,需以低保為生,但孩子考上北師大讓他們在村裡也終於抬得起頭。

這本是非常勵志的劇本,直到他被從教學樓的女衛生間里抓出來。

從那晚現場的照片看,他被一群學生圍在牆角,T恤領口被扯開一塊,面色因驚恐而慘白,如孩童般沮喪地撅起嘴唇,眼角閃著淚光,手機已經在接受別人的檢閱。提到當時情景,目擊的同學仍覺奇怪,這名男生剛溜進去就被發現,隨後一群男生將他拽了出來,他當時其實什麼都沒偷拍到,完全可以謊稱自己是走錯了,怎麼就老實得直接承認了呢?但於事無補的是,他手機里半個月前同樣在女衛生間偷拍的照片都還沒有刪除,當晚他只得在派出所里度過了難眠的一夜。

雖然僅是大二學生,他的相貌卻顯得過於超越年齡的老成,以至於不少同學仍以為那天抓到的是一個中年人,畢竟北師大總是傳出這類主體捅出的性騷擾事件,而與之相反的是,他的出身帶給他的仍是樸素稚嫩的性格,戀愛史上也是一片空白。他這樣反思自己的行為:在上大學之前他從未接觸過類似關於性的信息和教育,上大學后朋友給了他一些黃色網址,這讓他再也無法自拔,北京這座富裕的大城市也讓他在前所未有的誘惑下逐漸迷失。

事件發生之後,他無比懊悔,懇求老師給他一次當面向全班同學道歉的機會。老師搖頭告訴他,你還是直接走吧,這件事情解釋不清楚,也沒有必要再解釋了。果然,事件傳出后,班裡女生的態度立刻呈兩極化,同情理解的有,但也有一些姑娘很是憤慨,覺得應該早點發現和開除。我問他的老師,他不是班委嗎,再怎樣也為班裡其他同學多少做了事情,怎麼同學會這樣不留情面呢?老師想了想回答,可能是覺得他威脅到了她們的安全。

男生返回家鄉后,消息趨於利好,斷絕了所有在北京的聯繫方式,參加聯考培訓班重新備考,在心態上沒有因此崩潰。母親說,他和家庭正在一點點緩過來,儘管直到現在他們也不敢告訴同村的人。他的老師問我,「你覺得大學對學生進行怎樣的性教育,才能避免類似的事情?」我一時無法肯定回答,因為校園性騷擾絕非字面呈現出基於性訴求的單一維度,具體而言,實施者的心理和社會動機是什麼?對受害者的影響會到什麼程度?為什麼在北師大等高校越來越頻發?作為大學校方和普通學生該如何預防?安保是在哪一塊出了問題?長期多次出現在北師大的性騷擾會對這裡的兩性關係有何影響?不斷高漲的反性騷擾聲音是否有效?而這些也正是我開始這場北師大校園性騷擾調查需要尋找的答案。

無效的不沉默

北師大校園性騷擾情況及安保漏洞概述

我的調查從2016年4月開始,我和助手從北師大論壇(蛋蛋網)、微博、微信朋友圈及與本人核實描述等渠道,以不完全統計方式查到2007年至2016年共60起確認發生的性騷擾報告,並實時監控北師大從其時起正在發生的校園性騷擾事件。

以年為單位,頻次分佈如下圖

截至目前,性騷擾實施主體除一名北師大副院長教授、三名北師大本校學生,其中包括一名東南亞籍留學生外,其餘均確認或疑似校外人員。主要情節以露陰、窺淫、糾纏搭訕為主。我們基於事件報告,繪製如下北師大性騷擾事件地圖。

以圖中兩塊最為高發的紅色區域為例,一處是學八樓(女生宿舍樓)外與海報之間,另一處是東南方向的教二樓。前者的事件報告以露陰為主,這是因為該女生宿舍樓與海報牆之間缺少監控與照明系統,加之只有少數女生往來於此路,形成安保上的空間盲區。根據事件報告者對露陰者的描述,該地域露陰者呈現單獨性、重複性和預謀性等特點。

在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均報告有一名「身著褐色上衣,戴著眼鏡,身高一米七三的中年男子」在此多次露陰。更甚的是,意圖在北師大的露陰者不知如何達成了信息共享,均視此地為露陰安全區,導致這兩年的事件報告愈發猖獗。我在2016年6月18日23點,接到女生舉報此地剛有一名男子露陰騷擾后正在逃離。

