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欲於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轉讓股票者,應於公司輸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日起算(17時30分前輸入認定為當日起算,之後輸入為隔日起算),3日後(即輸入日起第4日)1個月內轉讓,如未於預定轉讓期間內轉讓完畢者,應於轉讓期間屆滿3日內,填具「公司內部人申報轉讓持股未於期限內轉讓說明書」,由公司輸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

本文由lurehasitcom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