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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台下走過的十年

之前打算帶讀者去看薛之謙的演唱會,找黃牛訂了票,又找主辦方朋友訂了票,但誰也沒想到,薛之謙的票比限量版的包還難買到。22號大連那場,我們在21號晚上才確定有四張票可以拿,來不及抽獎送讀者,只好改成工作室的團建活動。

說明一下,這不是廣告,我也沒拿主辦方什麼好處。我就是單純的想誇一下薛之謙。雖然他已經有很多人喜歡了,但我覺得,美好的人值得被更多更多人喜歡。

開場曲是《初學者》,沒怎麼認真聽,因為整首歌的時間我都在跟朋友讚歎說,我操你看人家的燈光,我操你看人家的舞美,我操你看人家的開場,我操你看人家演唱會的陣仗......

之前寫周冬雨的時候我說,一個演員很厲害的一點是,能和角色融為一體。我覺得一個歌手很厲害的一點是,在他的歌里,隨處都是聽歌的人的影子。

有時候我想,無論我多用力的避免長大,時間也不曾停下,我曾用我的自私任性傷害了很多我愛的人,我曾堅信如果他真的愛我,就會披荊斬棘來到我身邊。我固執的認為,愛我的人會全盤接受我的壞習慣。

可後來我聽《小孩》里唱,誰需要愛,就坦白。

我突然明白,感情從來不是一方無限付出而另一方總是出爾反爾的事情。所以我不再回頭看那些我已走過的路了,我開始想要變成更好的自己,然後珍惜此刻陪在我身邊的人。

其實我那天一直在等一首歌,是他翻紅之後我聽過的第一首歌《紳士》。怎麼說呢,我覺得每個去看演唱會的人心裡,其實都有一首很特別的歌。有人在等《小孩》,有人在等《剛剛好》,有人在等《認真的雪》,也有人不知道在等什麼,卻哭著看完了全程。

去年年初我喜歡一個男孩子,雖然心裡把未來幻想了無數遍,但還是很清楚我對他也只能到喜歡為止了。人有時候就是這樣,明知道得不到,但還是不肯放手,就哪怕賴著不走會讓自己飽受折磨,也還是不願離開,又或者是根本離不開。

有天晚上他問我在幹嘛,我說準備出去遛狗。他告訴我,外面馬上要下雨了。我說,是嗎,我家這邊好像還沒開始下。他說,我車裡有傘。這句話換成你,看到也會很開心的吧,他應該是暗示我想和我一起去的意思。

可是你別忘了,喜歡是分很多種的。有的人喜歡一個人卻見不到,有的人喜歡一個人恨不得每分每秒都見到,也有的人喜歡一個人卻害怕見到他,比如我。

我很想你,很想馬上見到你。

可我也不敢見到你,我害怕我再見到你,就再也沒辦法下決心離開你。

所以我笑著對他說,該淋的雨是躲不過的,你早點回家吧,路上注意安全。

他到家后,把《紳士》分享給我,對我說,我很喜歡薛之謙,很多人只知道《認真的雪》,卻忘記了薛之謙。不過你看,他現在越來越厲害了。我聽完對他說,很好聽,我關注他啦,什麼都會變好的,我們也還是可以像朋友一樣擁抱啊哈哈。

後來朋友問我,為什麼當時不把自己的心思說給他聽,為什麼那天不讓他陪我一起。

我想了想說,有些人的喜歡能給你那種為他放棄整個世界的勇氣,有些人的喜歡能給你義無反顧向他奔去的勇氣,也有一些人的喜歡,沒辦法給你任何勇氣,反而讓你惶惶終日。你可以膚淺的理解為,他喜歡你,他會主動,會對你好,但他沒有那麼喜歡你。

那天看完演唱會我很想對他說,

其實我不想淋雨,但有些傘不適合我,還是會有雨滴濺落在肩頭。

不過還是很感謝你出現在我的生命里過,我去看薛之謙的演唱會了,他現在終於可以明目張胆的說自己紅了,你喜歡的歌手也越來越棒了。我們現在也都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那把傘啦,真好。

真好。

什麼事都會好起來,再牽腸掛肚的思念也會被時間磨滅,再蕩氣迴腸的愛情也終究會歸於流水一般的平淡。我不再會經常想起你,甚至再也沒了你的消息。聽說你和她現在過的很開心,我也是。

那些愛過的人啊,來的來走的走,經常因為聽到一首歌而想起一個人。歌唱完了,人還沒在腦海揮去。但那又如何呢,總是要繼續上路的,過去的,過不去的,總歸是要過去的。

薛之謙是歌手,是火鍋店老闆,是段子手,也是你最喜歡的偶像。而你呢,從我最喜歡的人,變成我最放不下的人,又變成我可以笑著提起心中卻再無一絲波瀾的人。

總歸是會變好的,他實現了他的夢想,我們也都遇到了自己愛的人。

所以以後的時光,要繼續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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