我便搭乘保衛處的巡邏車,和學校安保人員一起追查該男子,在車上我告知保衛處人員這區域需要監控探頭。截至發稿,該區域仍未安裝,但新添置的自動報警器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懾效果。保衛處人員提到一點,對於他們而言抓捕這些男子並非易事,因為這些男子會在露陰后五至十分鐘內迅速從校園裡逃離,這個時間段都不夠被騷擾女性聯繫到保衛處。

那麼,為什麼露陰者可以如此迅速地離開?這也正是地圖中第二個紅色區域教二樓高發的原因。北師大除正東門、正北門、正西門、小南門四個有門衛的出入口外,還有位於京師大廈的東南門和位於蘭蕙公寓的小西門等非正常出入口,這些出入口沒有安保和門衛人員。教二樓正是距離東南門最近的教學樓,從作案到逃離校區,時間不會超過五分鐘,而在這段時間內幾乎不會有任何來自學校的安保力量能夠有效阻攔。

2015年6月10日下午,我校文學院一名女生在主樓搭乘電梯時發覺身後男子有異樣,走出電梯后被提醒身後塗抹了精液。女生非常憤慨,隨即到保衛處報案。保衛處通過監控探頭髮現該男子果然在步出電梯後用手紙擦掉了手上的液體。但是他立刻走入步行樓梯間,而這裡沒有任何監控設備。所以保衛處便沒有辦法查到他在樓梯間里呆了多久,又在哪一層從何時離開。不完整的監控系統對於這起事件毫無意義。

半年之後,2016年1月,北師大主樓電梯間又發生一起塗抹精液事件,通過與兩位當事人女性對實施者男子的相貌描述比對,幾乎可以肯定這就是同一人所為。

除硬體設施外,安保人員的能力同樣是性騷擾者的突破口。北京的大多數高校都與熱鬧的市區相隔不遠,北師大或者北郵這樣的高校更是以地處三環為傲。但並生的問題在於繁雜的街道和密集的流動人口為安保增添了很多困難。北師大僅正東門外與街道有三米寬的緩衝區域,而其他出入口均是一出門便是街道,這就意味著在北師大逃離的性騷擾者只要步出校門便可以很快混雜在車水人群中,安全脫身。那麼對於這些性騷擾者,突破北師校門有多難?

保衛處人員介紹了這樣的情況,2016年4月,北師大保衛處追查一名剛在校園內露陰正在逃離的男子,該男子衝到小南門,趁門衛沒有反應過來,撞過門衛奪門而出,跳到車水流動的學院南路,很快便消失了蹤影。這既表露了距離道路近對安保的難處,也顯示了我校安保人員的反應不夠迅捷。而這是因為北師大保衛處和門衛分屬兩個系統,門衛與保潔人員或部分樓的樓管一樣被學校外派給物業公司管理,只有保衛處才是學校的系統。據其介紹,門衛的月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僅比北京社保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1720元高出約280元。

因此,很多門衛來自於農村或鄉下,以社會招聘的方式簽約物業公司,流動性強,保衛人員自稱為「半年換一批」,只有少部分能長期堅持。據其介紹,門衛隊長工作了18年才獲得轉正的機會。所以北師大保衛處沒有時間和精力對其進行防範校園性騷擾的培訓。雖然北師大校園性騷擾常發,但基層安保人員的防範經驗仍然不為樂觀。一名女生在報案時稱學校東操場外的小徑上有露陰癖,保衛處接待人員甚至誤以為是錄音器。

一名安保人員向我講述了他的苦衷,他認為自己和那些性騷擾者在經濟階層上沒有太大的差別,都是不會被異性瞧得起的類型,所以他很能理解性騷擾者種種行為隱含的走投無路。「如果他們是露陰、窺淫這種行為,這是我的職責我會抓,但是我確實認識一個幾乎每天來的男子,他只是每天搭訕想找個女朋友,我知道他不會成功,但他只要行為不過界,我還是閉一隻眼吧」。

諾埃勒·諾依曼在新聞傳播學中提出個概念叫做「沉默的螺旋」。概念假設大多數個人會力圖避免由於單獨持有某些態度和信念而產生的孤立,導致大眾的觀點迭代性地參與度增強,而越不被重視的聲音越趨於沉默。這是北師大之所以頻發的原因之一,雖然部分受騷擾女性會在自己的社交媒體表達抱怨或憤慨,但十年間的整體數量仍不過百人左右,而其中很多女性不了解性騷擾的概念,只得用妖魔化的「變態」一詞刻板命名,加之人際關係鬆散,傳播效力十分有限,所以這些女性很難會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發起能引起學校或社會重視的號召。

