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100-2] 第二題題目: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動基準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第二題題目: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動基準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試述性別工作平等法所定雇主應給予女性受僱者產假(含分娩及流產)之內容?(8分)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5條(產假、產檢假、陪產假)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二)試述勞工因遭遇職業傷病而死亡,勞動基準法所定雇主應支付之補償內容?(2分) 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勞動基準法 第59條(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相關罰則】§79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就業服務乙級100年第2梯次術科詳解目錄] 於 12月 21, 2017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篇文章BlogThis!分享至 Twitter分享至 Facebook分享到 Pinterest 標籤: 100年第二梯次術科

本文由levelbemploymentserviceblogspotcom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