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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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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女性工作者勞動參與率高,多半是雙薪家庭,因此媽咪產後坐完月子,就會回到工作崗位上繼續奮鬥;有醫師提到,產後媽咪哺乳期間無法有效拉長,與現代育兒環境有很大的關係,因多數媽媽產後權益經常未受到重視,有些公司不一定會提供舒適的哺集乳室,甚至不允許員工上班時間哺集母乳,讓職場媽咪們感到疲憊不堪,面臨無法兼顧哺乳及工作,使其需面臨二選一的為難。 焦點1.守護哺乳媽咪的權益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 ‧第1條為維護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之權利,並提供有意願哺育母乳之婦女無障礙哺乳環境,特制定本條例。‧第3條本條例所稱母乳哺育,指婦女以乳房哺餵嬰幼兒或收集母乳哺餵嬰幼兒之行為。‧第4條1.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2.前項選擇母乳哺育場所之權利,不因該公共場所已設置哺(集)乳室而受影響。‧第8條1.違反第4條第1項規定,禁止、驅離或妨礙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2.前項行為人如為該公共場所之從業人員者,併處該公共場所負責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但能證明非因該公共場所之內部規定且該公共場所負責人已對從業人員盡相當管理與教導之責者,不在此限。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中,關於對婦女的保護規定包括:‧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憲法第153條第2項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憲法第156條 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勞動基準法 在《勞基法》有以下規定:‧第30-1條第3項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49條第1項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第35條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第52條子女未滿1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於第35條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2次,每次以30分鐘為準。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性別工作平等法 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相關規定如下:‧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2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第18條子女未滿2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60分鐘。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1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30分鐘。前2項哺(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第21條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第23條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施、措施:1.哺(集)乳室。2.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有關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之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焦點2.營造友善的集乳空間 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 根據100年5月1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相關規定如下:‧第2條設置哺(集)乳室之位置,應有明顯區隔之空間,除專供哺(集)乳外,不得做為其他用途。‧第3條哺(集)乳室應具下列基本設備:1.靠背椅。2.有蓋垃圾桶。3.電源設備。4.可由內部上鎖之門。5.緊急求救鈴或其他求救設施。6.洗手設施。‧第4條哺(集)乳室之管理、維護或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1.每日至少清潔維護一次,並做成紀錄。2.定期檢查各項基本設備之可用性,並做成紀錄。3.維持使用之隱密性及有安全保護措施。4.光線充足。5.維持良好有效之通風。6.以無償方式提供使用。7.使用者應遵守哺(集)乳室之使用規範;前項哺(集)乳室之管理、維護,應指定專人負責。 國民健康局訂定之公私立機關團體、公司行號哺(集)乳室設置標準 1.哺(集)乳室之設置位置應顯而易見,唯進入後視覺要隱密、安全及採光、通風良好。2.哺(集)乳室內必須之基本配備:‧舒適椅子(靠背、扶手)‧飲水設備(需定期清潔、注意衛生)‧有蓋垃圾桶‧尿布台‧冰箱(不必太大型)‧房間標示‧洗手台3.哺(集)乳室應訂定管理維護辦法。4.哺(集)乳室有明顯之標示及座落方向標示,並以堅固材質製作。5.哺(集)乳室內不建議放置微波爐、消毒鍋、擠乳器、床等設備,且不列為獎助之設備。 文.整理/郭珮綺  採訪諮詢/製皂達人劉蘊儒.鄭婷月老師.國泰產後護理之家台北會館資深營養師陳葵蓉.國泰健康管理營養師張皓閔.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營養師徐裴莉  部份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暨孕產婦關懷網站 #哺乳 #集乳 #集哺乳室 #母乳哺育 #職場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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