更多的受騷擾女性卻是連報案都沒有。不報案因素有:不想體驗警察在詢問案件細節時帶來的不舒服;不想讓自己曾捲入性騷擾的事實引起公眾的注意;害怕報案后遭到報復和進一步的攻擊;還有一些受害者並不知道性騷擾是犯罪,反而覺得對於所發生的事情應該責怪自己;對警方處理後果失望。

被騷擾者的沉默或無效的不沉默助長了騷擾者的氣焰,受騷擾女性一度從學生擴展到了一些學生家長。隨著近幾年校園性騷擾事件愈發常態化,新聞乍起又多是不了了之的狀態也稀釋著類似事件的關注度。除非有一天北師校園性騷擾事件程度升級引起全面重視,如今年夏天的南京大學性騷擾事件,可能沒有機構或措施能行之有效地杜絕類似事件,但恐怕這也算為時已晚。

紐曼認為,防衛空間應當具有四要素:區域性、自然監控、印象和周圍環境。區域性是指土地和建築物的所有者和居住者對所屬區域進行有效管理,自然監控是指通過建築環境設計實現對本地區的便利監控,印象是指該區域的外在感觀,周圍環境是指與鄰近社區的互動關係。類似於破窗效應,北師大的整體印象在騷擾者面前偏向於軟柿子。露陰者尋求刺激和危險,這讓他們本身就有意願嘗試挑戰秩序,而北師大因為女生數量眾多,加之不夠強大的安保系統,使這種危險嘗試又幾乎可以安全逃脫。這使他們形成固定化地滿足自身欲求的行為邏輯。克拉克在「情境犯罪預防理論」中認為,當犯罪的收益高於其成本時,犯罪即在發生。

那麼,這種軟柿子印象又是從何而來呢?

我們在調查里繪製了如下時間分布圖。

可以看到,性騷擾的發生在北師大有明顯的時間差異。一年中,春夏兩季是高發期,因為衣物較少對露陰者很方便;一天中,晚6點開始是高發段,而這反映的也是性騷擾者認為的安全時段,照明系統與監控系統沒有起到震懾效果。

以地圖中橙色高發區的四合院為例,該區域位於學校中央偏南位置,被四棟居民住宿樓包圍,是部分學生往來教學區與宿舍的路徑。該區域共有四個出入口,出入口處各有一個監控探頭,區域內部無監控。西側兩個監控面朝區域內部,東側則面朝外部。按照監控探頭的視野範圍最廣角120度算,性騷擾者只需從西側進入,東側逃出,仍有大概率不被監控探頭拍到正臉。該區域為不影響居民樓休息,燈光極弱,加之樓自身阻擋外部光線,導致該半封閉區域視線較差。如圖是我在該區域於2016年8月27日晚7點半拍攝的照片,未經任何技術處理,已無法看清在我面前三米遠的人。

在2012年9月至2014年4月,該區域共報告5起露陰事件,均為晚上8點以後,其中3起騷擾者皆為50歲左右的中年人。經調查四棟住樓里有三棟存在樓道無燈或損壞的現象,且樓內均無監控系統。如果男子逃竄至樓內,對於被騷擾的單身女性是絕無勇氣在這樣的地形區逗留或追堵的。

除此以外,北師大在自我宣傳中慣於強調這裡懸殊的男女比例。其官方微博及公眾號在與北郵、北交等大學互動時,會將自身形象女性化甚至聯姻化塑造,而這裡的女生節更是頻現盛況。這些信號對於各高校的單身男性大學生而言都意味著在北師大尋找女朋友成功幾率更高,而對於性騷擾者也就意味著這裡更適合下手。

對於露陰的性騷擾者而言,越是破壞聖潔,自我滿足越是強烈。比如一名露陰者承認在自慰時喜歡想象女子的腳,因為他認為再神聖的女性,她們的腳也很難保持乾淨。他對自己的想象激動不已。北師大在社會輿論中較好的口碑,和社會普遍對老師及師範的輿論推崇,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他們在此作案的動力和興奮程度。

針對以上問題,以赫伯特的「局部控制假說」為參考,北師大可以有這樣的改良措施:

