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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佔Uber董事會:看VC與創始人如何從「熱戀」走向反目

題圖來自:視覺

2017年8月10日,卡蘭尼克的「喬布斯式回歸」夢想遇到了最大的法律障礙,Uber投資人Benchmark Capital一紙訴狀要將他從公司董事會上踢開,並進一步削弱公司創始團隊對公司董事會的控制。

沒錯!就是這家投資機構在不到兩個月前聯合其他四家投資人意外逼宮,將卡蘭尼克從公司CEO寶座上拉下馬,但卡蘭尼克被迫就範辭任CEO的時候留下了董事職務。

即便嗜訴如在美國,VC股東起訴如Uber這般規模的創業公司創始人也是非常罕見的案例,畢竟任何VC都不希望在創業圈給人留下對創始人如此不友好的形象。

這樁官司讓該VC股東跟公司創始人之間徹徹底底地撕破了情面,暴露出投資人與創始人卡蘭尼克之間針對CEO接替人選乃至公司控制權的激烈衝突,更讓以卡蘭尼克為代表的公司創始人團隊把持公司控制權的內在機制公開在世人面前,成為一個不可多得的直播案例供創始人和投資人學習和警醒。

Uber無懈可擊的創始人控制權

《切勿矯枉過正!Uber創始人被炒之後,再議創業公司的控制權》文章中,簡法幫跟讀者分享過,Uber創始團隊沿襲矽谷熱門創業公司的慣例,從公司股權(投票權)和董事會兩個方面牢牢地控制著公司:

  • 股東會層面:公司創始團隊手中的B類普通股(「創始人股票」)享有一票對應10票的超級投票權,據報道創始團隊因此控制公司約一半以上的投票權;
  • 董事會層面:與投資人約法三章,讓Uber創始團隊控制著公司的董事會一半以上的席位(有報道稱11名董事中的9個席位)。

8月10日的起訴狀披露了Uber創始人股東對公司董事會的控制情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不斷融資的過程中股權被不斷稀釋,創始人股東如何保持對董事會的持續控制。

2009年創立Uber的卡蘭尼克在次年12月成為了Uber的CEO和董事。當前(截至2017年8月10日,下同)卡蘭尼克持有Uber大約10%的股份,佔Uber投票權約16%,佔Uber 創始人股票約35%。

Benchmark在2011年2月首次投資Uber,當前持有Uber股份約13%,佔Uber投票權約20%,佔優先股投票權約36%,佔Uber 創始人股票約0.5%。

2015年12月3日,卡蘭尼克與Benchmark和其他投資人簽署了投票協議,其中第1.1條規定,各方針對投票選舉董事做了如下約定:

  • 由Benchmark指派一名董事(最初由Bill Gurley或Matt Cohler擔任);
  • 由TPG指派一名董事(最初由TPG創始人David Bonderman擔任);
  • 由Expa-1指派一名董事(最初由【Uber聯合創始人】Garrett Camp擔任);
  • 由Uber的CEO兼任一名董事(最初由卡蘭尼克擔任);
  • 由Uber 創始人股票持有者多數投票指派四名董事(其中兩位最初由Ryan Graves(創始團隊)和David Drummond(谷歌風險投資代表)擔任,剩下的兩個席位當時空置,其中一位應為獨立董事)。

截至2016年5月,Uber公司註冊證書(大致相當於的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包括8名擁有投票權的董事成員,實際就任有投票權的董事為6名,空缺2個席位。理論上,創始團隊可提名總計8名擁有投票權的董事成員中的6名。

2016年4月前後,Alianna Huffington女士(赫芬頓郵報創始人,已從郵報離職創業)獲得董事任命,填補了兩個空缺的董事席位之一,實際就任7名有投票權的董事,第8名空缺。

