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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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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76.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之子女滿12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被保險人可請領幾個月喪葬津貼? [目錄] (D) 76.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之子女滿12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被保險人可請領幾個月喪葬津貼? (A)1個月(B)1個半月(C)2個月(D)2個半月。 勞工保險條例 第 62 條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 二、被保險人之子女年滿十二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二個半月。 三、被保險人之子女未滿十二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半月。 [目錄] 於 4月 20, 2017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篇文章BlogThis!分享至 Twitter分享至 Facebook分享到 Pinterest 標籤: 105年第三梯次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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