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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105-3] 76.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之子女滿12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被保險人可請領幾個月喪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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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76.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之子女滿12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被保險人可請領幾個月喪葬津貼?
(A)1個月(B)1個半月(C)2個月(D)2個半月。
勞工保險條例 第 62 條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
二、被保險人之子女年滿十二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二個半月。
三、被保險人之子女未滿十二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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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4月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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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105年第三梯次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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