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浦發村鎮銀行票據業務違規遭罰
和訊網消息 6月9日,大連銀監局公布對大連甘井子浦發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大連甘井子浦發村鎮銀行分行主要負責人為董軍。該分行存在授信管理不嚴格,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依據《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案件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06號);《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監管的通知》(銀監辦發〔2012〕286號);《銀監會辦公廳關於票據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大連銀監局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
附處罰公告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