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科技 娛樂遊戲 美食旅遊 時尚美妝 親子育兒 生活休閒 金融理財 健康運動 寰宇綜合

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加入好友
桃園八德某診所爆出提供過期3年的點滴給民眾施打。   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時代力量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今 (24) 日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陳情,指稱桃園市八德區某診所為民眾看診後施打點滴藥劑疑似過期,經衛生局實地派員蒐證,發現診所護理人員確實將過期3年的點滴液施打於看診病患體內,另也發現診所藥品調劑室有36種藥劑已過期,衛生局依違反醫療及藥事法規定,將該名護理人員處以停業2個月、診所開罰11萬罰鍰處分。  簡智翔指出,民眾透過臉書私訊爆料,在診所就醫時發現點滴的保存期限已經過期,向護理人員反映後竟得到「沒關係,有問題會起疹子」、「標籤只是給衛生局看的」等回應。他表示,藥事法第21條明定過期的藥品就是劣藥,施用在民眾身上就是違法,痛批診所如此行為忽視民眾身體健康。  衛生局回應,在接獲陳情後即派員稽查蒐證,發現診所護理人員確實已將過期點滴液施打於看診病患體內,且該診所對於診所作業及藥品管理,未依據相關標準管理作業程序執行,目前已將該名護理人員處以停業2個月的處分,另對診所負責醫師分別依醫療法57條及藥師法21條規定,各處5萬元及6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經查核該診所105-107年無違規事件,診所否認有處方調劑其他過期藥品給民眾,衛生局將繼續詳查,至於查獲的36項過期藥品,已全數封存。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就診時若接受點滴注射,應注意點滴瓶上標示的有效日期,同時呼籲醫療院所及醫事人員提供病患醫療照護時,務必遵守各專門職業人員相關法規執行,以提升病患照護品質。 診所護理人員確實將過期3年的點滴液施打於看診病患體內,另也發現診所藥品調劑室有36種藥劑已過期 民眾透過臉書私訊爆料,在診所就醫時發現點滴的保存期限已經過期,向護理人員反映後竟得到「沒關係,有問題會起疹子」、「標籤只是給衛生局看的」等回應 衛生局派員前往診所稽查,發現藥品調劑室有36項藥品過期。   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該診所施打在民眾身上的點滴製造日期為2013年,有效期限為2016年,點滴已經過期三年。   圖: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本文由newtalktw提供 原文連結

寫了 5860316篇文章,獲得 23313次喜歡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