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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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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日公布9月份豆干產品抽驗結果,在30件豆腐、豆干、豆皮等製品中,有2件驗出過氧化氫殘留,除已立即通知下架外,並循線追查貨源供應商,可依其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位於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2段的「小燕子牛肉麵館」,豆干抽檢不合規定。(圖片提供/新北市衛生局)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過氧化氫就是雙氧水,常被食品加工業者添加在豆類加工製品(例如干絲、豆干、麵腸)、及麵製品(例如油麵、烏龍麵)、魚丸、蛤蜊、蜆、鹽水雞、魚刺等,作為殺菌、漂白之用。 依食品衛生標準,食品不得檢驗出過氧化氫殘留。由於過氧化氫的沸點高達152℃,因此即使將食物煮熟煮沸,過氧化氫仍會殘留存在食物中。長期食用,可能導致健康傷害。 林冠蓁指出,此次係針對傳統攤商及餐飲店抽驗豆腐、豆干、豆皮等豆類製品,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己二烯酸、去水醋酸、苯甲酸)及殺菌劑(過氧化氫)等,結果共有2件「豆干」檢出「過氧化氫」不符規定,貨源均來自八里同一商家。 新北市衛生稽查員抽檢轄內豆干製品,確保民眾食品衛生。(圖片提供/新北市衛生局) 一般來說,過氧化氫殘留在食物中,可用簡易稀硫酸加碘化鉀檢驗試劑測試,只要將試劑滴數滴於食品上,如呈黃色或藍色陽性反應,就表示有過氧化氫殘留、如呈無色表示正常。這次衛生局抽檢豆乾不合格者,分別是位於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2段的「梁師傅牛肉麵」、「小燕子牛肉麵館」2家,檢驗呈陽性反應,不合規定。 林冠蓁強調,具殺菌及漂白效果的過氧化氫,食用後可能會造成刺激感、皮膚刺痛症狀等,故依法規不得驗出。建議消費者應選擇商譽信用良好之商家購買,另避免選購外表鮮豔或太白的豆干產品,且烹調前先以大量清水浸泡再沖洗,以免吃到過量或違法的食品添加物,確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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