1.封閉或加強對學校的非正常出入口的管理,堵塞圖謀不軌者隨時、隨意潛入校園的通道。

2.盡量減少校園內教學、辦公、食宿等非公共空間與公共活動空間之間的人工屏障,既可增加校園通透性,還可增加夜間公共活動空間的人氣。

3.科學設計校園照明系統,特別注意周邊圍牆的照明,避免昏暗的光環境給潛在犯罪人提供方便。

4.不要把學生宿舍、貴重教學設備等重要、敏感部門布局在校園冷僻部位,以免有情況時造成重大損失,如四合院及學八樓與海報之間需做專門處理。

5.避免形成大段無建築相接的校園圍牆,避免校外連通性道路對側也是圍牆,否則會造成監管薄弱的空間盲區。

6.校門外的緊鄰空間與道路之間應有一定範圍的緩衝帶,並保證其通透性,以免形成潛在犯罪人隱身的盲點。

7.強化校園威懾手段。加強監控及安保人員的巡視力度,安保人員以正裝威懾,在顯眼位置設置自動報警系統、安全警示標識和報警提示。

8.加強校園整體門禁制度,及對操場、花園、圍牆及其他隱蔽處的夜間巡查。

9.宣傳轉型,減少女性化聯姻化的官方宣傳。

10.建立群防群治體系,統籌防護、調解、教育和信息傳遞的持續預防。

性低能者

為何他們只能性騷擾?

實施性騷擾的到底是一群什麼樣的人?是大多數男人都有類似的原始衝動還是某種特定人群的精神病症?可以從北師大60起報告的男子相貌特徵一窺究竟。

有約一半的女子當事人給出了性騷擾者的預計身高,均在1米65至1米75之間。部分露陰癖者衣服可達數月不更換,一名女生甚至明確表示能聞到強烈的異味。而對於校內學生,如我校一名男生在圖書館向女生背後塗抹精液被抓了現行,女生從憤怒反而轉向同情,因為這名男子實在過於羞澀自責,張口結舌,不像正常成年男性的心智;或以文章開頭提到的那名男生為例,這些男子的相貌和性格特徵都不受大多數女性歡迎。

最能吸引女性的男性一般都是身材高大、寬肩闊胸、充滿力度的形象,以帶給女性安全感,相反,矮小、瘦弱的單薄男性會令女性疑慮叢生。在社會意義上,道德品質和發展潛力也是女性考察男性的重要標準。很顯然,無論以上任一方面這些性騷擾者大多已被擇偶梯度淘汰。按照社會學家傑西·伯納德的話說:他們找不到符合婚姻梯度原則的地位更低的女性,是「桶底」的男人。

他們承受著對異性強烈的焦慮和不成熟的或挫敗累積的體驗。越經歷挫敗,越自卑內向,越不受異性歡迎,反覆迭代循環。他們是在整個國家失調的男女比例中行將消亡的基因。他們成年後依然依靠手淫滿足性慾,而大多男性此時已可以通過真實的性生活來滿足性需求。因此,沒有自我控制能力的露陰或窺淫慾並非是常態訴求,而更像是一類特定男性或者男性的一段特殊時期殊死一搏的報復,以之抵抗他們無法承受的「閹割焦慮」。畢竟在生活中,他們可能除了露陰行為外,其他任何行為都是不惹人注目的。

在現階段,露陰癖與窺陰癖行為本身是否會涉及犯罪,需要結合其導致的危害後果來判斷,多數情況下只會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當他們被抓后,警方的通用處理辦法是短時間內的拘留或批評教育。這對改變他們的行為有效嗎?可以說幾乎沒有。

從性生理學講,性變態的普遍現象特徵是他們的沉思默想、准強迫觀念的侵犯性質,常與性低下的背景相抵觸,具有直接的大腦暗示狀態,這與涉及優勢半球——邊緣系統軸的改變和邊緣系統機制有關。性變態者的一個顯著的特徵是體現出正常性行為的片段,而它之所以變得異常是由此只有孤立的、誇大的片段才是引起性喚起和性高潮反應的最佳選擇。由此可見,性變態顯然與優勢半球及其大腦反應的功能完整性的破壞有關。性犯罪人群的普遍神經功能障礙表現為大腦左半球比較小,左側額葉和顳葉區域比較小,大腦不對稱。從而導致低級執行功能障礙和言語功能障礙。

而對於重複犯罪率較高的性騷擾者,一般文化程度較低,智力較低,表現出反社會或無情型人格障礙。他們往往自尊水平低,控制憤怒情緒的能力差,有一定程度的社交障礙,共情能力低下,甚至認知歪曲。賽克斯和馬特扎將他們用以自身行為合理化的方式稱之為「中和理論」的自我辯解機制。表現為:第一,案發後拒絕承擔責任:常用語言類似「不是我的錯,是對方勾引我」。包括我在採訪一名本校性騷擾者時,他也反問「怎麼就盯著這事兒不放呢」。第二,不承認傷害。常用語言包括「她們又不是沒見過」,「她們就喜歡扮演受害者」。第三,否定受害者。他們認為女性都希望或喜歡被強姦。第四,上升到更高的忠誠度,並使自身責任分散。他們認為團伙里或很多男人都會這麼做。第五,譴責宣判者,認為警察和他們自己一樣壞。

