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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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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民眾視健康食品為品質保證,但台北市衛生局提醒,使用前要先檢視核准的功能,最新公布的100年度違規廣告中,電視類就有3件健康食品高居前3名,其中核准功效為降低血中總膽固醇的「健康新胺-水溶性殼醣胺」,被監測到204次廣告宣稱可減肥,是違規案件的最大宗。 北市衛生局提醒,健康食品需有「健食字號」,且不能誇大減肥瘦身的功效。 「健康食品」在國內是法律名詞,食品必須檢附相關證據,經衛生署核准才有「健食字號」,北市衛生局5日公布100年度違規廣告稽查成果,總共查獲935件食品違規廣告,有451件宣稱「醫療效能」、佔48.24%,另有324件宣稱「減肥瘦身」,佔34.65%。 若以媒介區分,電視類違規廣告的前3名,竟然都是健康食品,「健康新胺-水溶性殼醣胺」原本功效是降低血中總膽固醇來調節血脂,但檢視廣告詞:「壓力+分泌失調=暴肥惡性循環,秋冬加強排毒、拒絕脂肪陪過冬,找對方法、甩開肥肉……」明顯宣稱可減肥瘦身;同樣擁有健康食品字號的「保健牛蒡精華素」、「股立補膠囊」,也同樣以聳動的廣告詞,誇大宣稱醫療效能。 食品藥物管理處副處長沈美俐表示,保健食品雖具有特定的保健功效,但並不具有療效,廣告內容也不能超出核准範圍,因此這三件食品已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4條,開罰10萬元罰鍰,若違規廣告沒有改正,未來每發現一次就可再度開罰。 總計北市政府衛生局100年度查獲化粧品、食品及藥物違規廣告,共計3196件,其中化粧品類2061件、食品類935件及藥物類200件,分別依違反藥事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已處分1498件,罰鍰金額高達9787萬元,其餘仍在調查中或移請業者所屬轄管縣市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提醒民眾,廣告行銷手法花招百出,要作個聰明消費者,堅守『五不』原則:不聽別人推薦、不看不實廣告、不信食品療效、不買誇大產品、不吃來源不明產品。詳細的違規產品資料,可查詢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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