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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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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線上免費的法律諮詢,解答生活中的法律疑難雜症,立即按讚加入「厝邊好律師」※※   人總是有生涯規劃,例如想結婚生子、出國深造、或是單純遊歷各地方國,充實人生。但出社會以後,人們其實已開始不像年少時般地自在,反而更常會面臨取捨。也就是,既要自我實現,卻又因工作關係而卻步。或許,雖然存在另一種運作制度來滿足員工的需求,亦即「留職停薪」,由雇主與勞工協談,使勞工可以休息一段時間,然後期滿申請復職,重新歸隊。 看似很美好,然而,如果留職停薪期滿想復職,但雇主卻拒絕勞工「復職請求」,這樣是合法的嗎?   要求復職,是勞工的權利   這問題,在實際法院的審理中,原則上對於「復職請求」,法院會認為是屬於「勞工的權利」。考量員工常常處於弱勢的一方,立場亦多會傾向保護勞工而認為若勞工一旦提出復職申請,雇主就要盡量地讓勞工復職。而且申請留職停薪的原因的差異,權利受保護的強度也存在差異。育嬰留職停薪、勞工職災留職停薪、一般留職停薪(單純進修、學習等),其實都存在差異。 觀察現行的國家法令,對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或「勞工職災留職停薪期滿」,保障的程度較高,亦會傾向雇主須要接受復職。至於一般留職停薪,則因為牽連較小,使得雇主可以有較大的自主性決定是否接受復職,但無論如何,都不是可以恣意拒絕勞工申請復職。 例如: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保障:     拒絕復職請求,不是不可以   雖然是權利,但也不是沒有例外的情況(亦即雇主可拒絕勞工復職)。若留職停薪期滿以後,原本公司業務、人事、組織等情況,都已非當年「留職停薪」的情況可比,這時候申請復職,其實對雇主可能也會造成為難。特別是在業務緊縮、部門裁減,已沒有適當職缺等狀況下(或是在勞基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下),此時雇主拒絕勞工復職,就不一定是非法的。 而且,實際狀況中,主管機關也允許讓勞資雙方自行協商、或約定,或是簽勞動契約時,事前佐以工作規則訂定處理。如果事業機構有針對留職停薪的辦法訂定工作規則,且該工作規定又沒有牴觸勞基法的話,那麼在情況符合工作規則規定時,雇主也將更有立場拒絕勞工申請復職。因為勞雇雙方已經事前有約定,既然有約定,那去遵守也是該期待了,如果違反工作規則關於「復職申請」的規定,那麼雇主更是有機會拒絕復職申請的。   所以,還是要在求職簽約時,也是要仔細看看相關公司的工作規則,並且認清自己到底是用哪種事由申請留職停薪,還有是否想清楚了,不然可能就回不來了喔!   有法律問題想免費法律諮詢嗎?按讚加入並傳送訊息給「厝邊好律師」就可以囉! 厝邊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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