比如,1988年,史考利在其調查中發現75%的強姦罪人表示,如果是自己的妻子、女朋友、妹妹或母親遭到了強姦,他們會感到憤怒,但是由於認知歪曲的作用,當自己對他人實施強姦時則很少感到同樣的憤怒反應,並對他人的不幸和痛苦不會出現移情反應,不認為自己應該負責。

那麼這些在他們身上普遍而共性的特徵是如何形成的呢?人的行為、人與社會的關係,是具有多種可能性的,沒有任何一種事物能夠使犯罪現象和犯罪行為註定發生。如果真有這種能夠使犯罪現象和犯罪行為絕對不可避免地要發生的事物,那麼只能是龍勃羅梭理論中的「生來犯罪人」。因為在龍勃羅梭看來,由於遠古遺傳的結果,在社會中總是存在著一些註定要犯罪的人。任何企圖制止這些人犯罪的辦法都是無效的,無論怎樣他們都要犯罪,除非統統將這些人殺死。因此,如果犯罪行為的發生沒有不確定性,沒有為必然開闢道路的偶然性,沒有統計規律,那麼,犯罪現象和犯罪行為就是不可控的,預防和逐漸減少犯罪並最終消滅犯罪也是不可能的,犯罪控制論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客觀邏輯。而除了這部分天生犯罪人,大部分男子的露陰或窺淫的行為模式都是習得的,是發展性犯罪心理,是受到性喚醒和隨後的手淫帶來的緊張緩解的強化。

一方面,當一個人經過合法的努力而毫無成功的希望,那就會滑向邪道,以取得成功和支持。他們往往具有嚴重的心理創傷,無論來自親人虐待、被遺棄、暴力、情感受冷漠、在孤獨對抗中成長,都使產生了報復心,也學到了報復的方式。其中最可能的仍是青春期與性有關的情感方面的創傷事件,造成了心理痛苦並不斷積累,促成了性方面對異性的仇恨與變態,產生替代性報復。當前戀愛或婚姻條件對低產或低能男性的不友好讓他們的性挫折體驗過多。

另一方面,則受消極的生物性因素存在影響,多數的人格障礙與性變態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消極的生物性因素的基礎。如家庭性心理疾病的遺傳、生理性缺陷,特別是性功能方面的障礙。精神分析認為,這是自卑與仇恨心理的最初來源。甚至存在潛在的精神病史,可以是精神病之後的一種消極的極端後遺症。但此類型事件並非精神病人的犯罪行為,因為犯罪人具有相當的辨認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自我保護能力與較強的反偵查能力。當他們露陰或窺淫時,精神狀態是他們的正常水平。

顯然,拘留對這兩點都無益處。當下輿論有兩種主張傾向,一是加大懲戒力度,為性騷擾入刑;二是對性騷擾者進行心理或化學治療。兩者都較難實現。首先,性騷擾者不會主動接受治療,精神水平較為原始。而其中的反社會型、無情型人格障礙者,他們內心不具備基本的社會道德,冷漠無情,沒有責任感,以自我為中心,極端自私,持續作案直到老年生理與心理能量的自然降低。性格較為內向與孤僻,沒有親密的人際關係,工作生活單獨,也可能是單獨性強的工種,行為的隱蔽性強甚至初次印象較好,智慧中等或偏上,行為的計劃性、預謀性很好,偽裝性強。

只要低層次的生理需求仍在惡性膨脹,他們在較低的自我控制能力下就一定追求慾望的直接滿足,追求刺激、冒險或緊張,無需考慮長遠利益,也無需考慮他人的痛苦,用容易的或簡單的方式來滿足慾望,形成固定的行為模式。這時對他們進行行為糾正或治療,在沒有替代措施的情況下,他們可能只會自身更加痛苦直到複發。而在較低的精神水平下,即使治療有效,又能恢復到什麼程度也不容樂觀。邵曉順在《監獄教育改造工作現狀調查與分析》中發現,11.9%的民警認為心理矯治工作開展情況良好或比較好,45.4%的罪犯認為良好或比較好,兩者間存在極顯著差異,更多的民警認為心理矯治工作開展不理想。

