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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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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髮劑應該是每個中老年女性的好朋友,每隔一段時間,就得見一次面,如何慎選染髮好朋友,可是女性的重要議題,北市衛生局公布最新「染髮劑抽驗專案」報告,結果發現,市售3種產品違規,已要求所屬衛生局處理查辦。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技正李慧芝指出,此次共有3件染髮產品違規,包括「舒妃7萃亮澤染髮霜-黑醋栗色」、「屈臣氏丰采亮澤染髮霜(No.4深櫻紅)」、「伊露恩草本染髮霜6濃栗色」,品質檢驗或標示查察有與含藥許可證核准內容不符違規情事,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0、21條規定。 以「舒妃7萃亮澤染髮霜-黑醋栗色」產品為例,外包裝標示:「『有機』草本植物添加… 」等宣稱,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內容不符。此外,該產品檢出「過氧化氫(Hydrogen peroxide)」俗稱雙氧水,為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其含量與含藥化粧品許可證登記之主成分含量不符。 至於「伊露恩草本染髮霜6濃栗色」,則是外包裝標示:「10種萃取成分,以最佳比率達到最佳潤澤效果。鼠尾草..」等宣稱,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內容不符。 李慧芝技正表示,依照現行國內化粧品管理制度,只要含有衛生福利部列管的化學性染髮劑成分,都屬「含藥化粧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7、16條之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才可輸入或製造。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化粧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分別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 李慧芝技正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染髮劑時,應該留意產品是否符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且不可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購買來源清楚產品,並認明完整中文標示。(推薦文章:刺青女染髮嚴重過敏‧原來身體對過敏成分有記憶) 文.整理/《媽媽寶寶》編輯部 #染髮劑 #染髮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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