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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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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期間網友寫信來求救:在沖繩租車自駕,不意發生人身事故,日本小孩突然衝出路面,被台灣人租車撞到(輕傷),請問該如何處理?(車內無安裝行車記錄器)         網友擔心車禍事故沒有處理好,會影響以後進出日本的可能性,在沖繩等候警方通知外,也一直與Choyce保持聯絡。夫妻倆將班機延後在沖繩滯留,擔驚受怕的心情讓Choyce也焦慮起來。 最後網友回報:台灣駐日沖繩辦事處來電:他有透過租車公司再更詳細問警方,警察是說我們的案件很小,依他的經驗可能會不用罰款,而且會拖很久,所以才說我們可以回國了(因為孩子沒事了)。之後檢察官如果有任何判決,會再聯絡我們。 Choyce詢問網友意見,分為日方說法與台灣業者的經驗,也整理各方大德經驗以供日後參考(行車平安最重要啊!建議大家到日本租車自駕時,自備行車記錄器喔!   當車禍事故發生當下(日本租車一定要購買安心險) 1. 請立刻報警,將傷者送醫 (滑雪意外) 草津西吾妻福祉病院 急診室半日遊 滑雪急難救助全紀錄  (日本北海道) 雪地行走方法,鞋子挑選 摔倒就醫實錄 Choyce也中獎  2. 聯絡租車業者,如果能將汽車自行開回租車站為家,如車輛毀損到不能開回租車站,將額外產生一筆拖車費用 3. 倘若語言無法溝通,請直接聯絡台灣駐日辦事處:(旅遊必備工具) 外交部「旅外救助指南」(Travel Emergency Guidance)APP  (日本急難救助) 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緊急處理程序分享  遇上車禍重大急難時,請撥打急難救助專線,台灣警察駐日警官可提供各種諮詢(限急難使用 4. 保險能理賠絕大多數的車損與住院醫療,但超過一定額度就請自費。 但所租車輛毀損,導致一定時間內進場維修,無法出租所造成的『營業損失』,不在保險範圍內,請肇事者負責。 5. 若是造成人員傷亡, 日本人被外國人撞傷,法律專家建議:http://www.koutsujikosos.com/other/case1-5  台灣在日租車業者『孔方』提供更詳細的說明,歡迎加入沖繩國道樂機車出租臉書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kdrbike/ 孔方在沖縄國道樂機車出租/接送包車社團中分享了 Choyce寫育兒寫旅行寫生活的相片。有沖友告知過年期間沖繩發生一件台灣人租車撞到當地人卻不知後續該如何處理的事件加上一些善意第三人的說法完全處在一個迷思的狀態https://www.facebook.com/Choyce.tw/photos/a.126968620725904.27954.125932204162879/963970210359070/?type=3在此我們以在台灣經營車業十餘年輔以身為日本在地業者的身份以對日本法規的理解與經驗提出一些建議與參考在國外發生交通事故要分好幾個層面來討論1. 交通法規2. 刑事責任3. 民事賠償4. 保險理賠5. 駐外代表或辦事處6. 外國非居住者之對應以下皆以本 case 為例==============================1. 交通法規台灣人開車撞到日本小女孩先不談台灣人是否有交通上的違規事故的發生是過失還是故意等要件撞到小女孩最重要的問題在於小孩 老人 無行為能力者在法律上屬於”信賴保護原則”除外對象簡單的說就是相對人 ( 小女孩 )顯然無法遵守法規或採取防果措施因為相對人是無行為能力者只能依賴行為人 ( 肇事者 ) 進行防果義務所以在這一點上行為人要承擔極大的過失比例這部分在台灣與日本是通用的==============================2. 刑事責任肇事撞傷相對人在刑法上屬過失傷害在雙方尚未和解時追訴期限內都可以提出告訴不過在發生車禍的當下都以救人為優先可能不會先想到刑事告訴的問題但不代表日後不會提出==============================3. 民事賠償除了刑事責任之外醫療保險車損等皆為民事賠償責任在發生車禍的當下都以救人為優先可能不會先想到民事告訴的問題但不代表日後不會提出==============================4. 