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物價局7日發出通知,明確在市區(包括江都區)實施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制度。除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住房,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所有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均在此次備案範圍之列。凡在揚州市區內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企業,在辦理預售許可證前,應合理確定售價並履行價格備案手續,要求首次申報備案價格不高於周邊地塊同類產品住房的備案價格,下一批次申報備案價格不高於上一批次同類型住房成交均價。
揚州:商品房首次申報備案價格不得高於周邊樓盤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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