對於性騷擾的法律界定一直在爭議中。2005年,《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性騷擾首次進入立法者的視野,也由此開始向公眾傳達信息:性騷擾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如何定罪也是擺在立法者面前的難題。如果懲治不嚴,適法行為下行,反而是對他們的縱容。但如果懲治過嚴,又難免有失公平。對於性騷擾,有很多是很難說是合法也很難說是違法的行為。一些行為法律默許但試圖調控,這給性騷擾者創造了一次次挑戰秩序的動力,從破壞道德直到破壞法律。

漢代賈誼言:「夫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是故法之所用易見,而禮之所生難知也。而曰禮雲者,貴絕惡於未萌,而起信於微眇,使民曰遷善遠罪而不自知也。」這也是當下研究者更傾向的治理思路:即以社會政策代替法律進行干預。而社會政策的犯罪預防價值也確實優於刑事政策,前者治本,後者治標。在這樣的思路下,對性低能男性的預防比治療更為關鍵。一是體現在教育過程中的一般預防,主張家長及教師在男孩成長過程中注意對良好性格及人格的關注,處理好性觀念與道德觀念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在幼兒期與青春期階段,遇到挫折應及時疏導與化解。二是進行特殊預防,進行心理健康檢測,及時發現,及時治療,對性變態與人格障礙者特定人群進行針對性的預防。這些都需要家庭、專業機構與司法部門緊密配合。

在這裡需提到一點,並非所有在北師大報告性騷擾的事件都是真正意義上的性騷擾。一些女生將糾纏式的搭訕也歸為此類。而據我了解,目前社會上針對求愛無能的男性興起了名為「泡學」或「搭訕學」的戀愛補習班,這些打著心理治療旗號的商業性質的組織對他們的學員進行考核的方式就是在北師大或北外、北語此類學校內通過搭訕要到多少數量姑娘的手機號。目前對這種課堂的效果無法界定,雖然對女生而言這種行為普遍不受歡迎,但至少對於部分不自信的男性,也許會是有勇氣與異性正常交往的預備階段。而這對於他們而言,也算一種社會幹預或預防,至少比走向露陰或窺淫要好得多。

一般在我校內的性騷擾者攻擊性不會很高,他們呈現焦慮型和恐懼型兩種,前者對他人持消極態度,根深蒂固的自卑感,總是希望得到他人的支持。後者渴望社會接觸和建立親密關係,但是對他人不信任,害怕被拒絕,為了防止被拒絕,會主動迴避社交場合及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這兩者的行為也只是到露陰、窺淫為止,不會更激烈。他們渴求異性的回應,要求看著他們,並對其行為表示開心或驚恐,但如果女性對其行為表示輕蔑,他們會失望,進一步低估自己,由性心理向性生理障礙蔓延。

在這種性格下,他們的行為模式不僅固定,更具有自我保護能力,行為人往往會採取某些固定化的掩飾罪行和逃避打擊的反偵察手段。相應的,行為人的焦慮水平、緊張水平持續較高而更易感情用事。一旦被抓獲,較容易對問題進行如實供述,對犯罪過程能較清楚地陳述,但是往往難以徹底改造其消極頑固的違法犯罪心理,其違法犯罪行為具有較大可能的反覆性。

但是在調查中,一些女生向我表達了她們的擔憂。她們擔心頻繁出沒於校園的性變態會導致人身傷害或強姦。2013年1月21日傍晚6點多,在北郵西門外的天橋上(已標註在性騷擾地圖的附圖中),我校一名女生行走時被迎面走來的一名中年男性突然撂倒壓制,觸摸身體,女生驚恐地呼救,引來旁人注意,那名男子才逃離。事件惡劣程度在性騷擾者群體中也十分罕見。而在中影至火箭軍醫院的這段路程中,我校一名女生先後兩次遭到同一人襲胸強吻。這都意味著性騷擾事件在北師大校園外情況會更加危險。

對於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對女性傷害較大的性騷擾者,學術認為應當以變態人格進行強制矯治,包括矯正已形成的犯罪心理和消除實施犯罪活動的能力,含化學療法、電擊在內的理療,或者抑制雄性激素藥物。在《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刑事篇》中定義其為流氓性犯罪者,大多可以承擔完全刑事責任。

黃雀行動

北京師大某學院副院長性騷擾事件調查

我需要單獨著重講一個事件,在我所有調查過的北師校園性騷擾事件里情節最為惡劣。之前所有的性騷擾主體,學歷最高也不過是北郵落第的考博學生。但是當性騷擾者擁有權力關係時,取證和反性騷擾的難度遠非同一量級。由於目前我校紀檢委對該副院長的調查還未結束,下文以他的姓氏S教授代稱。

