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小編便已經給大家解讀過將在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此《辦法》將打破以往汽車銷售品牌授權單一模式,並明確了經銷商可以同時經營多個品牌產品。
如今消費者的購車習慣已經形成一種定式,新《辦法》實施后,將會有更多新的銷售形式出現,例如汽車電商、 汽車賣場、汽車超市等,或許將改變消費者的購車習慣。
不過新《辦法》實行后,4S店依舊會是汽車銷售的一方,但不會是唯一的一方,也就是打破以往那種壟斷的情況,促進市場的良性競爭。
《辦法》中還規定了:
供應商和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
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
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製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違反上訴規定的,將給予警告並處最高3萬元的處罰,3萬元的處罰對4S店來說影響並不大,但有了這條規定,相信還是能打破以往4S店的限定服務的。
同時《辦法》也將禁止加價購車的行為,讓明碼實價成為可能,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高高興興購車。
當然消費者關心的是價格,只要價格能讓消費者滿意,其實在哪裡購車都是一樣的。
但小編認為,原車的價格應該是不會變的,改變的可能只是新車到下地這一塊的費用。
可以預見,往後消費者買車,可以在一家店看到不同品牌的汽車,這樣可以免去以往奔波不同4S店看車的麻煩。
從目前來看,新《辦法》的確是個「好牌」,可繼續打下去會不會成為「爛牌」我們暫時還不得而知,只有等新規正真實施了,觀察了市場變化我們才知道。
離7月1日就剩半個月的時間了,如果是你,你會拋棄4S店,選擇去汽車超市購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