2016年8月前後,David Drummond辭去董事會職務(有報道稱因為谷歌無人車項目的競爭關係,這位董事當時已經遭受排擠和隔離)。

2017年6月,Uber處於性騷擾和性別歧視等文化問題的困擾之中,雀巢的龔萬仁女士接替了Drummond辭去的董事席位。

細心的讀者可能發現,這家估值大約700億美元的全球頭號獨角獸經歷過那麼多次融資,竟然那麼多著名投資人都沒有拿到享有投票權的董事席位。簡法幫在前文提及的文章中也指出了我們的研究發現:公司種子輪、B輪、C1輪優先股和A類普通股的股東無權選舉或免除公司董事,甚至公司C3輪、D輪、E輪和F輪優先股的股東也無權選舉或免除公司董事。

Uber創始團隊在蜜月期加強對董事會的控制權

為了加強對公司董事會的控制,2016年5月,Uber創始團隊採取了進一步措施。訴狀中揭秘了相關經過的來龍去脈:

2016年5月23日前後,一名Uber管理人員聯絡了Uber董事會成員以及簽署了2015年投票協議的那些投資人,希望修改投票協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關文件,其中包括作為Uber董事的Benchmark合伙人Bill Gurley。

討論的一個重要議題就是將董事會投票表決人數從8位增加到11位(新席位最初空缺),三個新的席位由創始人股票持有者多數投票指派,2015年投票協議則進行修改,要求各簽署方投票支持由卡蘭尼克指定的個人填補三個新的董事會席位。

2016年6月1日或更早時間,Benchmark簽署了同意修改Uber公司章程的股東文件以及修改後的投票協議,而Benchmark合伙人Bill Gurley作為公司的董事也簽署了相應的董事文件。

至此,創始團隊理論上可提名總計11名擁有投票權的董事成員中的9名。

Benchmark起訴卡蘭尼克的核心就是要撤銷授權創始人團隊(卡蘭尼克)增派三名董事的決議和文件。

Benchmark指控,卡蘭尼克要求相關各方簽署這些修改文件增派三名董事成員會讓他個人受益,因為他知道如果他此前的不當行為(下文闡述)被投資人發現會被強迫辭去CEO職務,而授予他增派三名董事的權力之後就能夠急劇增加他在董事會的影響力,因為即使辭去CEO職位他也能夠任命和指使三名新董事。

起訴狀中指出:卡蘭尼克個人會從章程等文件的修改中受益,所以有義務向相關股東披露有關的事實;而且股東同意有效的前提是所有相關的重大信息都提供給了股東;但在2016年5月增派董事的議案提出時,卡蘭尼克與Benchmark的經常性溝通中,他不斷強調自己的能力、Uber的管理以及Uber的成績,在議案等文件簽署之前卻從來沒有披露任何讓Benchmark或其代表懷疑增加三名創始團隊董事適當性的任何事實。

因此,Benchmark及其委派作為Uber董事的Bill Gurley當時都認為卡蘭尼克在負責任地履行CEO職務,認為增設三名董事(由卡蘭尼克指派)是公平的,而且符合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

如果不討論Benchmark撤銷主張的事實和理由是否成立,創始人團隊(卡蘭尼克)增派三名董事的決議當初如果沒有這家投資人股東的支持,恐怕很難得以通過。

正如起訴狀中指出,Benchmark在2016年5月已經控制Uber投票權約20%以及優先股投票權約36%之多,如果沒有它的支持,公司創始團隊恐怕很難拿到修改章程的50%股東支持和修改投票權協議50%優先股同意。

投資人指控創始人隱瞞不當做法

將時間快進到2017年,創始人與投資人的蜜月期結束,一系列的訴訟和媒體報道將卡蘭尼克和Uber推入水深火熱之中,Benchmark指控卡蘭尼克在要求增派三名董事時隱瞞了這些負面事實,而Benchmark主張自己做出支持決定時乃依賴於他的謊報和隱瞞,否則就不會給其贊成票。

這位投資人股東將困擾Uber的幾件糗事剖析一番,指控卡蘭尼克嚴重管理不當:

(1)谷歌無人車公司指控Uber竊取商業秘密訴訟

2017年2月:Uber被自己的投資人谷歌以旗下的無人駕駛技術公司Waymo名義告上法庭,指控其通過收購谷歌離職工程師Levandowski(離職時攜帶谷歌的公司資料)的無人駕駛公司Otto,盜竊其無人駕駛技術;