2016年6月6日晚,一名學生向我舉報我校某學院副院長S教授性騷擾了這名學生的朋友。第二天晚上,我便會見這名被騷擾的女生和她的男友,具體了解了事件情況:

2016年5月13日,這名女生下課後在教七樓旁取腳踏車,S教授以代課老師的身份走向前搭訕,未言幾句,便索要該女生微信號。女生認為老師要微信號不能不給。當S教授添加好友后,當天便想以教其唱歌為名約她到KTV。女生立即拒絕,S教授並不死心,隨後一段時間又在微信多次試圖約她到KTV或者茶館。女生的男朋友對S教授這種行為非常反感,但也擔心一直拒絕他的請求會對女生該課的成績有影響,更何況,也確實不知道S教授是不是如他本人提出見面要求時所言只是單純想交流一下。

女生和她男友最終權衡,還是去見一面,但出於安全考慮,女生當天穿了在兩條褲子,並隨身攜帶了防狼噴劑。6月4日晚8點30分,該女生到達S教授指定的地點清鑫泉茶藝館(北師大西南門外杏壇路和學院路交叉路口西南側)。S教授讓服務員端上了他預留在此的茶葉,並輕車熟路地讓服務員帶他倆到6號包廂。我後來對該茶館進行了調查,只有6號與7號包廂由相鄰的沙發組成,而其它包廂都是對坐的太師椅。沙發位置如圖。



S教授帶該女生在較長的沙發上並排就坐,女生嘗了幾口茶后感覺很困,懷疑茶里有葯便沒有再喝。S教授隨後讓女生翻譯他演講的英文,這個舉動女生感覺很奇怪。但假設茶里確實有葯,此舉很有可能是在試探是否起效。閑聊一會兒后,S教授說為表示友好,在與女生握手兩三次后,五次試圖強行擁抱女同學,並越抱越緊,乃至親吻這名女生的臉和脖子。女生將他推開后,馬上在微信上讓男朋友過來。此時S教授還想親吻這名女生,女同學把頭別過一邊,S教授便用臉蹭她。當女生生氣地站起身說要走了,S教授表達想最後再抱一抱,又一次地親吻女生的臉和脖子,女生用手推開后,他便趁勢用手摟這名女生的腰,用下身靠了過來。

走出茶館后,S教授仍堅持表示希望擁抱該女生,此時女生的男朋友就在二人身後,但未聽到二人說話,後來她的男朋友向我表示如果他當時發現這個教授有這樣的想法,他一定會把S教授揍進醫院。此後,S教授仍多次在微信里試圖約該女同學到KTV或欣賞音樂會,這名女生不堪其擾終將其拉進黑名單。

當我在了解到此事之後,我需要對這件事的真偽作出判斷。如果是真,我需要有切實有效的證據,才能使該教授受到應有的懲罰。我的另一位朋友,X女生了解到我要對這名教授做出調查后,主動請纓願意幫我拿到證據。但我清楚性騷擾之所以一直猖獗,除了難取證之外,還有一點就是騷擾人可以輕易把主動權推脫給被騷擾人。因此,我和X女生商定在接觸該教授時始終保持這樣的原則:只以探討學術目的向之請教,不做任何挑逗或引誘的暗示,如果當事人做出性騷擾行為或暗示,X同學一定要堅決拒絕。X同學與S教授的所有聊天往來,將全部通過微信和偽裝攝像機保持完整的記錄,當我最終向紀檢委提交證據時,可以證明X女生堅定地執行了該原則。這項反性騷擾的取證和調查代號「黃雀行動」。

2016年6月16日,X同學添加S教授微信,稱有意向申請國外某方向的研究所,希望S教授能推薦幾本相關的書。S教授聊了幾句便讓X女生將自己的照片發給他,隨後便在當日主動約X女生到清鑫泉茶藝館喝茶(與邀請之前那名女生是同樣的地點),X女生拒絕後,S教授說「沒事的,是想跟你聊聊這個方向研究的究竟是什麼,做這個領域研究大概需要具備什麼條件」,X女生這才表示同意。按照S教授要求,X女生在6月22日晚9點40分前往見面,我為其購置了一款帶攝像功能的手錶和一部針孔攝影機,她提前喝了能對抗迷藥藥效的茶,而我則帶幾名男生在茶館不遠處等待萬一出現不測時X女生髮給我們的暗號。在前往見面后,S教授將其領到7號包廂,並同樣讓服務員端來其預留在此的茶。他如出一轍地請X女生喝茶,女生知道茶里可能有問題,但為了讓當事人信任還是毫不遲疑地飲下。S教授隨後讓其翻譯他朗誦的英文。不久便試圖擁抱X女生,女生堅決拒絕稱握手就行,S教授仍在靠近告訴她沒關係,但是X女生並沒有妥協,教授便不悅道:「你這還是要去國外留學的人,一點都不OPEN,國外都是這樣的」。這一段被攝像機完整地記錄了下來。隨後其將自己態度冷了起來,並注意到了X女生佩戴的手錶,拿起來仔細觀察,或許是起了疑心,便沒有進一步動作。在見面結束后,X同學當晚見我時表示她感覺到頭暈,也非常懷疑茶的成分有問題。

