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延誤是常有的事兒,但延誤十幾二十個小時就讓人鬱悶了。28 日,南寧國際吳圩機場一趟航班就出現了長時間延誤,情緒激動的滯留旅客,把機場的公告牌給砸了,一位老奶奶甚至當場下跪。
滯留旅客 石先生
整整 6 個小時,通報一直待定待定一直沒給我們明確答覆,他們現場地勤我多次詢問沒有結果。
警方來到現場,打算將石先生帶回調查,其他旅客開始變得騷動,一位老奶奶突然就跪在了地上。
老奶奶也是為了我,為了我們大家,就是警方要強行把我帶走啊。
最後石先生同意賠償砸壞的公告牌,警方也沒將他帶走。可事情到這裡還沒結束,因為航班還在延誤。
現場
什麼時間給回饋?你這樣子我還真的答覆不了。從今晚的 8:40 多到現在,現在是看時間後半夜的 2:35。你的要求我已經提過去了。
延誤原因說法不一 航空公司給予補償
因為一直無法確定飛行時間,航空公司安排滯留旅客暫時在南寧市一家賓館休息過夜,大夥也只能聽從安排。直到29日下午,航空公司才發送了一條航班信息,通知大家今天下午 5:15 登機。
簡訊說是因為公司原因影響了,公司原因看到了吧,這個航班又延誤了。
旅客們認為,是航空公司的原因導致航班延誤。耽誤了將近一天時間,所以大家要求航空公司給予道歉和賠償。
滯留旅客 吳先生
第一賠償我的機票,第二賠償我的時間,時間我要摺合成機票,機票價格是 800 多,如果我自己提出賠償的話,3 倍,2400。
2004 年,民航總局公布了《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 4 小時以上的,航空公司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等因素造成延誤的,旅客費用自理。
因為是天氣原因,不是公司原因的話,我們這邊是沒有辦法給到賠償的,我們已經安排了始發和過站旅客的休息。
對於旅客造成的延誤,航空公司表示歉意。關於賠償問題,最後經過協商,航空公司答應給予每位旅客 200 元的經濟補償,在登機的時候予以發放。
信息來源:新聞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