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新北市交裁處表示,最內側車道為高乘載車道時,行駛其右側車道,也要保持最高速限,避免受罰。   圖: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提供 高乘載車道、超車道傻傻分不清楚,小心未保持最高速度行駛挨罰!根據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自去年至今(108)年9月止,新北市轄內「高、快速公路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的違規案件計有1,475件,可見有不少民眾於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中當「龜速車」仍不自知。 新北市交裁處指出,日前有民眾駛入高乘載車道,卻被開罰「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民眾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調查,這位民眾遭舉發的路段,尚未進入高乘載車道,內側車道仍屬於超車道,汽車應保持最高速限行駛,因此判其敗訴。 裁決處提醒,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依規定應以最高速限的速度行駛,違規者將可處以3,000元以上、4,500元以下罰鍰,此外,當最內側車道為高乘載車道時,右側的車道即為超車道,行駛在該車道時,也要記得保持最高速限,以免受罰。 根據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自去年至今(108)年9月止,新北市轄內「高、快速公路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的違規案件計有1,475件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依規定應以最高速限的速度行駛,違規者將可處以3,000元以上、4,500元以下罰鍰 當最內側車道為高乘載車道時,右側的車道即為超車道,行駛在該車道時,也要記得保持最高速限

本文由newtalktw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