保險理賠租車保險理賠部分根據日本全國レンタカー協會規定只要是租用車輛 ( 汽機車皆同 )都須投保不低於協會制定的安心險理賠說明如下:對人補償: 一人八千萬日幣以上( 不含強制責任險 )對物補償: 單一事故兩百萬日幣以上( 為賠償對方與需部分自費負擔 )搭乘者補償: 一人五百萬日幣以上可參考: http://www.rentacar.or.jp/about/compensation當然各租車業與保險公司所簽訂的保險合約各有不同但不會也不能低於上述水準因為如果承租人賠不起租車業者可能需要負擔連帶責任至於自己租用的車損還有營業損失 ( NOC: No operation charge )日文為ノン、オペレーション、チャージ都不在保險理賠範圍內曾有幾個來我們這裡租車的沖友誤會所謂的”安心險”就是全險租用車的損傷與營業損失也全包了只能說實在是甘い過ぎるこの奴租車手續時請詳閱租車合約與解說繞回來說到事故理賠如果對方求償的金額超過保險理賠額超過的部分自然要行為人來負擔==============================5. 駐外代表或辦事處台灣與日本雖然民間交流十分頻繁兩國也一直保持友好的關係但實際上兩國並沒有外交關係所以也沒有以外交單位名義互設使館等單位都是以外交單位授權民間單位的方式為之日本在台灣用台日交流協會名義台灣在日本用駐台北駐 xx 經濟文化代表處雙方的工作人員只能以善意第三人的身分提供一些無償 與金錢法律無關協助或建議或是代理其母國政府單位行使部分職權如簽證 護照遺失證明 駕照譯本發行等等但在司法流程上兩國的協會或代表處都無法介入對方國家的司法流程==============================6. 滯在或外國非居住者之對應當發生民事糾紛甚至刑事告訴時如果原告預期外國被告可能離境不回都有權通知警察請求檢察官予以境管民事得處理完成且有和解文件為憑再經由上述流程始能解除境管離境刑事部分大致相同不同的是檢察官可根據案情不須經過原告提出即可境管甚至考慮被告有逃亡 滅證 串供或是反覆實施同一犯罪行為不境管顯難進行追訴時等理由不但境管還拘提並裁定收押這部分屬於該國行使主權的一部分除非這個 case 發展到召回駐外代表抗議台北駐 xx 經濟文化代表處或台日交流協會是完全沒有介入空間的若當事人能順利離境實屬案情單純或預期未來仍能追訴當事人例如傳喚當事人出庭或執行賠償等==============================綜合結尾日本警察告知台灣當事人可以先行離境主要是此事故為過失傷害案情單純加上相對人目前並未提出刑事告訴且預期未來仍能追訴當事人所以尚未對當事人予以境管但在法律上刑民事責任並未終了因為雙方並沒有具法律效力的和解行為相對人隨時都可以提出告訴以台灣的說法就是”保留法律追訴權利”代表處人員告知如果離境可能會造成日後無法入境日本這是在裁判所傳當事人出庭當事人無故不到庭亦未請假後做出判決就會告知入國管理局以該當事人影響日本社會秩序為由不予入境換句話說法律流程未走完之前持日本裁判所的傳票赴日出庭理應不會被拒絕入境否則如何進行法律流程?==============================附帶一提千萬不要有在國外發生刑民事糾紛躲回自己國家就沒事頂多這輩子不去這個國家的想法以台日兩國的狀況雙方雖然沒有官方外交也無司法互助但兩國實質上是互相承認司法判決只要相對人拿著該國判決跨國處理到當事人的國家要求法院或裁判所執行除了少數例外狀況都可以承認執行只有一些狀況是不予承認例如該國不承認我國判決或該國合法我國非法的判決或當事人未依法送達告知出庭的判決請把握比例原則應選擇損失最小且最有利的方式損壞他人物品要賠償這是常識過失傷害要勇於承擔相關責任你不面對現實 現實就會面對你 6. 會不會被日本拒絕入境? 日本警察網友:除非是違反日本或國外法律被監禁一年以上刑事案件,才會被拒絕入境,政治犯等另行辦理。一般小車禍事故不會造成拒絕入境。 日本への入国拒否事案は入国管理法第5条にいろいろ書いてありました。  交通事件だと第5条の4号の「日本国又は日本国以外の国の法令に違反して1年以上の懲役若しくは禁固又はこれらに相当する刑に処せられたことのある者。ただし、政治犯罪により刑に処せられた者は、この限りではない。」とあります。日本で1年以上の禁固、懲役又はこれらに相当する刑に処せられたことのある者は、事件を扱う検察庁が正式起訴をして裁判して裁判官が判決をくださないと禁固、懲役以上の刑罰が確定しません。よって、不起訴、起訴猶予は入国拒否にはならないと思います。が専門分野が違うので入管に確認するのが良いと思います。  (日本租車自駕) 必備文件、租車方式與預約方法  (日本交通建議) 親子遊日本 租車自駕真簡單 操作過程STEP BY STEP  (日本旅遊) 親子遊日本 租車自駕真簡單 導航設定  (日本租車自駕) 家族好友出遊 十人座租車特殊駕照 費用與內裝與容量 香港Davy小編分享     外交部提供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 001-800-0885-0885 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系統 www.boca.gov.tw 台灣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官方網站 http://www.taiwanembassy.org/mp.asp?mp=201 全日本有六個台灣設置的辦事處,分別在札幌、東京、橫濱、大阪、福岡、那霸等六個地方。