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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T20:27: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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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注意啦!發票新規明天起開始實施台海網6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孫春燕)只填寫企業名稱就能開增值稅發票、用於企業報銷的時代即將終結。導報記者昨從廈門稅務部門獲悉,根據國稅總局通知,7月1日起,購買人開具企業發票,還需提供公司納稅人識別號 (即 「稅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將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用於辦理涉稅業務。另外,必須如實填報發票內容,不得變更品名和金額。對於這些變動,有辦稅需要的企業和個人最好提前了解清楚。現場辦稅要「實名」才能辦據廈門稅務人員介紹,7月1日開始,辦稅人員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各項涉稅業務,都必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進行實名認證后才能辦理。也就是說,在廈門市範圍內,所有實體辦稅廳(包含廈門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稅窗口)辦理的所有涉稅業務,都必須實名辦稅。7月1日以後,沒有身份驗證,將無法辦理涉稅業務。企業開票需填寫「稅號」以前只要提供企業名稱就能開發票的時代也將成為歷史。廈門稅務人員表示,7月1日之後,以企業名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若不填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就不屬於正規發票,不能用於稅收憑證計稅、退稅、抵免等。不過,該項「新規」只針對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不包括個人、政府機構、事業單位中的非企業單位等。因此,商家如果提出要提供身份證號才能開個人發票的要求,消費者可以拒絕。開發票要寫具體明細此外,以前隨便寫個「日用品」、「辦公用品」就能有效的發票,以後也不行了。據了解,「新規」明確:購買或銷售商品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商品名稱如實開具,不得填開與實際商品不相符的內容。尤其是在商場超市消費買東西時,不能再開「食品」、「日用品」、「辦公用品」、「禮品」、「勞保用品」這種大類別,而是必須按照明細如實填寫。另外一個大變化,是針對購物卡等儲值類預付費卡的發票。「以前,這類發票的抬頭名稱一直模糊劃分,但明天起有明確規定了。」廈門稅務人員表示,以前,餐飲儲值卡可以直接開成「餐飲」,超市購物卡直接開成「日用品」,但以後,所有預付費的儲值卡都必須明確開為「預付費卡」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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