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市區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月繳存基數
上限為18000元
下限為1770元
調整方案對市民有哪些影響?
來聽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處處長徐建國的解讀
A、哪些人調整
市區所有單位的在職職工都要調
「《通知》明確,2017年度市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市區的所有用人單位
的在職職工都在調整的範圍之列。」徐建國說。
B、怎麼調
繳存比例
仍為單位和職工各8%-12%
《通知》明確,企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單位和職工各8-12%,同一單位須執行一個繳存比例。機關事業單位
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2%。
記者獲悉,去年開始實施的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適當降低繳存比例的政策依然得到了延續。 繳存企業如因經濟效益不佳,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符合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條件的,經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后,最低繳存比例可由8%調整為5%;符合緩繳條件的,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緩繳手續。
繳存基數
上限18000元,下限1770元
據了解,《通知》明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按職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月繳存基數最低不低於揚州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1770元,最高不超過18000元。
記者計算髮現,正常情況下(不考慮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情況),按照調整方案,揚州市區的最低月繳存公積金為1770元×8%×2=283.2元,最高月繳存公積金為18000元×12%×2=4320元。
新職工繳存公積金有了計算口徑
《通知》也明確,自由職業者等個人繳存者的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各分中心、管理部審核後進行變更。1998年12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逐月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相同。
記者發現,與往年相比,今年《通知》新增加了新參加工作、新調入的職工,這兩類職工繳存公積金月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通知》明確,2017年1月1日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后第二個月的工資收入計算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2017年1月1日以後新調入的職工,以該職工調入后當月發放的工資收入計算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
精彩推薦
重磅!揚州中考分數線出爐,快看你家孩子可以上哪所學校?
關於退休新政策終於來了,1000%與你有關係!!抓緊看!
孩子40℃高熱反覆不退,全身長紅疹還起皮...醫生:最近幾乎天天都碰到這樣的患兒關注揚州時報
揚州時報微信矩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