兩位人證,一個物證,S教授存在違抗女生意願試圖用所謂的西方禮儀進行性騷擾的行為證據確鑿。但更讓我擔心的是,兩名女生前後遭遇的情節基本一致,說明他很可能是慣犯,只是已往的當事人可能基於羞恥或擔心報復的心理沒有擴大影響,才使其一直這樣猖獗。在短短一個月時間,S教授便先後對兩名女生做出這樣的行為,如果留其一直在校工作,到他退休的十幾年裡,將有不知多少女生受到侵犯。在這樣的條件下,我、X女生、之前被騷擾的女生和她的男朋友聯名向北師大紀檢委正式遞交了實名舉報信和視頻證據。我們表示遞交此舉報信的唯一訴求便是將該教授從北師大教師隊伍里除名。

目前(發稿期)校紀檢委對該教授的調查仍在進行中,我們將會持續關注。該事件的難點是取證問題。使用針孔攝像機得到的證據未必具有足夠的法律效力,而該教授卻頻頻約女生到沒有攝像頭的場所,似乎是一招無解的棋。同時,如果他確實在茶里下了葯,該行為便已經觸及到刑事犯罪,但是只要他一進入茶館,茶館門口便有盯梢的男子,導致同樣無法取證。主動權、物證、懲罰力度都需要當事人費力才能在輿論和維權中爭取證明清白。維權成本過高,犯罪成本過低,在法治社會裡顯得尤為悲哀。

結語:已來的洪水猛獸

當北師大的女生聊起被騷擾的事件時,她們最多的表情是困惑。不知道自己的經歷有多嚴重,也不知道放過或追查對方哪種才算正確。而這些經歷給她們的後續影響遠比想象中更為長遠。一名在電子樓自習時被騷擾過的女生,在整個大學期間沒有再進入過電子樓;而另一名被穿格子襯衫的男生塗抹精液的女生自那以後對所有穿格子襯衫的男性都本能地厭惡;我校一名女生將一男生性騷擾她的經歷實名發在了校園論壇上,不想卻被該男子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論壇告上了法庭,此後她陷入了更深的自責。

這也是性騷擾或類似事件最可怕的地方,無論法律怎樣追求公平,被害人和施害者都要承擔長期的痛苦。一名女生在電話採訪的末尾突然停頓了幾秒,以沙啞的哭腔說她扔掉了被性騷擾時她穿的衣服,這本是她最喜歡的一件。

我突然想到,那名離開學校的男生和他的母親,可能此刻也在電話前沉默。

參考書目:

1.《變態心理研究》,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王寧霞著,2010年9月第1版

2.《異常心理學高級教程》,安徽人民出版社,張寧主編,2007年12月第1版

3.《異常心理學》,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張寧主編,2012年2月第1版

4.《變態心理學與心理治療》(第3版),蘇珊·諾倫 霍格西瑪著,劉川 周冠英 王學成譯,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7年1月第1版

5.《犯罪心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楊波主編,2015年10月第1版

6.《犯罪心理探微》,政法大學出版社,劉建清著,2015年4月第1版

7.《女性心理學》,科學出版社,程瑋主編,2012年2月第1版

8.《犯罪預防學》,上海三聯書店,蔡應明著,2010年7月第1版

9.《犯罪心理分析與矯正》,浙江大學出版社,昭曉順著,2015年8月第1版

10.《犯罪社會學》,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夏玉珍主編,2014年7月第1版

11.《性心理學》,北京聯合出版公司,哈夫洛克·埃利斯著,2013年11月第1版

12.《性社會學》,內蒙古大學出版社,約翰·蓋格農著 李銀河譯,2009年10月第1版

13.《城市犯罪空間盲區分析與綜合治理》,商務印書館,王發曾主編,2012年9月第1版

14.《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刑事篇)》,人民衛生出版社,賈福軍 郭光全 蔡偉雄主編,2015年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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