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京憑藉《戰狼1》收穫巨大的票房和口碑,續集《戰狼2》原本定在今年7月28日上映,但卻突如其來惹來官司。
什麼情況呢?
原因在於電影《戰狼1》是由武漢傳奇人影視藝術有限公司和北京登封國際文化聯合出品的作品。
其中值得一說的是北京登封國際文化是由吳京為了拍攝《戰狼1》搭上家底建立的公司。
不得不說的是《戰狼1》的成功,當然絕大部分原因是來自吳京用心製作的處女作。
吳京自己公司製作《戰狼2》,其實無可厚非,但我們也不得不看到《戰狼1》是由兩個公司聯合出品,即兩個公司聯合開發製作的,版權應同時屬於兩個公司。
吳京公司在事先沒有通知武漢傳奇人影視藝術有限公司的前提下,自己製作出品這一電影IP作品。
確實存在侵權的嫌疑。
武漢傳奇人影視藝術有限公司為此向吳京旗下的北京登封國際文化起訴高達1000萬人民幣的經濟賠償,以及在影院、電視台、視頻網站停止播放《戰狼2》的多項請求。
說到1000萬的賠償金額。
那到底值不值這個價呢?
我們可以看到《戰狼1》票房收入是5億元人民幣,且在豆瓣評分上達到了6.8分,算是一個中等偏上的成績。
因此《戰狼》這兩個字確實構成了品牌,且存在巨大的商業價值,像目前市面上一些大的IP,動輒都是上千萬的價碼算的話,武漢傳奇人影視公司要求索賠1000萬,實際上也不算太過分。
既然這部電影之前是聯合出品的,筆者當然也希望吳京尊重當初的合伙人,實現共贏的局面,不要做這種侵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