都可以受理緊急意外狀況(護照遺失、人身傷害、各種緊急狀況等)   東京都內駐日本代表處經濟組地址: Address: 20-2, Shirokanedai 5-chome, Minato Ku, Tokyo 108, Japan 【 日本東京都港區白金台5-20-2 】  台灣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東京外館緊急聯絡電話(81-3) 3280-7917 駐橫濱辦事處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橫濱分處)是中華民國(台灣)在日本神奈川縣及靜岡縣的外交窗口機關,具備總領事館的功能。 地址: 横浜市中区日本大通り60番地 朝日生命ビル2階 電話: 代表號(002-81-45)641-7736~8 FAX(002-81-45)641-6870   緊急聯絡電話: (002-81-90)-4746-6409, 4967-8663※急難救助電話專僅供緊急求助之用(如車禍、搶劫、有關生命安危緊急情況等);查詢護照、簽證等事項,請於上班時間撥045-641-7736~8 查詢。   台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OSAKA)地址:〒550-0001大阪市西區土佐堀1-4-8 日榮Building4F(NICHIEI BUILDING., 4TH FL., 4-8, TOSABORI 1-CHOME,NISHI-KU,OSAKA 550-0001 JAPAN)交通資訊:地下鐵 四つ橋線 肥後橋站 第三號出口徒步5分地圖:如附圖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 TEL:06-6443-8481~7FAX:06-6443-8577、06-6459-2390 e-mail:teco-osa@juno.ocn.ne.jp 急難救助專線:090-8794-4568﹑090-2706-8277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札幌分處〒060-0004北海道札幌市中央區北四条西四丁目一番地 伊藤大樓五樓5F,Ito Bldg,1 Kita 4-jo Nishi 4-chome Chuo-ku, Sapporo Hokkaido 060-0004   電話:81-11-222-2930 傳真:81-11-222-9909急難救助專線電話:81-80-1460-2568電子郵件:roc-twn@phoenix-c.or.j  地鐵:搭乘「南北線」地下鐵,在「さっぽろ駅」下車,自三號出口上來徒步一分鐘。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那霸分處 館址 沖繩縣那霸市久茂地3-15-9 6樓 電話 002-8198-8627008 傳真 002-8198-8616536 e-mail teco-oka@ryukyu.ne.jp 緊急聯絡電話 002-8190-19421107(專供緊急求助之用) 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00-17:30   (日本出車禍,求解答,有馬油相贈)過年期間網友在沖繩租車自駕,沒想到日本小孩衝出馬路,被台灣人車輛撞傷,好巧不巧的剛好車上沒有行車記錄器,無法還原事情經過。經過治療,日本孩子無大礙,也沒有腦震盪,只有輕微擦傷,日本警方與租車公司告知:… 由 Travelling and Parenting with kids and Choyce 貼上了 2016年2月15日   在 #日本租車自駕,不小心發生車禍事故,還造成日本小孩受傷!!Choyce將車禍與後續處理狀況整理成文章,也非常感謝日本好友遠藤警官, 臉書社團『沖繩國道樂』孔方,台灣警察好友分別提供各種專業見解,提醒大家:國外租車要注意喔! 由 Travelling and Parenting with kids and Choyce 貼上了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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