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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注意!這個東西比你的工資條更重要,弄丟你就虧大了!

現在這個季節正是求職高峰期,

很多人都在忙碌的換工作,

投簡歷、去招聘會、面試、簽合同……

簡直忙到停不下來!

(△圖源:新華網)

不過,說到找工作呢,

小編要提醒大家:職場上有樣東西很重要!

甚至比你的工資條更需要你重視,

那就是——勞動合同!

舉個栗子來說吧!

小編之前身邊就有朋友遇到過這種情況。

↓↓↓

舉 例

朋友所在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所有員工都將被辭退,並且得到公司3K到5K不等的經濟補償。

不幸運的是,朋友的一個同事竟然一分錢都沒有分到!那個同事找到領導理論了一番,領導給出的答覆是:她來時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有口頭協議,算不上正式員工,所以拿不到補償!

朋友對我說,因為剛畢業的同事涉世未深,這次吃了啞巴虧也只能忍了。

所以小編想提醒大家的是:

在職場上,

勞動合同真的非常重要,

甚至比你的工資條更需要你的重視!

說到這裡,

我們再來舉個栗子吧!

↓↓↓

舉 例

長春大學一位應屆畢業生小雪,應聘了一家娛樂傳媒有限公司,她入職時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註明第一個月基礎工資1750元。

但一個月後,她只收到工資160.25元!公司負責人以「小雪沒帶來效益、工作態度散漫、給公司造成損害」為由,拒絕付剩下的工資……

相信你們都會為小雪鳴不平吧?

但由於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

所以此類事件時有發生,

其實小雪可以拿著合同去勞動部門維權!

勞動合同很重要

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你可能會……

↓↓↓

1、得不到應有的工資

勞動合同上明確了你的每月基本工資是多少,如果到手的工資少了,可以憑合同追討,如例子中的小雪。

2、加班過勞難以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勞動合同中必須明確的一項內容是,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所以有合同,就能維護自己休息休假的權利。

3、社保的繳納難保證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條款。如果你沒有簽勞動合同,那你的公司就可能會藉機不為你買社保!

4、工傷的認定過程很漫長

沒有簽合同的話,如果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可能不承認你們的勞動關係,還要經過法院一審、二審,過程繁瑣,耗時長。

看看這些問題是不是都很棘手?

如果有簽合同,

那麼,以上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不過,講句實話,

有些公司很喜歡在勞動合同里做做小手腳,

如果我們不擦亮眼睛,

很容易被騙掉坑……

所以關於勞動合同,這些你一定要注意!

↓↓↓

完整的合同,要有這些內容!

1、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2、你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碼;

3、這份勞動合同的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每月的勞動報酬;

7、公司給你買的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如果你簽的那份合同,缺了上面任何一項,那它就是假的勞動合同!答應我不要簽,好嗎?!

這些勞動合同,打死也不能簽!

1、口頭合同

只是口頭承諾,沒有正式簽字。一旦發生糾紛,空口無憑,無據可查。

2、抵押合同

少數用人單位要求務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證件、財產抵押之後才能上班。當用人單位隨意辭退務工者時,就以種種理由不退還抵押財物。

3、「賣身」合同

公司在合同中要求你必須遵守所謂的「廠規廠紀」,利用這些條款要求你加班加點。

4、「生死」合同

一些公司(尤其是建築、化工、採礦等行業),會在合同中要求「出現傷病自理,如有意外企業概不負責」等,這種合同,打死都不要簽!

5、雙面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為了應付勞動保障部門檢查,準備了兩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規範的假合同,應付檢查。另一份不規範、不合法的真合同,實際執行。

試用期也要簽合同!

只有正式員工才能和企業簽合同嗎?

其實試用期也要簽合同!

我們再來舉個栗子吧~~

↓↓↓

舉 例

小周畢業後進入一家園林公司。雙方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三個月。三個月後,這家園林公司卻聲稱小周表現不好,需要對他再試用三個月。

第二次「試用期三個月」后,該公司依然說小周「表現不好,需要繼續延長試用期」……

呵呵!這公司老闆也是雞賊!

把試用員工當廉價勞動力,真不要臉啊!

其實,就算是實習生,

這麼做也是不合法的!

↓↓↓

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以後再遇到公司無故延長試用期別再忍了!

咱得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丟了怎麼辦?

一般勞動合同是一式三份,由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

你的合同如果丟失,可以讓公司再複印一份,然後加蓋印章。如果公司不給複印,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複印,然後加蓋印章。

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如果單位不簽勞動合同,

而你在維護權益的時候需要證明「你們的關係」,

那以下這些東西可以幫到你!

↓↓↓

相關細節

1、蓋章的工資條、工資發放記錄、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2、社保繳納記錄(這是強有力的證據);

3、考勤卡(或打卡記錄)、工作證等;

4、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所以,

以上東西你也要保存好,別亂丟!

如果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

你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

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於勞動合同,

這些事情你一定要知道!

一旦我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事情,

要記得進行合理維權!

版權歸原創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

大象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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