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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梅文欣律師
創業者經常會詢問工作室(行號)、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何不同?以下透過表格簡單提供比較資訊供讀者參考:
創業型態
行號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及規定
同縣市不得重覆
全國不得重覆
全國不得重覆
資 本 額
無限制
無限制
無限制
資本額簽證
>25萬要資金證明
不需會計師簽證
要資金證明及會計師簽證
要資金證明及會計師簽證
股東責任
無限清償責任
以出資額為限
以出資額為限
董事人數
合夥:
原則:全體決議
例外:執行業務合夥人
1人以上,3人以下
不得少於3人
公開發行公司另有規定
股東人數
獨資1人
合夥2人以上
1人以上
2人以上
股東決議方式
合夥:全體合夥人同意
全體股東同意
普通決議: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特別決議: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公開發行公司另有規定
股權轉讓
合夥:
原則:全體合夥人同意。
例外:轉讓予合夥人。
股東:轉讓人以外股東過半數之同意
擔任董事之股東:全體股東同意
原則:自由轉讓
例外:發起人(原始股東)之股份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內不得轉讓
開立發票
每月銷售額<20萬:
免用統一發票(開收據)
每月銷售額>20萬:
使用統一發票
使用統一發票
使用統一發票
營業稅/稅率
應繳
收據:1%
發票:5%
應繳
發票:5%
應繳
發票:5%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應申報免繳納
應申報繳納
稅率:17%
應申報繳納
稅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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