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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字媒體

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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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談了個女朋友快要結婚了,我和女友商量著去她家提親,到了女方家准岳母開門見山的說結婚可以,彩禮得出五十萬,因為女友爸爸腿不好平時都是女友和她媽媽照顧的,因此提出五十萬,我爸媽說可以理解,但是我們家一下子拿出那麼多也不容易,我們家就提出先訂婚,彩禮在婚禮前一定到位,好在准岳母也理解就答應了。其實若不是我執意要和女友在一起,我爸媽是不會同意的,畢竟彩禮太多了,我們這一般人家最多就是十來萬,但是我爸媽說只要我願意他們就會傾盡所有,甚至把我奶奶的老房子賣了,這才湊齊了彩禮,爸媽把錢存到卡上,又買了些禮品和我人一起到女友家,但是他們卻沒接,只是看著我們,我急忙說:「叔叔阿姨,這銀行卡里存了五十萬,這是銀行回執,你們看看」我把回執遞過去,她爸爸接過去之後說:「我們就這麼一個女兒,我腿腳不便,現在女兒要出嫁家裡就剩下我老婆照顧我,她身體也不太好,我就想著能不能婚後你們小兩口搬過來和我們一起住,最好做我們家上門女婿,方便照顧我們」。聽完准岳父的話我懵了,要這樣的我們家也不買新房了,為了婚事我們家欠了不少外債,連奶奶的房子都賣了,現在又這樣是不是過分了?我理解他身體不便,但也不能這樣欺負人,雖然住哪裡都一樣,但我的心就是不舒服,我媽聽完准岳父的話也火了,回應他說:「你家提的條件本來就夠高的了,現在還要我唯一的兒子入贅,我堅決不同意」說完我媽氣的拉著我和我爸離開了女友家,然後說這樣的家庭我們高攀不去,逼著我和女友分手,我現在也不知道怎麼辦?原創不易,您的關注就是我們的動力作者:周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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