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金管會所認定之專業訓練機構為: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及社團法人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 設立滿2年以上之常設性訓練機構且為經金管會核准設立之財團法人或以內部稽核訓練為主之公益性社團法人,其最近2年度所開辦之內部稽核人員訓練課程達30小時以上者,亦得向金管會申請為認定專業訓練機構。 法令依據: 103年10月1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391322號令 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人員訓練機構審核原則 READ  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所稱應負賠償責任,是否係指「連帶」 賠償責任?

本文由lurehasitcom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