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提供線上免費法律諮詢,解答生活中法律疑難雜症,立即按讚加入「厝邊好律師」※ ※點黃底字串就可以連結到粉專囉※   經常有民眾會碰上忘記開庭,然後遭法院以一造辯論判決方式結案,好律師行走在各地法院時,經常也看見民眾趕不上開庭在法庭外捶心肝的情況。 但其實這些情況其實還是存在一些方法可以補救。   ※補救方式:聲請法院再開辯論:   法院除了通常可以區分成「刑事法院」、「民事法院」外,如果依照進行功能的差別,法院的審理程序可以進一步區分「準備程序」與「辯論程序」。 許多案件因為性質關係,例如案情並非複雜、金額不是太高,這時候法院開庭時便經常會只進行言詞辯論程序。   在民事訴訟程序中,開庭時被告方如果沒來,法院便可以依照原告方的請求,進行一造辯論,依照到場原告所提出的訴訟主張與證據資料,進行審理並宣判。 但有時候被告可能出於其他因素(例如塞車、突發事故)無法準時到庭,這時候法院如果進行一造辯論,被告便可能承受不利的判決結果。 為了避免承受不利判決結果,一種可以的補救方式,是在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後,「聲請再開辯論」。讓法院重新開庭。 以「有證據會影響判決結果」、「可足說明原告主張是無理由」等依據請求再開辯論,如經法院評估後確認有開庭必要的話,便會重新開庭。   ●法條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10條: 「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辯論。」 ---- ◎聲請再開辯論理由範例:   民事聲請再開辯論狀 案號:110年度X字第XXXX號 股別:X股 被告:○○○ 住:詳卷            原告:○○○ 住:詳卷 為聲請事: 聲請人與原告間之案件(案號:110年度X字第XXXX號),經鈞院於民國XX年XX月XX日言詞辯論終結,並定XX年XX月XX日宣判。 惟聲請人有重要證據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並駁斥原告主張,故聲請鈞院依民事訴訟法第210條之規定,裁定再開辯論。實感德便。    謹   狀 臺灣XX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 中華民國XX年XX月XX日 聲請人 XXX ----   通常在第一次開庭前,法院會事前寄發開庭通知書通知各當事人。如果當事人收到通知書後發見無法配合法院指定的開庭時間,可以具狀說明理由後請假、聲請改期。 繼續閱讀:【法律小學堂】收到開庭傳票,想要請假該怎麼做? 如法院訂的開庭時間真的無法出席,至少也可用「書面答辯」方式,將自己的主張寫成書面答辯意見後呈上法庭。如此一來就算無法出庭,至少法院也能參考書面的意見進行審理。   延伸閱讀: 【法律小學堂】打官司的聲請閱卷方式與流程~ 【法律小學堂】打官司提告須知:民事訴訟程序及流程篇~   有法律問題想免費法律諮詢嗎?按讚加入「厝邊好律師」並傳送訊息就可以囉! 厝邊好律師

本文由joelindex0208pixnetnetblog_0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