Uber收購Otto的議案在2016年4月提交董事會批准,Benchmark指出卡蘭尼克在討論收購交易的過程中向董事們反覆強調收購Otto及聘用Levandowski對公司的業務的變革性作用。

Benchmark援引了Waymo起訴Uber的過程中披露的證據控稱:

Uber和Levandowski早在2015年5月20日就開始討論(收購的)特定技術細節,Levandowski在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11日期間與Uber代表會晤了五次,卡蘭尼克在與Levandowski的會面過程中親自提出,後者應該設立一家公司讓Uber收購,而且卡蘭尼克早在2016年1月之前就已經預料到與Waymo會發生訴訟;

在2016年3月初,Uber在盡職調查過程中聘請了外部取證專家調查Levandowski及Otto其他四名員工是否從前僱主竊取了商業秘密,並在4月拿到了初步調查報告,卡蘭尼克在修改章程增設創始股東董事時知道報告內容但並沒有向公司董事披露,而且收購交割之前8月份的最終報告也沒有披露給Uber董事和投資人。

Benchmark認為,如果卡蘭尼克當時向自己披露了報告內容,就可能會對其是否將增設三名創始人董事的權力交給卡蘭尼克的決定產生重大影響。

Benchmark進一步指出,Uber在與Waymo的訴訟中承認,2016年3月11日前後,即公司聘請外部取證顧問之後,Levandowski曾當面向卡蘭尼克和其他管理層彙報自己手裡有包含谷歌信息的五張光碟;但卡蘭尼克沒有向Benchmark或其委派的董事報告過。

而且,即使到了Levandowski訴訟中已經主張第五修正案「避免自證其罪」權利,在訴訟中拒絕提交證據和證詞的時候,卡蘭尼克都在極力阻止開除這位工程師,直到2017年5月聯邦法官做出初步判決讓Uber要求這位工程師配合調查或者開除他,否則公司將面臨藐視法庭的境地,公司才最終做出開除決定。

(2)印度司機強姦案

Benchmark提出,另外一個沒有及時向自己披露的信息是卡蘭尼克和其他管理層在這樁強姦案后的不當處理方式,這也讓該投資人開始懷疑卡蘭尼克的CEO職位。

2014年,Uber一位女乘客在印度被司機強姦,該司機被判無期徒刑;

2015年1月,受害人在美國起訴Uber,指控該公司未設立基本的安全程序,案件在9月和解撤訴,報道稱Uber賠了至少300萬美金;

此後,有爆料指稱Uber高管(包括卡蘭尼克)曾經為了抹黑強姦案受害人的指控獲取並審查了她遭遇性侵害后的醫療記錄,而卡蘭尼克等高管認為這是印度當地競爭對手Ola編造的謊言。

緊接著,受害人在2017年6月又起訴Uber公司和CEO卡蘭尼克等相關高管侵犯私人隱私,公開披露私人事實和誹謗;起訴指控這些高管與相關員工檢查和討論自己的私人醫療記錄並猜測自己與Uber的印度競爭對手串通編造強姦事實。有報道稱,即便在涉事印度司機被定罪后,卡蘭尼克還繼續向朋友和同事表示受害人是否被強姦的懷疑。

Benchmark指出,卡蘭尼克對遭到指控的受害人醫療記錄不當處理的情況完全知情,卻在爭取創始人三個董事席位時沒有向投資人或公司董事會披露。

(3)性騷擾和性別歧視問題

2017年2月19日,從Uber離職的一名女工程師Fowler在一篇博文中披露了Uber的性騷擾和性別歧視問題,博文開始病毒式傳播,Uber因此聘請了美國前司法部部長Eric Holder和他所在律所展開調查;

Benchmark指出,在外部律所為期三個月的調查過程中,各種信息浮出水面,包括媒體披露卡蘭尼克攜當時的女友和公司其他管理層在2014年中期在韓國享受卡拉OK和色情服務的情形,服務女郎穿戴號碼牌以便於客戶挑選,一位參加活動的女性營銷經理覺得特別尷尬,事後向公司HR提出投訴並和卡蘭尼克當時的女友討論過這個問題,後者又跟卡蘭尼克說起過此事。

女工程師Fowler 2017年2月的博文傳播開之後,卡蘭尼克的得力幹將Emil Michael還與卡蘭尼克的前女友聯繫,問她如果媒體問起她,她是否會確認當時「只是去唱卡拉OK,而且大家玩的很開心」。

Benchmark指控稱,針對美國前司法部長Eric Holder所在律所在調查報告中所披露的嚴重的公司文化問題,卡蘭尼克坦不僅知情而且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但是在爭取創始人三個董事席位時並沒有向投資人或公司董事會披露。

(4)Greyball——逃避世界各地政府機關監管的工具

2017年3月,媒體報道了Uber頗具爭議的逃避世界各地政府機關監管的工具,這款稱為Greyball的工具收集了Uber應用程序的數據,用來發現和逃避Uber被徹底禁止或被執法抵制地區的政府監管,最早於2014啟用。

該工具利用各種技術手段確定Uber應用程序的用戶到底是私人客戶還是與執法機構或執法人員相關聯。據報告,Uber給這些加「標記」的用戶提供「應用程序假版本中虛構的車輛」或者只是顯示沒有可車輛,防止他們乘坐或向Uber司機開罰單。

Uber當前面臨眾多相關監管調查,包括波特蘭市的審查、美國司法部加州和紐約地區辦公室的調查訊問、美國其他地區的調查以及歐洲議會的問詢。

Benchmark指控稱,卡蘭尼克在爭取創始人三個董事席位時知悉Greyball程序,但沒有向投資人或公司董事會披露相關情況。

投資人「反悔」希望收回公司控制權的放手做法

2017年上述系列事件爆發之後,投資人對創始人的不滿情緒迸發出來,投資人開始著手掌控風雨飄搖中的Uber公司。

2017年6月20日,Benchmark聯合其他四家投資人股東(總計持有公司40%的股東投票權和28%的股東權益)發動了罷黜卡蘭尼克CEO職務的突然襲擊,詳情見簡法幫《切勿矯枉過正!Uber創始人被炒之後,再議創業公司的控制權》一文。

當天晚上,卡蘭尼克簽署了致Uber、公司董事會和Benchmark的一封信,辭去CEO職務,立即生效。

信中他還同意他作為創始人控制的三名新董事席位中的兩名(簡法幫註:第三名可以推定為卡蘭尼克自己本人)將會是獨立的董事人選,並且需要經過公司當時全體27位(有投票權和無投票權)董事中26位的批准。他還明確同意根據這些承諾作為股東和董事進行投票,並儘快對投票協議進行修改的依據。

Benchmark在起訴狀中寫道:

6月22日,辭職信上的墨水還沒有干,剛辭去了Uber為公司CEO預留的董事席位的卡蘭尼克就立即將自己任命到他控制的剩餘兩個新董事席位中的一員;而且他拒絕根據承諾簽署進一步修改投票協議,保證剩餘兩個新董事人選的獨立性以及屆時所有董事(有一位除外)的同意;Benchmark在6月27日發給卡蘭尼克投票協議修改版本,得到的唯一回復是「還沒準備好籤署」,沒有任何解釋。

提出訴訟請求之前,Benchmark做了這樣總結:

如果允許卡蘭尼克繼續佔有他通過欺詐方式獲取的董事會席位,並任憑他違反6月20日針對剩下的兩個席位所做的承諾,那麼Uber將遭受不可彌補的損失,白白地面臨巨大的聲譽、監管和其他風險。Uber及其董事會處在一個關鍵時刻,面臨著選擇新CEO並做出其他重大決策的需求。卡蘭尼克在董事會中的不當角色威脅著Uber在這個關鍵時期的有序管理。

事實上,已經公開的報道稱,卡蘭尼克的行為已經干擾了Uber的CEO招募工作:因為卡蘭尼克繼續參與招募CEO並試圖重新獲得對公司的影響力,很多潛在候選人已經退出不再考慮這個職位。

然後,Benchmark提出了一系列訴訟請求,看起來前兩項是最核心的要求:

第一項請求是要求法院宣布2016年股東投票增設三名由創始股東控制的董事席位的決議無效,這樣三個新董事席位就不存在,卡蘭尼克的董事席位也就沒有依據,其董事職務應該立即免除;

第二項請求是在訴訟期間保持現狀。

(1)卡蘭尼克不得試圖填補目前空缺的兩個有爭議的董事會席位,或試圖改變董事會目前的規模或組成;

(2)如果卡蘭尼克辭去董事會職務,卡蘭尼克不得試圖填補他辭職前持有的有爭議的董事會席位;

(3)除非在排除卡蘭尼克的投票(並且為了避免疑義,排除三名面臨爭議新董事會席位的投票)之後,經剩餘董事過半數批准通過,Uber董事會不得採取任何要求董事會批准的行動;

(4)卡蘭尼克不得採取任何行動妨礙公司當前董事會正常持續地管理Uber的經營和事務。

創始人被訴引發投資人之間的戰火

就在Benchmark起訴卡蘭尼克的第二天,公司另外一組投資人「意外」地對準了這家投資機構扔出了一個炸彈。在發給Benchmark和Uber全體股東、董事會的一封信中,三位投資人股東呼籲Benchmark放棄公司董事席位並轉讓持有大部分股份。

這三位投資人分別是Sherpa Capital的Shervin Pishevar(Uber個人投資人、顧問和2011年-2015年董事觀察員)、Yucaipa Cos.的Ron Burkle 和Maverick的Adam Leber。

三位投資人在信中說道:

「我們同意您對近幾個月來公司面臨的問題所產生的擔憂,但是我們非常擔心Benchmark解決這些問題所採用的策略,你們的方式我們看來在道德上是有問題的,而且更重要的是,這不是為公司創造價值而是在毀滅公司的價值。

具體來說,從股東價值的角度來看,利用公關災難的威脅來劫持公司,並要求卡蘭尼克先生在幾個小時之內辭職並做出其他讓步,況且還是在他經歷喪母的家庭悲劇之後幾個星期內做出這樣的舉動,我們覺得既不謹慎也不必要。

更不用說,儘管卡蘭尼克先生已經辭職,你們又提起訴訟將這種自相殘殺的行為繼續升級,我們擔心這不僅不利於公司的聲譽,干擾了融資活動,還會妨礙公司招募世界一流的新CEO。」

幾位投資人痛斥Benchmark以Waymo等的訴訟指控為事實依據,認為這種做法本身已經越過了(董事高管)信託義務的紅線。Benchmark在Uber的2700萬美元投資現在已經達到了84億美元的價值,你們還要起訴辛苦勞作為你創造這樣空前價值的創始人、公司和員工。

他們呼籲Benchmark放手不要再干預公司自己的發展,讓相關問題在董事會上而不是法庭上解決,同時要求這家基金撤回董事代表並讓出足夠的股份直至不再具有董事任命權。這幾位投資人聲稱已經有投資人願意接受Benchmark手中75%的股份,只要它願意撤訴並出售這些股份。

他們不僅要求董事會象徵性地投票表達對這樁訴訟的態度,還請求更多的公司股東簽署這封信支持他們的建議。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初聯合股東簽名罷免CEO的Benchmark如今發現今天自己倒變成了這種權力遊戲的獵物。

卡蘭尼克的「喬布斯式回歸」到底是不是他的個人臆想?向Benchmark開火的「白衣騎士」投資人與卡蘭尼克又有什麼樣的淵源甚至君子約定?Benchmark冒天下之大不韙而提起對創始人的訴訟,到底背後有什麼樣的邏輯和想法?創始人和投資人對Uber董事會的保衛戰和爭奪戰到底會有什麼樣的結局?這是值得所有創始人和投資人關注和警醒的一場正在進行中的域外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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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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